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我可谓是一见钟情。当时他的密友追我的知已,我和他是去当电灯泡的。一面之后,他对我狂轰乱炸,结果那二人没擦出火花,我俩倒成了一对。
当时,我有个好工作,有大专文凭,有房子,而他只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既没钱,高中都未毕业。他说他要让我享尽荣华富贵,要我尝尝当经理夫人的滋味,于是,热恋二年后,我亲手把他送到了北京一高校深造,他第一笔学费是我拿的,因为他家不同意他去。
三年后,当我白天上班晚上打工给他寄生活费时;当我冲破一切阻力飞越千山万水和他相聚时;当我昼夜不眠为他织温暖牌爱心毛衣时;当我满怀深情一天给他写七封信时;当我盼星星盼月亮等着和他团聚时,他以一句淡漠的“志不同道不合”打发了我。只因为我舍不下家不能离乡背井和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并肩作战吗?!
那一份痛至肌肤的感觉蔓延全身慢慢扩散到四肢,背脊湿透了,不用摸也知道是他用一把无柄的匕首将我的心剌穿了,流的不是泪而是血;而我的大脑异常的清醒,我拿起刀片在我的手腕上划下了“十三”(那是我们相识的日子),我把他送我的牛角梳一截二断,对他说:不要后悔。转身就走。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遗忘。我想我应该忘了他。
要遗忘的太多了,一开门,映入眼前的是那盆花,刚送给我时是鲜艳欲滴的,现在花也褪色了爱情也褪色了,丢垃圾箱吧,只是一束假花而已;床上有个憨睡的小兔,粉红的眼帘,长长的睫毛,拍拍它的屁股还会唱歌,让它睡在布袋里吧,醒来太阳就是新的了;还有枕边那个脖子上系着小铃铛的牛崽,也不再允许它骑在我的头上了;至于抽屉里的信,合影的相,初恋时的电影票,热恋时的情人卡,分手时的火车票,找一个大纸包,统统把它们尘封起来;衣柜里的衣服呢,虽然是他买的,但我为他花的钱远不是这个数,丢了可惜,送人吧,至少还有个人情。
把东西处理好,剩下的是友情了。我是属于重色轻友的那类人,以前和他在一起就断绝了和朋友的来往,在大街上碰到也只是点点头就被他拖走了。现在重新去找老友,寻往日的欢笑。再去交几个新朋友,免得失恋后无人安慰,孤零零的对着夜空洒泪。当然,是不会乱交心的,不然被出卖了还不知是咋回事。
喜欢我的男孩子们是有的,不必再担心有人争风吃醋幽灵般地来查勤了。但现在的心境与以往是不同的,告诫男孩子和我玩可以,但不要轻易爱上我哦,本小姐不愿再涉及爱河。至少现在不想再在感情漩涡中打转不能自拨。对于有女朋友的男孩子,我不反对和你们交往,可有言再先:不要伤害你们的爱情,那种被伤害的滋味我已有深切体会,在我能力范围之内,这一辈子我也不忍心再让别的女孩充当我曾经的角色了,太痛。你们和也好分也好貌合神离也好均与本小姐无关。
失恋了才发觉自己所学的东西太少,怪不得会把爱情当作生命的全部。这是空虚、寂寞、无聊的表现,对社会我要去重新深入了解,发现公众不是那么讨人厌,发展趋势也不是非得感应潮流,我想赶快得让自己的事业有所建树,让自己独立一点,坚强一点,将来老公对我不仅有深爱,还会对我尊重啊。钱不再乱糟踏,留着以后办大事,开始关心花花草草,它们的生命太短促了,我留不住但至少可把它们照顾得好一点让它们开得美丽灿烂一些啊;也开始关心教育,有钱的话我会投资建校,让穷人的孩子有学上,普及大学教育,不让社会有文盲,不让个别人成为大学生之后就自以为很了不起。
我还想去支援边疆,不为钱财所累,那里空气好人纯朴,只求一个心地平静,日子充实。有时间我还想学电脑,不让自己成为新世纪的半文盲;还想考个驾照,放假时自己开着车跑遍全世界,看看异地风情;还想学跳健美操,不能爱情没了,活力也没了,不能浪费了我的好身材……
这就是我的遗忘工程计划,当然,偶尔也会想起他,想起他对我的种种好,这时就会对自己说:遗忘工程现在开始!
附:上面这篇文章是我五年前写的,我一字未改。这个办法很有用呢。这五年内,我结了婚,生了女儿,换了工作,买了房子。五年后,他回来对我说:其实这么多年我只爱过你一个!我用一种平淡的眼光看着他,当他对我说:今晚不要走时,我用一种更锐利的不屑的眼光望着他,我骄傲地对他说: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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