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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缺少独立的商业精神前街老谢

发表于-2014年03月04日 下午6:17评论-2条

商业大环境应该是商人造就才对,在中国,商业大环境是商人在统治者的强力暗示甚至是直接参与中完成的。商人属于从属地位,就像一位几千年还不能被扶正的小妾,虽然衣着华丽,满头珠玉叮当,雕花柜子里还有私房钱,偶尔感受一下被男人临幸的喜悦,终究还是觉得名分缺失,底气不足。战战兢兢为人之时,稍有不慎,还有可能遭遇大老婆的耳巴子,其情其景,想一想都丧气。万般无奈之下,只剩一条路可走:练千娇,弄百媚,去讨好男人。不仅要讨好老公,还要极力孝敬老公公,还要看大伯伯小叔子的脸色。她心里骂了多少次“我呸”?没人知道。

《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岂所谓“素封”者邪?”把商人看成为白衣诸侯,感叹商人的无限风光。但仔细看去,那些得意洋洋者没有一个不是挂靠官场的。管仲曾经因贫为贾,做官后脱胎换骨,他的牛叉和商人已无关系。陶朱公本就是官场中的泰斗级人物,经商之便,自不消说。吕不韦以秦公子异人为“奇货”,最后的身份已经是商业家和政治家的混合,也不适宜看做商人特有的荣光。西晋的石崇不仅是个“官二代”,他自己发财也是在他做刺史时的事,尽管如此,最后还是被诬为乱党被夷灭三族了事。沈万三似乎是个纯粹的商人,拍马屁不当,死在了朱元璋的白眼里。胡雪岩靠官府后台,一步步走向事业的顶峰,但其最终反受其害,由于官场后台的坍倒和官场的倾轧

破产客死。

中国历史上商人地位低,和儒家思想有关。儒家一提到“利”字,大都是不屑的口气。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依着利来定行为,一定会受到许多怨恨。孔子又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你看,连浆糊都不用,“小人”的标签就结结实实地给商人贴上了。

《孟子》开篇,就直白地陈诉“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那时孟子还不是亚圣,他只是梁惠王眼里一个有些才华的“愤青”,所以梁惠王圆滑地跟他客气一番,没把他的大道理当回事。《孟子。尽心章句上》又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大清早听到鸡叫就起来孜孜不倦地行善的人,是舜一类的人物;大清早起来,忙着求利的人,是盗跖一类的人物。要想知道舜和盗跖的不同,没有别的,就是利和善的不同。跖是被当做盗看的,把求利的商人和跖划作一拨儿了。

不止儒家的孔孟两位,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也把商人看成五种危及国家的害虫之一。他在一片题目叫作《五蠹》的作文中写到:“其商工之民,修治苦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大意是,那些工商业者,制造粗劣器具,积累奢侈资财。囤积居奇,待机出售,希图从农民身上牟取暴利。

清朝的雍正帝强调:“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里之中少一耕稼之人”

古人认为商业本身不创造价值,只看到商人不事生产而徒分其利,反害农桑,便认为其奸黠狡诈,大可鄙视!而执政者更是怕这些“游民”扰乱治安,出于“维稳”的需要,自然也把商人的地位压得很低。

早在公元前七世纪,商人出身的管仲摇身变成帝王总管,给百姓排座次,是为“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经商是末业。年轻时当过小混混的汉刘邦,甚至专门颁布了一纸恶作剧般的诏书,严令商贾“不得衣丝乘车”——不得乘坐华丽的车马;“重租税以困辱之”——特意抬高针对商人的租税,以表示困辱。他还规定“禁锢不得为吏”——商人不得从政,甚至连“商二代”“商n代”也不行。当时国库空虚,朝廷推出一个“纳粟拜爵”的制度,平民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可刘邦有交代:最有可能出钱的商人不在此列。到隋唐时期,其科举制明确规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宋朝的商业环境最为宽松,也只是允许商人中有“奇才异行者”应举。

奇怪的是,中国历史上并不轻视商业本身。

司马迁先生在《货殖列传》一章中,认为“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对商业在富国养民方面的巨大作用和优秀表现做了毫不犹豫的肯定。但是,执政者只喜欢由自己一手掌控的“计划经济”,比如盐铁专营啦,还有蚕业米业运输业茶马贸易什么的只许官商运作啦等等,反正个人不能抢朝廷的风头。《史记》中记载,汉朝初立,“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那些经营成功的商人,个个都活得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汉武帝执政后,心说:小小商人,凭啥比我还牛叉啊!治你!于是,管制政策兜头盖下来,盐铁等重要产业重新收归国有,然后那些盐商啊、铁商啊、运输商啊几乎一夜之间就全部破产。懂了吧,重视商业却轻视商人,原来是执政者的特色辩证法啊。

