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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无处不在的爱(散文篇)长沙开福之路

发表于-2013年12月13日 上午11:50评论-6条

12月4日,是特别的日子。有必要用文字记录。

一是,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国家宪法颁发实施,简称八二宪法。宪法第五条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宪法规定,是任何个人和代表组织有职务的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三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零零四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第三十三条。从宪法规定,是国家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有学者撰文:现代宪政的三大基本原则,我把它归结为民主、法治、人权。这也是我归结宪政的四要素:民主、法治、人权、宪法至上。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博爱是全人类,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

八二宪法体现执政党依法执政,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当家作主和民主监督。

中国走上依法治国的法治文明之路,将不再像五七年反右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群众运动。在网上互动群里看到网友的交流:不因官员的主观而违反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不因官员的重点而违背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百姓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是对官员个人而是对官员的职务行为;一个社会实施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法治文明,是国家、民族、人民的幸运!作为地理之广,人口众多的大国,也是世界的幸运!中国不会再出现八国联军和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不会再发生国民党和共[chan*]党之间的军队用抢杆子获取政权的战争;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会议上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通过投票选举的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民众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恢复香港和澳门的主权是和平谈判。

这些告诉世人和历史: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法治文明,无论是官商,或是权势,还是平民百姓,都能平等享受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关爱!所以,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法治文明是具有普世价值!

二是,十二月四日,有互动群一位拆迁户诉讼政府行政征收中强征强搬在市中级法院开庭。本是抱着学法,以后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令人遗憾:一是原告没有抓住个人诉讼的核心,在口头表述中时有主审审判长和代理审判员打断,逻辑上让被告有空可钻;二是准备的材料不充分,导致表达欠缺连贯性,在法庭上的陈述部分,应引用法律条文,用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和法理作用;三是被告代理人有授权书,应验证身份证和律师证,《民法通则》和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法有规范规定;四是被告代理人的发言有几点引起思考,一说申诉人的诉讼时效超期,二讲申诉人对补偿要价过高,三像官员念报告的行政征收合规合法;五是主审审判长和代理审判员对旁听者少有尊重,总是以官腔,何况书记员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和有法警维护;以上仅是个人之见!

同时给人思考:政府行政征收方面,行政官员的决策和组织群体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强征强拆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示任何个人证件和执行文书,按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规定,是违法的职务行为!按常理,强拆百姓居住的房屋存在故意毁坏百姓的家;按刑法,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涉嫌故意伤害,还有受害人的精神伤害;应承担违法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宪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有规范规定。从强征强拆的受害人方面,政府行政征收,应依法依规,按百姓的话讲,政府行政征收中的强征强拆,无论是行政强制执行,还是法院的先予执行,应给百姓理解和接受的理由!百姓方面,地方征地拆迁中的强征强拆,让受害者复议、申诉、上访,有百姓不懂法律,不懂法律程序,不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怎么让当事人公平正义!法律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民主监督方面,执政党对官员的职务行为有纪委监督,人大有监督法,政协有民主监督权,检察院有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有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政府有行政问责,媒体有及时报道的舆论监督,相关法律规定人民依法当家作主和民主监督权;从相关法律规定的时效,《民法通则》有规范规定,行政、民事、诉讼法有规范规定,相关法律文书有规范规定;百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先要有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者的时效,法院受理、庭审、判决的时效,检察院受理百姓申请检察权、法律监督权的时效,法院和检察院不受理,仅按法律规定的时效对百姓是不公平不正义!

互动群里拆迁户诉讼政府行政征收中的强征强毁,拆迁户的诉讼核心,可以说是所有强征强拆户的诉讼核心:房屋价值中的房屋面积、使用年限、楼层、室内装饰和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使用年限、所处地段的补偿等,损毁遗失物品的赔偿,精神伤害的补偿;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还有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死亡人员的补偿。地方行政征收,法律法规有规定:先补偿后搬迁,保障受害者又是申诉人的居住权和基本生活;这些是基本人权。特别是诉讼人居住的房屋拆除了,客居过渡房,百姓怎么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吗?至于补偿要价过高,因人民币的兑换升值,相对国内贬值,物价不断上涨,应按协商解决时的房屋市场价给予补偿,还有银行利息的损失;公职人员群体职务行为的强搬强毁,客观存在损毁遗失物品,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商时的物价给予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有规范规定;在评估和补偿方面,应有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明细和价值;所处地段不同的土地,其房屋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同;如商业街附近的房屋,比待开发区域的房屋是有差别的,政府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实证;地方政府的行政征收,应依法依规,不应出现公职人员群体职务行为的强搬强毁,代理人在法庭上所讲的合规合法,是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讲到尊重,人都是父母所生所养,人之间应彼此尊重!宪法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面对权利、权益、利益、尊严,国家宪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宪法的规定,任何人都能平等享受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关爱!

