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青纤渐渐的没有了话语,她应该还没有睡吧!可能在想着心事。青纤的悄无声息让我的心也开始在这静谧的夜晚、蓝紫色梦幻的幽光里神游起来。
“抓小偷呀,抓小偷啊!有人抢了我的背包。”五月的正午阳光烈焰,步行街上人潮如海,接踵擦肩。我正感觉天气闷热,掏钱准备要买一瓶水的时候,旁边嗖地窜过一个人来,抢走了我的背包。那里面可是有我正要存入银行的二万块钱!这是前几天朋友们庆祝我和林森结婚所赠送的礼金呀!
急急地向前追去,可是我怎么能跑得过那个脚长身高的贼。我的喊声惊动了周围的人,一个穿着红色t恤的小伙子正迎面而来,看到我正在追小偷,就勇敢地冲上前,三两下就把那个贼制服了。
“年纪轻轻不学好,学人家当小偷,你真是社会的败类,人类的渣子。”穿红t恤的男孩一边狠狠地批评他一边将他扭到人群的一边。
气喘吁吁赶上来,扒开了看热闹人群的我,见到小偷被人抓住了,心里的一块大石落了下来。老天有眼,我的钱呀,终于没丢,不然可真要急坏我。
“是你的背包吗?”穿红t恤的人问我。
“是的是的。里面有一张身份证,我叫江妙妙,是79·4·21日出生的。身份证的号码是123456789012。钱包里有二万块钱,都是百元面值的。还有一些---一些---小东西。”真是不好意思呀,嗑嗑巴巴的,脸都红了起来。怎么好说出来里面有卫生巾呢!此刻他正翻着包验证呢!
红t恤显然随着我的话,看到了我嘴里的小东西,他抬起眼看了看我,轻笑了一下“包是你的,你说的都对。但是我们还是要到公安局去核实交待一下。小偷也得扭送到公安局呀!你得配合我一同去,做个笔录。然后,钱包就可以还给你了。”
“好的。好的。我一定好好配合,谢谢,谢谢,谢谢你。我感激不尽。你真是一个好人!”听到他说钱包要还给我,真是心花怒放。失而复得的快乐就有如自己走路突然看见一个大金元宝一样呢!
等到钱包完壁归赵,再次跨上我的肩上时,已过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大家都为这个该死的贼忙乎,我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和红t恤一起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我将手伸入背包,想取一些钱感谢他。但钱没拿出来,大脑先是转了几圈,人家风格这样高尚,肯定不会像一些俗人,给钱感谢倒是将自己也变俗了。这样想着,手又缩了回来。
“红t恤,我请你吃饭吧!感谢你的帮助。”
“有漂亮小姐请吃饭,当然好啊!”
我靠,倒挺不客气。不过,要是被他拒绝倒更是没意思。在心里暗自思忖着,到哪里去吃呢?到哪里去吃呢?
“我们去吃烤肉吧!为漂亮的女孩服务我很愿意的。”
最著名的吉延烤肉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刚才怎么没想起来呢,呵呵。食欲大振。
等到落了座,才仔细地端详起红t恤来。浓浓的眉毛,温情的双眼,薄而略显倔强的嘴唇。在街边乍一看时,他是个帅小伙。此时越是仔细看,发觉他越是帅气。可能我直通通的眼光有些过分,他的脸忽然腾起红晕“你看人喜欢这样吗?”
我的脸也立时感觉一阵发热。暗自在心里责骂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样唐突。不是被帅小伙给迷住了吧,哈哈。嘴上却说着“哦,对不起。我是,我是,我是想记住恩人的样子。然后找机会报答。”说完话,连连在内心窃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咋也变得这样油腔滑调了。忽然又反应过自己的话来,晕死,怎么搞得像要以身相许一样!
“呵呵。这样呀!那你可别忘了我的样子呀,我时刻等着你来报答!”
“给我烤鱿鱼。”“给我烤地瓜。”“给我烤牛肉。”“给我烤点蟹肉。”“我还要烤点地瓜。”“再给我烤点牛肉。”看着他在自己的命令下忙得出了一脑袋的汗,莫名奇妙的就好开心。他不是说喜欢照顾漂亮女孩吗?嘻嘻,就让他忙。就让他累。哈哈。我够坏吧!这叫报答恩人嘛!是应该的。
我了解到他叫隋风,是市新华派出所的一名警员,怪不得抓小偷那么溜呢!敢情是职业的。
吃饱了喝足了,醉眼也朦胧了。起身去算帐,他竟然已经结算好了。这个好人,哎,还真是让人高看一眼。望向他,他正看着我,温情的眼神里透着一丝男人的大度与霸气。
“现在让我做你的护花使者,送你回家吧!”
