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讲普通话?说方言?这是一个问题玟冰

发表于-2014年04月08日 晚上11:23评论-9条

毕业十年后,经过多年在外的工作、读研,再就业,跳槽,一番周折后,我又回到了故乡的小县城。这次,是在曾就读过的中学任教。这十几年里,从外地回到家乡,普通话改成方言;从家再去外地,方言又变回普通话。虽然,难免有延迟几句的惯性,倒也变换自如。只是,这次情况有些不同了。

回到家乡,当然要说方言。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嘛,否则,到了这个小县城,你还一口流利纯正的普通话,与周围环境是多么的不谐调呀!走到街上去问事、去购物,恐怕要遭人白眼、受人宰割!和熟人在一起呢,大家明知你是本地人,还专门讲一口普通话,这是要磕碜谁呢?既显得外道、不亲切,而且难免不被人看做烧包、忘本。用我们这里的话说,叫做“撇洋腔”。单是这一个词就够把对你的鄙视表达得淋漓尽致了。

如果只是这样在生活的表层,简单的交接,讲方言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课堂上讲授一门课程,难道也能用方言吗?能倒是能的……,那么,去听听这样的课吧,也许本地的学生们自己是不觉得什么的,像我这样经过多年讲普通话的环境的,听了恐怕要笑破肚子。既然听别人的课都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让我自己用这样的话来讲,我是讲不出口的,怎么想,都觉得别扭。

如果一番话是用纯粹的方言来讲,那还倒好,也算别有风情吧。怕就怕,普通话和方言掺杂着,一锅烩菜端上去,这可就简直要酸倒牙了!酸那么一下还不要紧,最大的问题是会造成听和理解上的困难。在过去曾听过一则故事,说的是初学中文的老外到中国的商店购物,因为发音的问题,把“杯子”说成“被子”,结果造成了误会,也闹了个大笑话。其实,当我们在普通话和方言的交汇处讲话时,一不留神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而在我们这样的小县城上课,刚好就把这方言和普通话摆到了一起。于是,我听到有学生反映,说某老师讲课方言太重,听不懂啊!嘿嘿,要说“方言太重”,你们学生又都是本地人,还怕方言重吗?直接讲方言你们恐怕听得更明白呢!这哪里是方言太重,这分明是又要讲普通话又掺杂着方言的结果嘛! 

也许是从小比较不爱说话,也许是后来过多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许是后来工作以教书为主,大概迄今为止,讲过的大多数话都是以普通话表达的吧。总之,我比较喜欢讲普通话,讲普通话我不敢说多么标准,可是能讲得字正腔圆,嘴巴舌头运转自如,但是,一说方言,嘴巴可就不利索了。一些地方的省略、弱声,自己讲出来听着都觉得别扭、不真切,别人也能听明白吗?我曾经在外省待过几年,看他们那里的人讲当地方言,听不懂也就算了,看他们讲话时嘴巴蠕动的样子很是别扭啊!我当时就想,电视里的播音演员讲话时,嘴巴的动作是那么地优美和自如,如果让他们也回去说他们自己的家乡话,不知道嘴巴是不是也能动得那么好看?我喜欢说普通话,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普通话的内容运用上可以和我所喜欢的书面文字直接对接,在这方面,方言就有许多障碍了。我当初毕业选择工作时,本来是可以直接回到家乡的,我的选择离开,除了叛逆地想要离父母的唠叨远一点,再就是对方言的排斥和对普通话语言环境的留恋向往。那时,在我看来,普通话代表了时尚、高雅,方言代表了老土、小家子气,出去上了大学再回来,继续讲着方言,就好像没有出去上过大学一样。

如果文章写到这里戛然而止的话,我想我会招来一顿板砖的。如此忘本,该是多么不招人待见!难道方言真就一无是处吗?普通话还不是从方言中总结发展出来的吗?这我知道,我知道。我还有话说。

在我们这个社会上,特别是公众场合,说话最重要的是要“政治正确”,或者说要得体。至于是不是你的真实想法和真情实感,那都不太重要。遥记当年,我的第一堂英语口语课。英语老师问:“如果遭到了别人的批评,你会怎么样?”会怎样呢?唉,这事现在想起来我还会汗颜不止!当时,我也是太老实,再加上英文水平有限,我的回答是:我会感到很生气。(feel angry)。然后,我就看到英语老师一副复杂的难以言传的表情,我想那表情中夹杂着鄙视、厌恶,那表情的潜台词大概是:“这人怎么这样?”

