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也有鸟语、鸟心、鸟本领,这一点不奇怪。可如果说,鸟会专门对某人说让他听懂的话,鸟有一颗能把人忽悠到找不到北的心,鸟懂借刀杀人的技巧,有把人杀死的本领,你一定就会怀疑了。
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怀疑。可看了这个故事,就不再怀疑了,要知道这是列在正版史书上的真实古事,容不得人怀疑:
这史书的名字叫《青州府志》,里面一篇文章叫《公冶长背诺》原文是这样的:
世传公冶长能解百禽语。一日,有鸱来报长,曰:"冶长,冶长!南有死獐!子食其肉,我食其肠!"公冶长应而往,果得獐,然其无意饲鸱以肠也。鸱是以怨之。居无何,鸱又来报如前。长复往,望见数人围一物而哗。长以为死獐,恐人夺之,遥呼曰:“我击死也!我击死也!”至,乃一死人。众人逮长见邑宰。宰审问,长再三辩,令曰:“尔自言‘我击死也’,何为诈?”长无言以对。
文言文不好懂,不妨翻译一下:
世人都知道公冶长懂鸟语。这一天,一只老鹰站在他家的树上鸣叫,公冶长就听明白了。原来鸟说的话是这样的:“公冶长!公冶长!城南有一只死獐!你吃了它的肉,让我吃它的肠!”公冶长听明白后,就对鸟儿点点头,跟着鸟儿一起走。到了城南,果然看到一只死獐。他就按答应老鹰的承诺,自己抗走了肉,将肠子挂在树上专门让给老鹰吃。
过了一段时间,这只老鹰又来了,又对他鸣叫。这次公冶长又听明白了。鸟说的是:“公冶长!公冶长!北山有只狼吃羊。你吃它的肉,我吃它的肠!”于是,公冶长再对老鹰点点头,跟着老鹰到了北山,果然见一只狼正在吃一只羊。公冶长轰走了狼,自己就扛起剩下的少半只羊回了家。可这次的肉实在很少,他不仅将肉吃了个精光,连肠子都吃掉了,一点没给老鹰留下。一直等在树上的老鹰,看着公冶长吃的满嘴流油,自己肚子却饿得咕咕叫,心想自己劳动了却不得食,心里非常生气。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鹰又来了。又说了一件类似的事:“公冶长!公冶长!东山有群狼吃羊。你吃它的肉,我吃它的肠!”公冶长相爱上次没给老鹰吃肠的事,觉得心里有愧,也感叹老鹰够朋友。就再次跟着老鹰到了东山。还没走到跟前,就见几个人围着一个东西在喧闹。公冶长以为那就是老鹰说的那只死羊,他害怕被别人先抢了去,远远的就叫喊:“是我打死的!是我打死的!你们不能抢走。”
等他走近了,才看见地上死的不是一只羊,而是一个人。于是,众人就捉着他去见了县官。大堂上,公冶长申辩自己没有打死人,但县官说:“你自己都说了是‘我打死的’,且是当着众人的面说的,怎会有假!”公冶长无话回答。
在临刑的那一刻,老鹰又来了,再次在他头上鸣叫:“公冶长!公冶长!你就是只无信狼。我要吃掉你的肉,再吃掉你的肠!”至此,公冶长才明白自己上了鸟的当。
你看,这鸟聪明吧!他知道谁能听懂它的话,也明白一些忽悠骗人的技巧,只因一根肠子起了杀心,就这样害死了一个人,这本领的确让人佩服。
关于狼和羊,又想起狼来了的故事。应该说喊狼来了的那个孩子,其实本不该死的。首先说这地方的确有狼,其次狼也真吃过羊,至于这次当然也有狼:蹊跷的也许是孩子真看见狼了,只是这狼狡猾,在人们来之前,跑掉或藏起来了,要不然孩子也就不会被狼吃掉。可这群大人脑袋太简单,当时没看见狼,就说被孩子骗了,也就坚持走了,也就忍心看着孩子被狼吃掉!要说警钟长鸣,一定很有必要。偶尔警钟误动作一次,也不算什么大错。就算大人偶尔被骗一次,却要让孩子拿命来补偿,实在有点残忍。
别说孩子爱开玩笑,就是大人也爱,甚至更厉害。这公冶长就是一个。在这里作为朋友的老鹰,做法就够实在了,将全身的肉都让给他吃,自己只恳求一根肠子,这其中哪里有公平可言?可公冶长就太差劲,本来答应留肠子给老鹰肠子吃的,到头来却不舍,自己吃了独食。饶是这样,自己不思悔改,却还指望老鹰不计前嫌,永远忠于他,永远奉献于他,人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天下哪有这样的朋友?于是乎,明白过来了的老鹰,自然也就不再犯傻,终于借官家之手,消灭了这背信弃义的人。
要说这故事也有不完美的地方。首先,断案本身有缺陷。按现代断案理论,官家不应只信口供,而应更重证据,可那时既没有天眼探头系统,又没有dna测试仪器,也就不能勉强。况且打死人这件事是他自己先承认了的,其中并无屈打成招的情节,所以也算圆满。其次,将这个故事提升一下,也有现实意义:昔日的老鹰未必还是今天的老鹰,但昔日的公冶长们却还在照样背信,而断案也未必一定要等官家:围观的人多了,每人一口吐沫也能把公冶长们淹死。---自己吃的脑满肠肥,却舍不得给人留下一点下水,到头来怕到手的烤鸭也会飞走。
---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所谓一诺千金言出必行,一切终究是要验证的。对照当年的信誓旦旦,再看如今的言而无信。人在做,天在看。多行夜路终遇鬼,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也算天道!
于木鱼宅
2013-12-17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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