“嘻嘻。不用了,我和我老公约好了三点在百货大楼门前等。现在二点半多一点,我过去正好。”
“啊!你结婚了?”很明显的失望在他的脸上摆出来。
“呵呵,是呀,怎么?失落了?难不成你还要追我当老婆呀!”
“嗯。是有这个想法。”隋风很坦然,很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不过我想,我是不会介意你结婚的。我会追求你的。相遇到好女孩不容易,就要尽最大的努力去追求,但愿我还有希望。”
“嘻嘻,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是好的呢?没准我比谁都坏,明天就把你倒卖到非洲给黑人当奴隶去。”一边说一边用手握上拳头,在他的面前装出威猛与可怖的样子。
“哈哈,像你这样可爱,鬼才会相信呢!不过你倒要小心呀,我可是坏呢!没准把你给----哈哈,不说了,不然你真当我是个大坏蛋防范起来可不好玩。”
等到我急匆匆的赶到百货大楼门口,林森已经等的有些焦急了。“你怎么才来呀,跑哪去了?我好不容易才脱身出来。”
“哦。我转了转就耽误了点时间。”不想让森知道刚发生的事情。我不喜欢让他知道我所有的事情。
森看了看我,翻了翻眼睛,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随后又拍拍我的肩膀“我说宝贝,你啥时能长大一些呀。我工作很忙的,你以为像你呀!要不是今天你老妈过生日,我才不会请假跑出来呢!”
“我晚上不跟你回去了行吗?”问完这句话就暗叫暴露了自己的心虚,我应该用“今天晚上我不回去了!”这样的口气与他说话才对呀。平时我就是这样与森说话的。
森捏了捏我的鼻子,小声音的对我说“晚上不回可不行。你让我想死你呀!坏蛋。”
回到家里,妈妈喜滋滋的立刻钻到厨房忙来忙去,有了点闲工夫就急急地跑来问这问那。喜上眉梢的样子看的我心里直笑,她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刨根问底的。没办法,谁让她就我这一个宝贝女儿呢!又嫁了个她选的女婿,自然是又喜又乐的了。可是我倒真的没有几丝新婚的快乐,倒凭添了几分压抑的情绪。不过,只要妈妈高兴就好。这么多年,我的婚姻一直是她最惦记的大事。这回出嫁了,她的心也放下了,应该享享清福了。
“妈,你不用忙来忙去了。我和妙妙又不是小孩子,这吃水果还用您来削呀!让我来吧!”森一边说一边夺下老妈手里的水果刀。看着他们和谐的样子,倒真像是一对亲生的母子,其乐融融的。
放在水果盘旁边的皮包里电话响了起来。森替我把手机拿出来时看了一下号码“谁呀?”
我看了一眼,是刚刚分开不久的隋风。“哦,是朋友的朋友。才认识的。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找我。”
下意识的走到一边接起电话“喂,是隋风吧!”
“呵呵,是啊!你在哪?”
“我在我妈家。”
“哦,我没有什么事,忽然想起和你一起吃饭时,你贪吃的样子了。就想给你打个电话。”
“呵呵,你是不是吓一跳呀,从来没看过像我这样能吃的人。”
“还好了,就是感觉你特别有意思,特别可爱。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漂亮、可爱的女孩呢!你老公真幸福呀。”
“他可不一定这么想哦。呵呵。”看了一眼森,他也望着我,微微笑着。森哪点都好,好得有些过份、有些失真。好到总让人感觉对他除了敬佩,已经失去了所有对他去爱、去恨的激情。
“他要不这么想才怪。每个男人都会喜欢你的。”
“好了。有时间再聊好吗?”
“那好吧!明天请你喝茶。”
“再说吧!”
“怎么?你和他一起吃过饭?”等到我放下电话,森已经削好了苹果,他拿过来一只递给我,然后一只手臂搂上我的肩问道。
“哦。有一天和青纤与他吃过一次。呵呵。我挺能吃的,把他吓坏了。”想到刚才自己要求隋风烤这烤那,他手忙脚乱脑出汗的情景就忍俊不禁,吃吃地当着森的面就笑起来。
未完待续。谢谢各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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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被编辑[紫色菊]于2006-4-27 10:53:1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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