当然了,我随后马上意识到了我应该怎么说。我应该说,我遭到别人批评时,我会反省自己,看自己哪里错啦。——就算别人批评得不对也要反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嘛!这才是正确答案嘛!我为什么要傻逼一样地说什么会生气的话。尽管大多数正常的人,在遭到别人的批评时都会有这样的正常反应。

想起余杰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辩证法是杂文的死敌。这就是说杂文往往爱憎分明,批判什么,褒扬什么,都有自己的阵线、自己的立场。不必也不能像人们批评的里根的“两只手”:on one hand, ……on the other hand……(一方面,……另一方面,……)。鲁迅先生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要的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对社会现象迅速的反应和表达。尽管这想法也许还不那么成熟、圆润。

好啦,不扯那么远了。关于方言和普通话,我还想补充说明的是:

方言相比于普通话,更扎根于我们的生活。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许多作家,如陕西的路遥、贾平凹等,如北京的老舍、王朔等,他们都是运用方言的大家。运用的好,便使语言、文字生色不少。又何必纠结苦恼于非此即彼的选择呢?为什么不能像个真正的高手一样,游走于二者之间,在不同情况下,做出相应恰当的选择呢?

对教师而言,除了他的专业知识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语言的艺术了。那么,就让我从这个问题出发,去下一些功夫吧。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玟冰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一啸长歌精华: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一啸长歌点评:

方言相比于普通话,更扎根于我们的生活。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许多作家,如陕西的路遥、贾平凹等,如北京的老舍、王朔等,他们都是运用方言的大家。运用的好,便使语言、文字生色不少。又何必纠结苦恼于非此即彼的选择呢?为什么不能像个真正的高手一样,游走于二者之间,在不同情况下,做出相应恰当的选择呢?
过去全国提倡普通话,都向普通话靠拢,这是方便不同区域的人交流思想。电视的普及,更是对普通话有力的推动。现在又回过头来发掘方言,这就是地方文化的积淀。两者并不矛盾,作者于此文中细细道路来,颇有趣味和思考。推出共赏!

文章评论共[9]个
呆贝贝-评论

老师上课需要讲普通话,其他的地方,则到什么山喜欢唱什么歌都好。问好!at:2014年04月09日 凌晨0:07

小彭燎-评论

写得不错,真好!祝好!at:2014年04月09日 凌晨0:27

玟冰-回复谢谢 at:2014年04月09日 清晨7:59

向来情深-评论

倒是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了,我也遇到这样类似的尴尬……搞得有时候和老家人在一块要冒普通话,在外省市,稍不注意又要冒方言。郁闷呢,呵呵写的很好,欣赏了!at:2014年04月09日 早上9:48

荒村一叟-评论

好文章,拜读了,问作者好。at:2014年04月09日 晚上9:09

穷凶极恶-评论

什么人讲什么话。不管是方言还是普通话,都值得去研究。什么样的阶层更应该讲什么样的话,假如你和一群黑社会坐一起,总不能讲圣经吧。“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at:2014年04月09日 晚上11:02

玟冰-回复“和一群黑社会坐在一起,总不能讲圣经吧”,那可不一定哦,现在真正的黑社会也许还真的会和你谈谈圣经呢?至于吹胡子瞪眼动不动打打杀杀的,那不过是黑社会中最底层的混混罢了。开个玩笑,呵呵,感谢你对拙作的关注。 at:2014年04月10日 上午11:42

九州虹-评论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跟什么人说什么话。在现代社会,讲不好普通话是个严重的缺陷,会让你损失多多,甚至让你没有机会。在本文中,作者恐怕还是把方言和普通话搞混淆了。在一些地方,两者只是发音不同,字词句则是一样的。在另外一些地方,两者字词句甚至在语法上也有不同。至少有个语音和文字的差别。写这样的文章还是要严谨一点为好。at:2014年04月12日 凌晨0:30

玟冰-回复感谢关注和留评,尽管我不认为这里边存在严谨或不严谨的问题。祝好! at:2014年04月12日 上午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