三是,曾关注互动群里一些征地拆迁,网友讲,有事实,有证据,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找实施征收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协商,因职务的权限,不能依法依规;法院的裁定、先予执行、一审判决生效后,找检察院申请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借一些理由不受理;找征收主管部门,让无权解决的信访部门接待;这些与大多数拆迁户或强拆户类似,有面积存在争议,有评估和补偿与所处地段偏低,有在协调签协议中存在语言冲突,有按法律法规复议、申诉、上访等。这些,有几点思考:每一位公职人员都有法律规定的权限,正如宪法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代表国家的检察机关有宪法和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是否信访部门的职能集中到检察机关;避免受害人或是申诉人在漫长的上访路上浪费时间、精力和人力、财力,还能避免代表国家的政府公职人员和代表国家的审判机关的法院法官违规违法。人都有主观意识为自已的合法权利、合法权益、合法利益,如果人人依法依规维护,法律法规是公认共识的标准,不会出现官大权大势大而享有特权,不会出现对普通百姓不公平不正义!

互动群里有人说,明是商业街建设和开发,借商业街建设和开发的配套工程地铁等公共项目,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一律用棚户区改造,其中有私房、公房、棚户房;把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也纳入棚户区改造,存在评估和补偿偏低;两证的房屋是有契约,按房款比例缴交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法律法规有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互动群里有议论:政府的行政征收、评估、补偿,应依法依规;同时,公布的征收决定、评估的房屋报告、补偿的标准都是有时效的,也是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超过规定时间的征收决定、评估报告、补偿标准是无效不合法的;政府行政征收中的强征强拆,群体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存在强权强势,对一家一户客观存在在人数上是理亏,何况是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应给拆迁户理解和接受的理由,不应出现法不责众!才能体现宪法规定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按法律法规征收、评估、补偿,没有一个百姓愿意做“钉子户”;还有晚上强拆,骗拆迁户离开房屋强拆,拆迁户没有签字的强拆,拆迁户对有争议的面积要实施征收人员写书面证明不写的强搬,拆迁户通过司法保护财产安全、生命安全却不在家的强拆,等等;

全国各地城乡的网友和移民或是国外的网友在互动群里的交流给人思考:如果政府依法依规行政征收、评估、补偿,是不会出现四川唐福珍因维护财产安全而自焚身亡,是不会出现江西宜黄钟家因保护居住房屋的家而一死两伤,是不会出现政法大学毕业的记者几年维权,是不会出现强征强诉中非正常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客观存在行政官员的决策和组织公职人员的群体职务行为的强搬强毁违反宪法、物权法、合同法、土地法、房地产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然而,有法律法规,有民主监督,没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强征强拆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问责和追究,受害者上访不断增加,无权解决问题的信访部门接待,如网上的微博微信:中国当今面对两大社会问题:一是通过税费和征地拆迁历年积累的财政具体用在哪?存在不是国家和政府的公职人员享受国家财政,存在公职人员中有超编的临时工和不岗位吃空饷,存在项目需要国家财政不申报,等等;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合法权益,有宪法和相关法律没有保障,如百姓居住的房屋没有见法律规范规定的执行文书的强征强拆,如上访者没有经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程序的拘留、关押、劳教等;如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和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诉,向检察院申请不受理。

