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独峰乡里的猫王(第二节)毛四

发表于-2005年04月26日 中午2:04评论-1条

二,

班主任在利娃旁坐着给我们示范,嘴里有气无力地述说他如此安排的目的。他取下玳瑁眼镜,用四十岁的人不应有的黄而浑浊的眼睛观察模特。他用木炭条轻轻勾勒出一条弧线,宣纸白得晃眼。他用鸡爪子般的手指尖拈出毛笔上的两根断毛,然后将笔在笔洗里涮来涮去,像在火锅汤里烫着什么乏味的东西。然后他用笔舔墨,一点一点地舔,舔一下就把笔在碗边揉一揉……

童老师弓着腰在修改风子的水粉,大冷的天他穿着件空心袄子,乍一看像个囚犯。他的动作好快,看不清都蘸了哪些色。在盒沿上揉揉,一笔飞上去刚好。大凡看着老师示范就这样,很舒服,很享受。童老师忽然从衣兜里掏出个报纸包,三下两下打开了,是一块腊肉。他旁若无人的啃起来,边啃边画,那样子很贪婪……

班主任在碗边继续揉着,笔头忽然掉了。他扔下黑黝黝的光笔杆,开始质问我:“你把人家的脸画成啥了?给人打肿了吗……”奇怪,我哪儿画了,我是模特啊!他不听我的分辩,站起来追着打,同时尾巴和高勇娃也来追了。这两个势利鬼,得到啥好处了,保送名额只有一个……我得跑,我跑……对,烟囱!从那里进去可以到达另一个地方……

一整夜做噩梦。

一早起来,老同学已为我备好了洗脸水。还是那么拘谨,而且眼睛里已流露出对我的某种看法。都三十的人了——这小子!

敬亭坐在长板凳上,很端正。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也不动。他目不转睛的打量我。这样的军人坐姿太熟悉了!不用理睬的。洗完脸,发现他还在看,我忍不住了,回过头也盯着他看。在还回毛巾时,手摸到一个比毛巾还软的东西。起初我以为是玩具熊,可一摸很暖和……

细一看,一头好大的——动物!

这东西把头藏在尾巴下面,脑袋像只猫,浑身麻灰色。可体型跟一只狗差不多大,我打量它时,它竟理也不理。

我不知道它下一步要做啥,毛骨悚然,连连后退。

普天下最可怕的东西莫过于不叫不动的。汪汪叫的狗不可怕,叫唤的狗不咬人嘛!可要是那狗不声不响,似乎对你不理不睬,那就要当心啦!

敬亭微微一笑,站起来拉我出去吃早饭。看到他一副没事的样子,我暂时放心了。

敬亭和我同修国画,在校时专业就很好。诗词书画印无一不工。读书期间有一幅中国画作品《雄鸡图》,被日本的一家博物馆收藏。毕业后又自费去了国内某某美院进修。研究生毕业时我们就失去了联系。后来找到他老父亲,才知他去了国内某大学做了助教。

十年能让一个人变化很大。我成了烟鬼和酒饮料的爱好者,象棋高手,nba的标准球迷外带学校教职工篮球队的主要成员之一。这些我都在行。不是吹牛,烈酒一次能搞定一斤的,学校没几个;镇上的老爷子们一看我坐上棋位了,纷纷相互礼貌起来都不肯就坐;你能带球在空中变换几个花样呢?不要跟我讲什么进取啦专业呀什么的。像我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敬亭和我吃过饭,留下他的未婚妻收拾屋子。我们一起来到学校外面。

独峰乡位于山上,名副其实的独峰。夏天凉快,冬天还有一点积雪。好一点的是到哪个省都还能坐上车;差一点呢,是到哪个地方都远。老同学的住处就在希望小学里。看得出,学校刚修好没两年。

身后是青黑色的山头,坚硬结实。学校周围种了一圈樟树类的小树,榆树三五棵地生长在一起,再热的天气里都显得冷兮兮的。风景显得很特别:色彩厚重,层次分明,每一样东西都显出一派沉稳。

敬亭双腿劈开,左手托着右手肘。食指就那么一圈一圈的绕着腮下的胡须,一脸的不可捉摸。那几根长胡须长在一颗黑痣上,被他逗弄得像几尾转着圈儿翻上腾下的小鱼。多年过去了,它们永远固执的在原地转着圈,谁都没走出过这张脸……

“山下一老道,蓬头垢面,失魂落魄。整日价坐于石桥茂林之间。闻天籁之音,感四时造化之变……”