不倡导个人发奋逐利,就用儒家空洞的道德说教占领国民的心理阵地。有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公元前541年,韩起被任命为晋国的正卿。但韩起觉得自己徒有虚名,没有相称的财富,无法与众卿大夫交际来往。苦恼之时,太傅叔向却前去贺贫,正告韩起:财富容易败坏德行,还是穷点儿好啊。韩起只好胡乱感谢一番。你看,贫穷时竟有人去庆贺,理由还弄得很堂皇,上纲上线的。至于“越穷越光荣”的年代,其怪异思维,更不是地球人能理解的了。

商业是朝廷的商业,而不是商人的商业,哪里会产生独立的商业精神呢?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历史上也曾轻贱过商人,但在近现代得以纠正,独立的商业精神逐渐形成:以自由市场经济为背景、以法制为保障、以契约为核心、以不断发展完善的经营管理方法为手段。中国在三十多年前就开始接触这种商业精神,道理上也接受这种商业精神,但在商业实践中,情感和心理上还不太适应。几千年“重义轻利”的说教,使得中国人“人情味”色彩较浓,谈“利”时拐弯抹角羞羞答答,十分看重“面子”。来自资本主义国家的“老外”(以下简称“老外”)最头痛与中国人谈生意。他们认为中国人特别敏感,喜欢猜测别人意图,让人琢摸不透。而对于喜欢含蓄的中国人来说,“老外”直截了当的交流方式太露骨,太没人情味,铜臭味臭得熏鼻子。

“老外”们把契约的精确性、权威性特别当回事儿,契约一旦生效就会严格认真地执行。而中国商人对文本是大而化之的,更在意的是对方的信誉如何。我在一篇对中西贸易合同纠纷的分析文章中得知,中国合同与外国合同存在四个方面的明显差异:一是对适用法律的诠释;二是对订立合同的要求;三是经济合作项目是否需要政府批准的问题;四是重合同条款还是重政府或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或规章。——这些差异的背后实际是重法制还是重人情的文化差异。美国学者帕伊曾感慨地说:“许多我们会见过的美国工商业者告诉我们:在中国人中间只须用口头约定点一点头或者握一下手来决定协议或协议生效的可能。”

在解决商务纠纷时,“老外”通常是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对于纠纷的处置惯用法律的手段,良心和道德的作用居于其次。西方很多个人和公司都聘有法律顾问和律师,遇有纠纷时则由律师出面去处理。中国商人一旦遇到纠纷和争端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通过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去解决,如何通过“组织”、通过舆论来发挥道德规范的作用。说到底,是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在童年时期受过官本位思想的虐待,现在虽然长成个大个子,心理上还是摆脱不了被虐的巨大阴影。

胡雪岩的故事通过一部电视剧被更多人了解后,胡雪岩一时之间受到很多人的追捧。而这种追捧,恰恰说明直到今天我们依然缺失独立的商业精神。因为胡雪岩所谓的经商之道就是攀附官员,工夫在“商”外,其本质正是对真正的独立的商业精神的毒害。

健康独立的商业精神,需要孕育它的大环境。有了适宜的大环境,官场的会回归官场,商业的会回归商业,中国的经济运行会更加健康强劲,中国的文化传统也会得到进一步的理顺和廓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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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精华: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我们为什么缺少独立的商业精神?作者的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因为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因为中国是以儒家思想为根基,也因为商人自己没有形成气候。
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一个商品社会,注重法律,讲究一切按契约办事,看似比中国缺失人情味,但却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如同作者在文章末尾写到:“ 健康独立的商业精神,需要孕育它的大环境。有了适宜的大环境,官场的会回归官场,商业的会回归商业,中国的经济运行会更加健康强劲,中国的文化传统也会得到进一步的理顺和廓清。”这是我们期待看到的局面,可惜却也是很难实现的想法。但我们还是期待吧!

文章评论共[2]个
微雨飞燕-评论

五千年的思想和传统不是一朝一夕的,市场经济的成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中国要学的也不仅仅只是一点,只重皮毛不顾精髓永远如东施效颦,丢了自己的,别的也没学好。期望中国梦能早日实现,能形成自己成熟的经济政治和法律体系。没有成熟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官本位思想总是难除。at:2014年03月04日 晚上11:13

呆贝贝-评论

健全的法制,才是根本。问好!at:2014年03月05日 早上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