媒体报道和网上的视频中一些因强征强拆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令人深思: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规定,行政官员决策和组织群体公职人员的强征强拆是明知存在故意违规违法的职务行为,造成非正常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违规违法的公职人员没有问责和追究,确让受害人复议、申诉、上访,对受害当事人是不公平不正义!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悲哀!还有一些行政官员因强征强拆的政绩从区级晋升到市级,一些公职人员因强征强拆的政绩从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晋升为行政官员;媒体曝光:四川的“李拆城”,安徽的“扒市长”,南京的“季挖挖”,让全社会共同思考:是上级官员推荐人问题?是选人用人的程序问题?是官员唯上、唯利、唯商的问题?代表国家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职能宪法有规范规定,政府机关不是商家,行政官员不是商人,公职人员不是商家的员工。有法律规范和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这些有可能避免。

四是,从中院搭车,又转车的回家路上,看到道路两旁紧密如起伏群山的座座高楼,自问:开发商建的商品房都出售了吗?房屋都有人住吗?会不会出现像日本发生的房地产泡沫?有些地方在征收拆迁,进出的道路两旁有公安人员围的围挡使路面窄小,一但发生火警消防车不能进出,百姓的日常出行也不方便;有些签了字的拆迁户搬走了,拆除了房屋的门窗,像危房一样,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成堆;一些没有签字的还住着,是否考虑居住人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政府依法行政有责任和义务保障百姓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讲房屋的需求:不说炒房族,不讲先富者有多少房或有多少门面出租;从家庭的三代人,现在的年轻人多数是独生子女,总要恋爱结婚,假如双方的父母有房,双方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有房,如果年轻夫妇买房,一共有七套房;当年轻夫妇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因年老逝世,将继承六套房;假如双方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住的有公房,有私房,有商品房,法律规定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年轻夫妇有继承权;从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失地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城市有企业的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居住小区建设的拆迁、道路建设的拆迁、商业街建设的拆迁、企业商家建设的拆迁、工业园的拆迁、开发区的拆迁,这些有房屋市场需要,存在房价不断上涨;如房改初期,企业购房分配给职工。讲楼堂馆所的建设有一定的历史,是否达到量的饱和?香港投资商的出售信息告诉社会什么?如果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土地挂牌无开发商拍卖闲置怎么办?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建的商品房只销售三分之一或居住率是十分之一那么空着的房屋怎么办?不仅有资金链,影响社会就业,还有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如生产水泥、钢筋、墙体的砖、铝合金、玻璃、装修所需和更新家具家电等,也影响地方的税和费。这些,联想历史上英国的“圈地运动”,日本的房地产泡沫,美国的次级债引发世界经济危机,……

下车散步往家走,路上能见远处飘来的建筑灰尘,要是有风,建筑灰尘会像冬天的雪在空中飞舞,身上和头发上自然有建筑灰尘的厚爱,只能回到家中清洗;听到商业街建设的地方有拆除房屋的不停声音,看到天空中迷漫的朵朵乌云;想起朋友讲在广州北京打工时,坐火车回家在车站外戴口罩,进车站呼吸人多的共享空气;不知媒体报道的雾霾,建筑灰尘、汽车尾气、企业排污等的比例各占多少?难到没有智慧根治?雾都伦敦不再是雾都,重庆雾城存在自然环境,不应重复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济中的先污染后治理。如果人长时间生活在雾霾的环境,身体会健康吗?还有一些污染企业向政府的环保部门交罚款的排污,排出的污水和污气污染耕地农田、饮用水,影响食品安全,加上物价上涨,可想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虽是回家,仍是客居儿子的房屋。每天在阳台上,面对东方,时见灰雾中有太阳升起;时见少有雨后的蓝天白云;偶尔打开玻璃窗,享受空中流动的新鲜空气,而鼻子里的建筑灰尘呛人,耳朵听到不分昼夜的建筑工地的噪音,是否存在过去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面子工程”中的重复建设和豆腐渣工程?开窗一阵的阳台、客厅能见一层一层建筑灰尘,每天要打扫卫生,算是劳动锻炼的一种乐趣?卧室不敢开窗,尤其是有风的天气,只能关窗自闭;这些现实,百姓只能无奈:心有快点结束吧!如果是房屋装修,心里有所准备。可商业街的建设从公布征收决定快三年,不知何时是头!还有一些拆迁户居住和生活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环境里;百姓不会问:是行政官员的失职?还是政府的工作部门渎职?如南京前市长把古城的改造建没不但有百姓的怨声还有生活的环境,有前市长个人也有前市长团队的责任。曾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政府的规划建设是不断改善百姓的居往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但现实告诉:住在这里,适应吧!有条件,再移居!必竟生活总是在继续!

