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个严冬,心仿佛在复苏,天气渐渐变暖,如我的名字:暖暖。
都说是个暖冬,天却异常寒冷了好几回。这个冬天,我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写手,二十三岁,他给杂志写稿,那些故事里的爱情都是凄美绝伦的,而其中就有他自己的故事。后来他厌倦了写手的孤单文字创作,进了一家公司,也认识了同事湄。因为性格上有着太多的相象,他和她保持着一种很亲密的关系,只是,湄是个有夫之妇,比他大五岁。他可以不管她的年龄,可以为了等她用上七年的时间,就为了证明他对她的爱。在这七年里,他决定,就是等,等到他自己三十而立时可以风风光光的娶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七年里,他可以不被任何异性所吸引。
我说,这样做太不值得,不值得的首要条件就是,那个女人没有说,七年之后一定会和他结婚,既然没有肯定的结果,为什么要为了这个可能是一场空的感情而等上七年,七年里,谁又能保证他生命中真正的女孩不会来临?何况,对一个已有家庭的女人有这种想法,与世俗也不相融。我劝他放弃。
女友因为父母之命,不得不和现在的男友分手,寒冷的夜晚,我陪她在街头毫无目的的行走,她说,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走路笔直的,这样气才会顺些。我带她去专卖店,因为我心情不好时,常会到专卖店里购物,买条裙子、买双运动鞋、买个背包、买个小发饰等,刷卡时有种酣畅感,心情也就渐渐舒畅了。在专卖店里,我让她试一件绿色的羊毛衫,和她身上的那件外套颜色相近。她在镜子前比试一下后,眼中突然噙满了泪水,终于,她忍不住的放下衣服向外面跑去,我追出去时,她正趴在一棵干瘦的小树旁,她哽咽着说,松说过,她说这种颜色的衣服最好看的,现在,他却只能和她做普通的朋友。
都是无望而终的感情,发生在这样冷的冬天,心中总有那一份牵挂,却又因种种原因,相爱而不能相守,我们柔情绵绵的,似乎所有的情感只为她生,可是,可是,现实却让我们分开。
如今,他们几乎在我的决定之下,一个做了放弃,一个做了争取。其实我并没有为他们做决定,即便是,也是他们自己心底最清楚的决定,不是爱与不爱,而是应该与不应该。
我为什么叫暖暖,我希望我能够温暖别人,也温暖我自己,在春花烂漫的季节里,阳光如此明媚,走在阳光里,体会一下阳光的温度,体验一下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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