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我在福田区福星街上闲走,突然发现一群手里提着十几斤蔬菜或推着一辆载满水果的小木车的小生意人象被猫追逐的老鼠一样四处潜逃。再仔细看,只见后面一群臂上缠着红袖章身穿迷仔军装的彪形大汉正如同强盗般地驱赶着那些可怜的小生意人,望着大汉们的狠毒劲,真不逊于土匪下山。
天空是明朗的,阳光正灿灿地照射着这个崭新而美丽的城市,可在这儿发生的事却令看客们的心久久难以平静。象这种驱逐甚至抓捕小生意人的现象在深圳是司空见惯的,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
保安员和警察是维持治安秩序的,而这跟小生意人为敌的“勇士”是一些什么人呢?很显然,他们既不是保安员,也不是正规警察,他们是被当地政府临时请来管理市容的“城管”。
“城管”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美化城市环境、禁止小商畈在街头乱摆乱卖,当然,他们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特权。
在深圳,“城管”似乎是极有实权的一批人,他们经常都在强制执行任务,看到谁的店门口乱摆商品了,就会毫不客气地去抹收;瞧见街头上有违章卖菜的,便会一把窜上去抢,抢到手扔到地上后还要用脚在上面拼命地踩几下;碰上烧烤羊肉串的,立刻去掀翻人家的火炉子,把红彤彤的炭火和未烤过的羊肉串撒得满街都是。在众人眼中,这些耀武扬威的“城管”更象一群土豹子,一群抢劫犯。
我并不反对政府管理环境所采取的措施,所反感的是那些手下人的形象实在让大家不敢维恭。作为一名城管人员,到底应该如何去做自己的工作,作为局外人,我提议不了更好的方法。我只是认为,无论他们跟市民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也没必要搞成这一幅“抢劫犯”的模样。
还忘了说,往往城管在街头执行任务,总会开来几辆四门六坐的小货车放在旁边,以装载战利品。我想,那些当城管的人,家里的水果是永不必买的,因为每天都可以抢很多回去。
偌大一座城市,如果市民们都不自觉,凭那几个城管自然是管理不了。采用这种强行手段来管理,恐怕人们的嘴上说服气心里还是不服的。那些在街头上摆卖的小生意人其实是一群弱者,他们找不到工作,手上又无资本做大的生意,只能做这些小本买卖了。他们赚回的钱少得可怜,仅足以糊口而已。政府如果真的同情和关心弱者,就应该给他们创造一个生存的环境,不能禁止他们做这些小生意。
人与人之间的能力有高下之分,加上各人的运气好坏问题,要想让大家口袋里的金钱平均起来,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毛泽东当年有实现社会主义人人平等的美好愿望,但实际上,他实现得了吗?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不平等。穷人仍然占大多数,富人仍然只是少数。
“城管”是政府探出来的一只手,这只手的形象关系着政府的形象,我希望这是一只温和的手,而不是一只企图摧毁一切的凶狠的手。
我有一位好友是“城管员”,她读到这篇文章后心里一定不太高兴。我是一个实话实说的人,反映了一些实际情况。如果因这篇文章得罪了某些人,也是不得已的。我的朋友肯定不会怪我什么,怪我的将是另一批人,我心里十分清楚。
2005年4月27日 星期三 16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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