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有被“双规”的官员,除去贪污受贿外,还有极“香艳”、极吸引眼球的“日记”被曝光。这些“怵目惊心”的,“极为隐私”的东西被曝光,其真实性的确有待甄别。诚然,腐败自然也是包括好色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偏是这样的新闻尤其容易引人注意?就像所有相关明星的新闻,最有卖点和看点的一定是绯闻;好像在中国,最叫座的新闻,一定与“性”沾边。问题在于屡禁不绝的“腐败之风”,对党和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在老百姓中的恶劣影响中,这一部分,是不是最大,最重要?
突然联想到两个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古代案例,一个是关于纣王,一个是关于周幽王。这二位君王因为荒淫昏庸而致使亡国。人们记不牢他们其它的错误或者罪行,可是记得住周天子的“烽火戏诸侯”,还有那个狐狸精变的妲己。事情是必定客观存在的。得以千年流传,恐怕除去坊间的流传,也少不了文人的妙笔生花。自然还有舆论的推波助澜,比如司马迁的“史记”,也算是古代一种舆论影响吧?
常常在想,当我们将一个“腐败”案例,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是不是有必要将这类东西也公开出来?公开这些东西,究竟是为了打击“腐败”的需要,还是有其它什么动机?既然是“腐败”,比这类与男女有关的罪行、丑行,要严重得多的罪恶,肯定是更大、更多。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不去涉及,或者淡化这方面的内容?
清除“腐败”,让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清廉,已经是抓了很多年的问题?为什么至今还是百禁不止?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高官会顶风犯案?简直就像那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们的相关部门除去继续努力,去清除这些蛀虫,去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法规。恐怕真的应该去认真寻找一下,真正导致腐败不断产生的根源究竟在哪里?还有就是那股可以吹生腐败的风又是什么?不能找到上面两个源头,彻底清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就还是一句空话!
大家想一想,从1998年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到2008年上海市市长陈良宇。十年的时间里,倒了一个高官,又是一批腐败的高官冒出来。那么老百姓不禁要问,再过十年,到2018年的时候,会不会又有一个张希同、或者是张良宇出现在老百姓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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