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成聋成哑,如醉如痴。他便是他,无论怎么样的性格,无论怎么样的毛病,你都能接受他。不想他做任何一点点修改,而平凡的你在他眼里也别有一种光彩。当他用温柔了一千个世纪的目光望住你时,你抬起头自信的告诉他你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全世界只有一个你最适合他。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为他一次次审视自己。希望镜中的女孩娇柔美丽如晚风中轻轻摇曳的白茉莉,可以为他留一肩飘逸的长发,穿一袭曳地的长裙,可以为他改掉你改了二十几年都没改掉的坏习惯。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洗尽一切铅华。任乱发如芳草,睡眼惺松似梦。在他面前,你可以不打扮,不化妆,不带任何矫饰,不抛售廉价的微笑,自自然然,至情至性,如人间那朵最初的玫瑰,带点露水,带点剌。
爱一个人,你可以让自己温婉慈柔,成天国圣母。让他疲惫的头靠在你肩上,让他流浪的心栖息在你胸前,用你的理解,你的宽容,你的鼓励去缝合他所有的伤口,抚慰他所有的苦难,轻声催促他快快起程扬帆。
爱一个人,你可以不要任何理由,忽然尖叫不已。扑上去打他、捶他、掐他、捏他,像个为所欲为蛮不讲理的小妖精。可以无缘无故的想伏在他怀里痛哭,想打湿他的衣衫,想湿润他今世的翅膀。
爱一个人,就可以容忍高大、强壮的他在你面前流泪,亮出他心里最温柔、最脆弱的那一面,让一种又幸福又酸涩的感觉让你心甘情愿为他囚禁自己的一生,哪怕星移斗转,海枯石烂也和他永不分离。
爱一个人,就是在你被疾病打倒,敏感虚弱到每一根神经都像赤luo在空中时,忽然发现自己的胸腔里装满了他的名字,于是又想和他地老天荒,天长地久,全身的病魔瞬间被赶跑,所有的不适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爱一个人,就是有一天你发现所有的言情小说都该付之一炬,所有浪漫的童话都该运到南极封存,你不要花前月下年复一年的恋爱和相思,只想有一间简陋而又温馨的小屋,守着他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不在乎富贵与贫穷。
爱一个人,就是在飘雪的冬夜里二个人坐在火炉边,他看一本心爱的书,你编织一件美丽的大毛衣,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说着这世上最最琐碎的闲话。
爱一个人,就是希望有一条路永无尽头,直到他变成老公公,你变成了老婆婆,直到你们没了牙齿,还能相依相偎地往前走。
爱一个人,总有一种感觉,因为他,你在一夜间长大;因为他,你在流泪的刹那变小,因为他,你更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女孩子,要他呵护,要他心疼,要他重视,要他全心全意对待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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