他在读山。我在读他。

云团厚重,山风阵阵吹来。清凉中微微透出一点寒意。太阳光线想出来但始终突不破重围。敬亭在脚下的一块石头上坐下,神色有了好转。只是不说话。

我则百无聊赖,东瞅瞅西望望。左边大约四十里远的地方,山后冒出一点灰雾,似乎有厂区在工作。云层还是那么厚实,光线透不下来。我回过身,找个大一点的石头准备坐下。一瞬间我看到了那只动物的全貌——

典型的猫科类。大狼狗一般的身材,但更为壮实。四肢粗壮,后肢肌肉发达。尾短而多毛,就那么无精打采的跟在屁股后面。

这东西径直朝我们走过来。懒洋洋的,谁也不看,似乎边走还边打着呵欠。舌头在唇齿之间轻微地动着,像早上刷牙后出现牙床不适的人。敬亭就在我身旁,不用担心。

更近些时,我愕然发现,在它的前额正中的深灰色的毛里,隐隐约约现着一个较浅灰色的,由横和竖构成的字。这不是我第一眼看见的猫的印象,这是一头野兽!我搜索完整个大脑,对它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归类。

敬亭还是那样坐着,像正等汽车的不紧不急的乡下人。那动物脚步奇轻,仍是谁也不看。走到他的另一侧,大模大样的坐下,脑袋冲着前方的群山。一霎时,三个脑袋构成的直线僵固在了那里……

也不知过了多久,中间的那点极快地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进了小学校门。当我反应过来,敬亭已经走出了老远。我想跟上去。屁股刚抬了抬,就感觉那动物的眼神向这边轻快地瞟了一下。我的腿有点发软,只好重新坐下来。

伴君如伴虎!

脑子里空荡荡的,心在扑腾扑腾,还得尽量压抑住,不让那东西听到我的心跳。看啥的心思都没了。

人成了一具只能动动脑子而不敢有其它作为的僵直的木偶。折磨啊!

在这样一个畜生面前,人的任何举动都变得不可理喻。一个不经意的小小动作,都可能引发它的误解从而遭到致命的攻击。无形的恐怖很可怕,现下的情形又何尝有了二致。不知道它将为我的什么举动而生气,是因为我眼睛眨得不规律呢还是呼吸太快。也不知它将为自己经历的什么不快而恼火,是屁股下面的石子儿垫着不舒服呢还是早餐女主人没给自己系餐巾。

总之,此时此地,它成了一切的主宰。我的经历呀我的才华呀,我是教书育人吃公家饭做铺路石的呀,我一生走路不伤蝼蚁命救人于水火无数呀,都他妈变得一文不值了!

要是它有人的思维还能听懂我的话该有多好啊!

我要首先运动起脸上的肌肉朝它很谄媚的笑一下。我的笑容会相当的甜,甚至还会很腻。我要表白没有恶意,不!甚至都不能出现“恶意”这两个字——只要我心里不想,笑容里自然不会有,舞蹈老师教的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的!我要学着谁的笑容呢?

小李的?不行,他的笑太含蓄,而且也不带多少的谄媚。我是坚决不能学他的!我得仔细选选,这关键的一笑会要了我的命啊!平时还笑的……老贾的?也不行!人家是副校长,平常的笑都是带有讥讽和挖苦的,而且很霸道。那可不行!他在上级面前的笑一定还可以的!我又从没看到过,无从模仿啊!

大刘的?对,就是他的!最合适不过了!

唉,我平时都把人家当了啥了!人家结婚我都怄气不去,还说看不惯人家那一副嘴脸。人家不就是在领导面前表现突出了一点点吗?人家不就是跟领导的老婆多拉过几回闲段子,多打了几个哈哈了吗?人家不就是在处室人员面前抢着发烟而不给同一个办公室的烟鬼递一支过来吗?至于好处人家得的也不多呀!不就是市运会多报销了俩钱儿,学生转团组织关系多收了几块嘛!你看看你,现在得靠着人家了吧!脸红不?

我怀着一颗愧疚的心回忆起从前的一幕一幕。该选哪一段呢?哪一段能让我盗版过来用用呢?就领导请组内喝酒的那次?

大刘站起来,郑重其事的边说话边敬酒,声音洪亮,而且每说一句动人的后,就使劲瞪着桌子上的其他人,这些话与其说是在拍领导的马屁,还不如说是在寻求自己观点的支持者!可其余的几位压根儿就不声援人家,净低着头一副鄙夷样儿,包括我。都他妈什么玩意儿!好在人家大刘有涵养,在得到领导那貌似不耐烦的点头首肯后,很自然很有礼貌的坐下了!

这段不行,那笑是礼节性的,应酬的因素占了大头。我和这位野兽大人素昧平生,照搬不合适啊!

那,县运会得了第一名回来,还在车上的那回怎么样?