偶尔想起:一些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面对生活环境的雾霾,是否会选择山青水秀、蓝天白云的自然环境。百姓期待:何时对污染企业排放的水或气有时间表!国家有环境保护法,是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失职渎职责任!都知道:土地、水、空气、阳光是人类共同生活的自然环境,是大自然的恩惠!也是历代先辈留下的珍贵遗产!当代人和代表国家的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者不应把污染的自然环境遗产留给子孙后代!那将是历史的罪人!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发生群体事件,其中有农村的征地,有反对招商引资的建设化工项目等;前苏联和日本发生的核泄漏污染也引起共同思考!面对这些,有法律规范和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是可能避免。

五是,坐在电脑前,双眼如成吉思汗的金戈铁马驰骋在信息共享及时互动的电子文明社会。先是主流媒体的头条新闻,接着是法治、科技、旅游等;也关注国外一些中国经济、科技、法治、环保、生态、社会方面的战略发展和建议。从中思考:人生活和居住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存在商人有利会长久,存在有发展空间会长驻,存在自然环境好会常居;如果自然环境污染,社会环境的法治不健全完善或官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都会有移民的想法,或像一些裸官裸商那样!

挂上互动号,一些互动群里有国内国外的网友,个个像敏锐的新闻记者,有用文字,有用图片,有用网址,有用表情,有用音乐,有用微博,有用视频链接,等发表个人有个性的声音!有自谦的:官员比百姓有智慧,国家大事有享受财政的官员和公职人员,百姓过好自己的日子;有针对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死到临头,唯有一声叹息!也有:今天不关注朋友,明天朋友不会关注你!有愤青:人生最悲哀莫过于:国家还在,居住的家强拆了!幸运的有安置房,不幸的什么也没有只能上访走漫漫长征路!有推荐网上的好文章,有介绍自己发在博客上的博文,有转载或微博;有网友或是网友的亲人朋友因强拆上访的,有向法院申诉的,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有用微博呐喊的;有是下岗和买断工龄的企业职工,企业改制的方案向政府申报审批中,企业对职工就实施;……

面对网友的这些现实,时常建议和提示:那怕是强拆房屋毁家,千万不要像四川唐福珍自焚,官员没事,亲人悲痛!千万不要像江西宜黄钟家一死两伤,死者安葬,伤者虽在北京住院由地方政府负责医疗和陪护,伤者的病痛和亲人的陪护,有多少人理解!官员免职,一年后复出;没有宝贵生命怎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唯有珍惜宝贵生命!有健康的身体,才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对于行政官员的决策和组织群体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强征强拆,先尊重官员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后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官员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中违约违规违法违宪,依法向法院申诉,依法向检察院申请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至于财产损失、受伤医疗、精神伤害在申诉和申请时诉讼,这是保护生命安全、家人、亲人的智慧!何况国家有宪法、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和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法等。还有谈了十几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惯例、国际接轨等曾是媒体和社会的热门话题,实际是遵守交易规则、法律规范、民主监督和当事人的负责、诚信、承诺。

写完这篇短文时,看到南非前黑人总统曼德拉九十五岁逝世的消息,有媒体报道:他为了反对种族隔离被白人当局囚禁了27年之久,他的不屈服鼓舞了千百万人支持和参与民主、平等、自由事业;他走出监狱后以博大的胸襟、开阔的视野、无私的品德、坚韧的意志和高超的智慧促进了南非种族和解,避免了一个国家陷入流血漂杵的境地。1993年获诺贝尔和平奖,表彰他为废除南非种族歧视政策所作出的贡献。1999年他任南非总统届满,或许可以学其他非洲领袖,把自己封为终身总统,但他决定尊重民主机制,绝不恋栈权位,因此留给南非民主珍贵的资产,而让世人尊敬。在伊拉克问题上,曼德拉态度明确,伊拉克应该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同时美国应该给和平一个机会,即使要动武,也必须得到安理会批准。如果美国绕开联合国攻打伊拉克,世界将进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而对以弱国、小国为主的非洲大陆来说,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他说:“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我们看见了美国和布什的一举一动,到底谁是世界的威胁?!”有网友用图片和文字怀念:【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去世享年95年】三个想不到:一、曼德拉为了黑人的自由和解放坐了27年牢,取得政权后并未清算对手。二、一届总统任满就走人,并未迷恋权力,没有终身为人民服务。三、离开总统宝座后并未对继任者指手画脚,更不搞垂帘听政。致敬,这个时代真正的伟人!@杨佩昌

