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10月份的时候,有天晚上逛海琼百货商场,中途内急,去二楼卫生间方便,将手机放在抽水马桶的台体上,离开时,竟忘了拿走;从二楼品牌区下到负一层超市,当我踏进超市入口处的刹那,想起手机,神经质地狂抚衣裤口袋,“手机丢在卫生间”的意识电流般地袭击我,我加大马力转体,急不择路,踏电梯反方向向上爬,那情形成如在跑步机上跑步,挣扎了几分钟,终于到达一层,再狂跑到二楼卫生间,也不过短短不到十分钟,只是遗憾无比,刚刚蹲过的抽水马桶的台体上空空如也,我那个买来才十几天的手机仿佛一只鸟,从这里滑翔了一下,未留下任何痕迹,又飞走了。我怅然若失,问正在搞卫生的大妈,难究真假的“没见过”几个字,刮起的黑色风沙,袭盖心头,异乎寻常地闷。我虽然不敢百分之百确认就是搞卫生的大妈捡了,但她应该知道刚刚有谁来过,在一问三不知的湮堵下,我烦躁地离去。
这个手机尽管不贵,但也是新买不久,更何况里面一把电话号码丢失麻烦多多,免不了责怪自己瞎逛,浮在后悔的潮水里,百无聊奈地走出海琼百货商场,回到家,被最后一丝希望搅挠,用坐机拔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但曙光的天门没有打开,在连续的语音提示“机主已经关机”声中,渴盼的大厦倾倒,希望在瘫塌的废墟中湮灭,一片乌烟獐气之中,倒是道德开始探头,尤如寒风料峭的初春原野,一点新绿颤颤巍巍地问:“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的春天,你在哪里?”
说句实在话,我曾也捡过手机,那时我们家里人开网吧,还不止一次地有过这样的事,看到成色新鲜一点的也贪心过,如同那位捡到我手机的人一样,第一时间关了机;尘世的事就是这样,你贪咬了别人,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块肉,被别人咬一口的,当我那个新买来才十几天的手机被别人捡走,并不物归原主的时候,“冤冤相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的谶语涌起的漩涡卷袭我。大同世界,格守能量守恒定律,从这边得到,会在某一边失去,狂喜一点“夜草”之肥,实在是镜花水月之欢。若明白一时的无功之得,会成为彼时之失的因时,我当时也许会弃恶从善,在第一时间放弃背负孽罪的捡来的手机,从而避免循环流程中的失去自己的手机的环节。“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象这种捡到的手机本来就是一种假“福”之象,隐拾金不昧道德伦失之内核,某一天,核能爆破,精神之躯血肉模糊。捡到手机之时,第一念不是据为已有,而是物归原主,尽管从表面看,得到一物,又失去,不是好事,但此失,乃包含一颗道德良善的金光闪闪之心,就此作种子播种,会长成一棵结硕果,招鸟禽的参天大树,获大丰收的。
说得也许高深了一点,我想其实大家都明白,手机这种随手携带之物,丢失的频率极高,如果作个市场调查,相信基本是上百分之百的覆盖率,也就是你丢,我丢,他丢;我捡,你捡,他捡;丢来丢去,捡来捡去也就象大家互相换着玩游戏而已,都有机会被折磨,就相互体谅一下,不要彼此折磨了。手机物归原主不是难事,即使不等主人来电索取,随便从机内挑个号码拔过去,都能顺藤摸瓜,找到物主,捡者还是秉着方便他人,成全美德自己的精神,把手机归还给其主人吧。
多希望捡金不昧的良品,酿成一片阳光灿烂的大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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