好多年都没得第一了啊!大刘坐在引擎盖子上,身旁坐着一个主任。主任领队,大刘是教练。

大刘忍不住喜形于色,转过脸对着主任直夸现任校长的运气真好,当校长的第一个月就打破了僵局得了第一!以后在县内其他校长面前都不会再直不起腰啦!整个过程中大刘始终没提过自己的名字,多谦虚呀!可满车的人都知道,人家大刘才是本次运动会学生们的教练呀!

他的脸上洋溢着小孩子般天真的笑容。那是一种不用得到其他人首肯的,也不带有任何功利思想的,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笑呀!那笑曾出现在一个大块头的成年人脸上,是如此的感人,居然刀砍斧削般的深深刻在了我的心窝里,永远不能磨灭。到今天就要被我这样庸俗下流贪生怕死见缝就钻的卑微小人盲目模仿,运用出来以解救自己的性命了!这简直就是对那样美好的东西的无理亵渎啊!

人在危急时刻,只要能活下去,啥都能做出来!我顾不上那许多了!

这样的一笑,对于那位现目前掌握着我生死的大人来说应该是比较恰当了。可以算是跟它打过了招呼吧!因为我搜索枯肠,却再也找不到任何更好的笑了!我的不善交际孤陋寡闻现在就将要我的命了啊!我拿性命作赌注,赌我赢——就算我赢!

然后我再拍它的马屁。我的文学功底很深,把看到的东西做一点深加工应该可以过关的!因为闻着野兽大人身上散发出的带有强烈男人体味的香水味儿,我的鼻子快要受不了了,一个喷嚏已经在鼻腔里酝酿了好久,一个坚持不住就要招来杀身之祸……

接下来的担心将我的喷嚏彻底压缩得没影了。要是我的努力它都不接受全都误会了呢,那我该怎么办?我不由自主的胡思乱想着。

我稍稍抬起眼皮,眼前是悬崖,底下是万丈深渊。对,几招不灵,我就跳。它要扑上来咱就同归于尽;它要不扑也落得个全尸。何况我这辈子都还没飞过。在掉下去的一刹那,尽管时间是那么的短,可也表明我比在那之前死去的短命鬼们,好歹命还长些呀!

人一旦想到最坏的结果,反而什么都不害怕了。不就是个死嘛!一个月前,当那个残疾人的身体像一堵黑墙矗立在我面前,唾沫喷了我一脸,嘴里疯狂地叫嚣着我是瘸子,是残疾人!你敢把我怎么样时。从在我的排骨胸前晃动着的敲碎了的半个啤酒瓶玻璃尖的闪光上,我就真切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死亡。对于那个酒疯子和我来说,死亡就是一个不留神。我一不留神把小罗推进房间里藏起来救了他;那个醉者一个不留神弄死了我!

我奇怪自己此前的恐惧!怎么可能!我已不再害怕什么了,甚至都为自己将死在一只连名都叫不上来的像猫一样的动物的齿爪下而倍感愤怒起来——他妈的,我又不是老鼠!

一种发自于人内心的愤怒般的自尊迫使我回过头去。我要给这蛮横懒散丑陋得四不象的低级动物看看,不是每个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为了生活一再装糊涂的人都得在它的獠牙利齿下讨好地对着它笑给它说好话!

我直直地站起来,朝着那个方向转过去,眼里几乎还有一丝挑衅——啥也没有了!那动物早就悄没声息地离开了……

敬亭的未婚妻放下手里的小提琴,系上围腰,从锅里端出了几样菜。仍然不怎么喝酒,只是一个劲儿给我倒。女主人倒还比较健谈,一点没那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老父亲有钱不能代表什么,重要的是自己活得够味儿!这是她给我的印象。敬亭对于这样的个性以前是持批判态度的,比如对我。而今他也觉着那样也不错,一味的循规蹈矩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更何况,他自己不也活得很自我吗。家里的老父亲交给了弟弟妹妹照顾,自己成天跑这跑那的一点也不操心。过年过节一个电话了事。未婚妻也画画,可现在成了他的厨娘兼管家,成天生活在他的影子里了。可人家不说啥。活着如此,夫复何恨!

“那只猫——”

“猫?什么猫?”

女主人愕然。接着笑了,笑得一塌糊涂,几近喷饭!

我的脸红了。尴尬地笑了笑,估计比哭好一点。

敬亭受到气氛感染,主动说明了原委。

“那是前年初到藏区写生,路上拣来的。起初以为是只走失的宠物,可后来渐养渐大,以至于现在这样。其实并不知道它的种类。性子挺好,干净如猫,忠实如犬,只是野性难驯……可她又很喜欢……”

女主人脸上露出调皮的神色。

欲问无词。

(第二节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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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紫水无痕点评:

应该是小说吗?期待更精彩的。

文章评论共[1]个
毛四-评论

是小说呀!呵呵~at:2005年04月26日 下午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