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哪位名人说过,十三、四岁是豆蔻年华,那十二岁只能算豆蔻情怀了么?
那一年我十二岁,刚升入初中,第一堂语文课,念的范文竟是我的大作。念完了,老师叫我站起来,全班侧目,当我坐下时女孩的第六感观告诉我有人在看我,一回头,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慌乱地躲开。
我比较矮,坐前面第二个座位,他比较高,坐倒数第二个座位;我在第四组,他在第一组,我在第二组他在第三组,我俩总调不到一组。有时上课,我书掉了,低下头捡的时候,不经意往后一瞥,那双大眼睛忙低下了眼睑,自习课我扭头与后桌说话,不小心瞄一眼,那双大眼睛正出神的看着我呢。
当时的我爱吵爱闹性格又野活脱脱一个男孩样,可奇怪的是我却没有勇气与那双大眼睛对话,当然,大眼睛的胆子更小,他的名字就纯粹是一个女孩儿的,带着胭脂昧,脸庞也似女孩子,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当我每次发现他偷窥的秘密,他还会脸红。
我们从未说过一句话,哪怕是打声招呼,道声“你好!”偶尔碰到了便低下头擦肩而过,走出好远才悄悄转过脸,见到他同样地注视我,忙若无其事地吹着口哨走了。依然上课他看我的背影,下课各走各的独木桥。
我是英语课代表,有一次发作业本,我一边叫同学的名字一边朝人乱扔,当念到他的名字时,我把他的作业本扔地上了,他生气地问:谁丢的?我很大声地回答:我丢的!并用挑剔的眼光看着他,他脸红了,低头无语。同学们都哄地笑起来。
这样一直到放寒假的最后一天,在校的那天中午,我去校很早,教室里空无一人,我从抽屉拿出一本红封面笔记本,丢进了他的抽屉,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为什么看我?”
还没等他回答,第二个学期,我转学了,到另一个小镇的乡中学去了,家人说我太顽皮,要到乡下去磨我的棱角。初三时,还有半个月毕业了,我突然发神经地给他写了一封信,“还记得我吗?”没署名,只留了学校的地址。很快他就来信了,说他找了我好久,(他只知道到县城的中学去找),他责备我为啥不早点告诉他我的校址。说下星期他要来我县城参加中专考试,希望我能去见他一面。他说我不见他,他会很伤心的。信中还附了一首诗:《追求》,上面有他的地址,他的字好清秀,文如他人。
为了寻觅美的新境
我执着的追寻着你
但一直没有你的下落
当听到你那滔滔的心声
想到你那婀娜多姿的身影
我才真正的认识你
我要寻找的不正是这些么
怎么不令我高兴
收到信的第二天就是他来的日子,当时校纪校规很严,杜绝男女同学交往过甚之事。加之我是班干部,班主任不愧为过来人,一眼就看出了是男生的字,不仅当场拆了我的信,还苦口婆心的劝我,极力让我悬崖勒马。于是我失约了,没去。
考完后,初中也就毕业了,没有了他的消息。几年以后,和当年的女同学说起校园的事,才得知他考上了中专,后来他去当兵了。虽然我手上有他家的地址,却再没有勇气和他联系,虽然心感遗憾。
去年,我和同事去下乡,路上碰到一个人和我同事聊天,无意中说到他的名字,我心跳了一下,凭直觉是他,我就叫他把我的名字给他,问他还认识我吗?第二天,他就打电话来了,而且从一百多公里的地方赶来见我,他告诉我,他还没结婚,可是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了。
这就是一个女孩子的豆蔻情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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