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规定: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调休,或出于国计民生的考虑,姑不论;但“春节”放假,却不含“除夕”(1月30日),令我辈凡夫俗子很纠结,因为辛苦工作了一年,好不容易盼到年终,可以欢欢喜喜过个年,陪父母吃顿团圆饭的当口,却担心领导查岗,扣发下一年的工资。
据研究放假的“专家”们的意思,说“除夕”虽不放假,其实是有半天隐形假期的,好似说可以背着领导开溜,不放其实是放。这真是中国特色的专家了,颇得禅宗之髓:打即是不打,不放即是放,非法定(假日)即是法定(假日)。难怪“依法治国”的同时,要“以德治国”,专家们觉得“官法似铁,法官如炉”,唯物辩证而且中庸之道的,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我辈凡人如祥林嫂,是山里的规矩也要依,城里的规矩也要信,时常感着被锯为两半的痛苦,不如鲁四老爷那么左右逢源,可以随意解释规矩。这倒是证明了一条定律:历史是胜利者谱写的,法律是当权者玩弄的。我辈凡夫,就是弄不明白,多放一天假或提前一天放,能影响多少国计民生;没有除旧迎新习俗的“除夕”,“春节”仅仅是岁首,如同洋鬼子纪年的“元旦”,还有什么放假的必要?倘若偷空半天回家,则交通的拥堵,归心的如箭,恐怕车祸不少,到那时,赶的恐怕不是“团圆饭”而是“水饭”(吾乡祭祀鬼神,用冷水泡饭,谓之水饭)了。
过年的习俗,不知起于何时。《尔雅·释天·岁名》:“载,岁也。夏曰岁,(郭璞注:取岁星行一次。)商曰祀,(郭璞注:取四时一终。)周曰年,(郭璞注:取禾一熟。)唐虞曰载。(郭璞注:取物终更始。)”若以天文历法论,有以十月(农历)为岁首的,有以十一月为岁首的。但剥离了习俗,纪年就无多意义。梁朝人宗懔《荆楚岁时记》曰:“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帖画鸡,或斲镂五采及土鸡于户上。造桃板着户,谓之仙木。绘二神贴户左右,左神荼,右郁垒,俗谓之门神。于是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饧,下五辛盘,进敷于散,服却鬼丸,各进一鸡子。凡饮酒次第,从小起。梁有天下,不食荤,荆自此不复食鸡子,以从常则。熬麻子、大豆兼糖,散之。又以钱贯系杖脚,回以投粪扫上,云令如愿。”只记述了吃喝仪节,没记录辛苦劳作。宗懔或者是“土豪”,家里菲佣多多;亦或是“专家”,宾馆里早订好年夜饭,服务生恭候多时了。
记得小时候过年,进入腊月之后,家家就须准备年货,蓄备柴草,打米,做糍粑,二十四除尘,二十八“赶校场”,杀年猪……。爆竹时闻,碓、磨齐响,全家不分男女老幼,忙得不亦乐乎,“年根儿”滋味十足,总之没有坐吃团圆饭之理。现在条件好了,揣了钱包出门,就可买来。但扎堆采购,也需要时间的。况且也不是家家都有父母在家做好,等着你来举杯,或者有饭馆供你预订。抽掉“除夕”的“春节”,如同没有文化的文人,怕连“形式主义”都算不上,不入“四风”之列。难怪物质富裕的今人,多觉“过年”没什么意思了。
据说“常回家看看”要立法,这种可以回家时却无法,究竟该如何呢?“以人为本”,不知人是什么人,难道是上访户?近年过年,年迈的父母总等着我回家做年夜饭,今年这个年,我还不知能不能去,或者提前抽个周末,送些年货罢了。“国粹”压缩为京剧,过年缩减为纪年,我们就是现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人!
2014年1月19日于安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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