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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必破之怪圈核潜艇

发表于-2005年04月19日 晚上10:38评论-3条

前几天和一帮警察朋友喝酒,谈起现今的社会,有一位说起了几句顺口溜:法院是一手遮天,犯罪分子是无法无天,警察是一天不如一天……

说这句话的前因是轰动全国的湖北京山佘祥林案。佘祥林因“杀妻”在监狱服刑,今年的3月28日,被“杀”的妻子张怀玉突然回到家中,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佘祥林在第一时间说出来的话果然在人们的意料之中,他之所以承认自己杀了人,是因为他受到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刑讯逼供,警察们轮流审讯他达十天十夜。

十一年前,佘祥林是不幸的,他的妻子因精神失常而离家出走,偏偏邻镇又出现了一具无名女尸,于是无名女尸被认定是他妻子,他是当之无愧的杀人凶手。十一年后,佘祥林又是幸运的,他妻子突然清醒过来,又回到了老家。于是他又被判为无罪,当庭释放。

我的那们警察朋友说,现在的警察真不好当,出现了案子,特别是命案,那是非破不可的,这就是公安局向社会承诺的“命案必破”。

窃认为“命案必破”是造成公安系统刑讯逼供的罪魁祸手,是极端的政绩观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我不知道“命案必破”这个提法的最初由来,但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并不是每个命案都一定能找到凶手的,并不是每个命案都是有凶手的。虽然“命案必破”能够给犯罪分子以威慑,但更多的是给警察们施加的压力,面对着一具具死尸,警察们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凶手来,找不到怎么办?是保住自己的饭碗还是去严审那些“嫌疑犯”?!于是一个个“佘祥林”便出现了,一个个冤魂就产生了。

佘祥林的妻子回来了,佘祥林自由了。但那具无名女尸呢?她又是谁?她是何人所杀?按照“命案必破”的理论,我估计用不了多久,还会有一个冤魂要产生。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5-4-20 8:16:3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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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 编辑点评 ☆
漠孤寒点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文章评论共[3]个
荆楚风铃-评论

那个男人真可怜,被人冤枉的滋味想想都难受,那个女人要是不回来,他还要等几年才有自由。我常想要是自由的日子来临他可能会受不了,但他是那样的平静,话语也极少。本来我想写他的,被你抢了不写了。
  【文等 回复】:自由是可贵的,民主法制离我们还有多远? [2005-4-20 11:35:42]
  【行人 回复】:中国百年之内没有民主!想想当年的宝马案就明白了,其实国内那些凶杀案真正能破的不到百分之三十! [2005-4-20 12:40:48]
  【核潜艇 回复】:  感谢各位的评语,感到羞愧的是没把这件事说清楚,没把文章写好。但我要说的意思是“命案必破”是一个怪圈。 [2005-4-20 13:22:29]
  【核潜艇 回复】:   当年的宝马案中说那个撞农妇的女人是黑龙江政协主[xi]韩桂芝的儿媳妇,韩桂芝在她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说,那女人不是她的儿媳妇。现在韩桂芝落网了,我们该知道她是谁了吧,可惜所有的媒体都遗忘了那件事,所有的媒体都忘记了如何向全国人民交代。心中的疑惑只有向网上求助了。她是谁?
[2005-4-20 13:27:50]at:2005年04月20日 上午10:31

sky and all-评论

感觉淡淡的讽刺,却赤见国家的先装at:2005年04月20日 下午3:54

wuchang-评论

警匪是一家!警匪一家亲
  【核潜艇 回复】:  可能吧。
[2005-4-23 16:21:23]at:2005年04月23日 下午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