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1960至1980年代之间,因为大家都穷,过年时,基本上是不放烟花爆竹的。若有点儿闲钱,还不如买点儿肥膘肉来打打牙祭更实惠。是吧?烟花爆竹的火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这30多年才出现的现象。
但是,我家在过春节时,从来没有放过爆竹。而且我相信:我家这个传统是会传承下去的。
如果让爆竹商知道这个消息,心里肯定不大高兴。不仅如此,为这事我还与别人闹过不愉快。曾有一个具有d校文凭的同事就笑话我:“全国人民都在放,就你不放,你脑袋进水了哇……”并大大咧咧、居高临下的教导我:“过年就是图个热闹气氛,放火炮是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这似乎是他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个理由。听他那口气,他好象还要把这“风俗习惯”上升到“放火炮还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理论高度,但由于他那文凭是买来的,说到这里就结结巴巴的卡了壳。
不错,在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确是咱中国汉族人的风俗习惯,古人的“爆竹一声旧岁除,总把新桃换旧符”的诗句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但是,“风俗习惯”与真理毕竟不是同胞兄弟,何况“风俗习惯”也有良莠之分。比如,封建和专制在咱们中国“风俗习惯”了两千多年,难道还要“习惯”下去?比如,集“勿以善小而不为”和“三从四德”等精华和糟粕于一体的儒家思想(何况还被历朝历代的封建皇帝御用了两千多年),我们也要皂白不分的“习惯”下去?难道,清朝时候女人缠小脚、男人留辫子的习俗也要继续发扬下去?可见,风俗习惯也好,传统也好,都有一个如何扬弃的课题。
何况,古人的“爆竹一声除旧岁”,也仅仅是用“一声”点到为止的表示一下意思而已,并没有叫我们在放爆竹时要“你放500响,我就要放两千响”的互相攀比着浪费我们那有限的战略资源、污染我们那已经非常脆弱的生存环境呀!难道咱们就只剩下了用燃放烟花爆竹来寻求“热闹气氛”的小儿科和独木桥水平?
不是吗?尤其是这些年的春节除夕之时,那看似繁华的“火树银花不夜天”的隆隆烟花爆竹声,硬是把神州大地搅了个地覆天翻;那些宝贵战略资源“一硝二磺三木炭”硬是在震耳欲聋的燃烧爆炸声中化成了灰烬和垃圾,每一栋居民楼就是一个火药桶,整个中国就似一个正在熊熊燃烧爆炸的巨型弹药库……我们不得不主动和被动地忍受这噪声和空气污染,不仅仅是包括那些热衷于施放烟花爆竹的“自虐者”,更包括占总人口一半左右的心脑病患者以及“三高”病患者等受害者!烟花爆竹造成的“大众暴力”逼迫他们不得不胆颤心惊的关紧门窗、捂紧耳朵,甚至被这不是战争胜似战争、不是炮声胜似炮声的烟花爆竹声“炸进病房”、甚至“炸进太平间”。至于被烟花爆竹炸伤手指、眼睛、引发火灾之类的案例早已不是新闻。
燃放烟花爆竹既浪费自己钱财和子孙的宝贵资源、生存环境;又要危害自己和他人健康,还麻痹腐蚀着我们的独立思考。有啥理由还要年年相袭代代相传呢?何况,咱们民族还有一个风俗习惯:当亲人去世时也要燃放爆竹。若别人在除夕之时为去世(比如被爆竹声吓死的心脑病患者)的亲人燃放爆竹时,你也把爆竹放得震天响,岂不是心甘情愿的就当了一回特大号的孝子贤孙?由此看来,咱们祖宗在制定“传统”时,大约是多喝了几杯,才闹出了这天大的误会和弱智笑话!
那些众多的喜欢用烟花爆竹来自虐和他虐的人,居然还会用法律作为他们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二个理由:“燃放烟花爆竹是公民的自由”,当然,“法无禁止即合法”,燃放烟花爆竹是你的自由,但是,你知道与此相对的另一个法律原则吗?“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得妨碍和侵害他人的自由”。在你大肆制造噪声、空气和环境污染时,已经非常明显的影响和危害到了邻居的的自由以及健康权甚至是生命权。
而第三个“理由”则表现得更无知、无聊和无赖:“放爆竹可以辟邪,保佑升官发财……”,真是可怜又可笑!不放就会吃亏?财神就跑到隔壁去了?霉运就会找上门来?就会不吉利?孩子就考不上大学?就会生病?就不会发大财?就升不了官?……可是,尽管多数人都在放,但是,升官发财的人总是极少数。可见,升官发财与此无关。至少,关系不大或者根本没关系。
“从众、盲从、无知、无聊、无奈、无良、浅薄、愚昧、虚荣、阴暗甚至险恶”的民族劣根性,被除夕之夜的烟花爆竹燃烧释放得淋漓尽致,在除夕之夜的舞台上作了一次“全果体”的集体展示和汇报表演!……真是:烟花爆竹年年放,民族劣性代代传。
但愿:将来若有希特勒之类的侵略者来进攻中国,希望它们的“闪电战”总攻时间不要选择在咱们的除夕之夜……
(约1800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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