联合国秘书长发表曼德拉逝世致辞:他为争取人的尊严、平等和自由而进行的无私斗争深深地影响了世界各地无数的人们。纳尔逊·曼德拉给我们的启示是,在我们这个世界中,以及在我们每个人内心,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只要我们拥有同样的信念,同样的梦想,并共同努力。

曼德拉的一生经历告诉世人和历史:每个人面对权利、权益、利益,是可以用和平方式的协商、协调处理解决;令人欣慰的是:囚禁了27年之久,没有发生媒体报道的像美国士兵虐侍囚犯而死,没有像一些国家对政治犯判死刑,没有像一些国家对政治犯判终身监禁。他走出监狱,之后当选国家总统。人之间应多些理解、尊重的包容,少些仇恨、报复和封建社会的专制、强权强势的欺压;人是有智慧的,不是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世人怀念曼德拉,有他个人为国家为民族的尊严,有他的团队为百姓的尊严!不是德国的希特勒和日本军国主义的政府那样!

关注江苏的苏州因拆迁发生两死七人刑拘,联想之前看过一些强证强拆的视频,自问:征地拆迁有法律法规的规范规定,为什么不能协商?为什么要强证强拆?是不是有不能见阳光的官商权钱腐败?有媒体报道:政府一方面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被拆迁人合法诉求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将拆迁行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依法推进,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征地拆迁,普通百姓只能借微博并转播:

地方行政征地拆迁,应依法依规,不应出现行政官员决策和组织群体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强征强拆。有两个历史故事:一个是欧洲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一个是中国的: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两个历史故事可借七步诗告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媒体热议:公权不守法,比起民众不守法,所带来的对法治的伤害、对执政公信的伤害、对公众对法律信任度的伤害,要大得多。如培根《论司法》一文中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

地方行政征收,测量房屋面积有争议,没有写书面证明;写的书面承诺不兑现,用起诉书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签发裁定书的法庭审判长在现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执行文书实施;换法庭审判长签发判决书,安排的过渡房收租金,分担受理费和按标收取先予执行费;损毁遗失物品不协商赔偿;百姓怎么依法维权?

政府行政官员的决策和组织公职人员的群体职务行为的强征强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执行文书,按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规定,是违法的职务行为!强拆百姓居住的房屋是故意毁百姓的家;按刑法,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涉嫌故意伤害,还有精神伤害;应追究职务违法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避免重复违法!

到过杭州的人,和关注西湖的人一定知道:岳飞忠君,因莫须有罪英年早逝,后人建岳王庙,几次重建,四个奸臣长跪,供人唾骂,遗臭万年。大殿正中是彩色的岳飞塑像。百姓相信:每一位享受财政的公职人员都不愿像奸臣长跪,子孙后代怎么面对社会!

培根《论司法》一文中有:“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应当知道,一切法律如果不以这一目标为准绳,则所谓公正就不过是一句梦呓。“我们也知道法律是善的,只要人正确地运用它。”

如果具有普世价值的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法治文明是阳光普照,那么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当家作主,社会公平正义,人的尊严和幸福生活与每一个的梦想会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普照的阳光将是冬天的“雪中送炭”,夏天的“一阵微风”,春天的“细雨绵绵”,秋天的“硕果累累”。

以上几个是,能否发现:所有这些不是带着甜蜜微笑的爱吗!无论是生养父母、兄弟姐妹和亲人无私奉献的爱,或是个人亲情的爱,或是网友关注的爱,或是大自然恩惠的爱,还是法律规范和民主监督的公平正义的爱,如社会曾经开展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活动,对自己对他人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联合国秘书长发表曼德拉逝世致辞: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只要我们拥有同样的信念,同样的梦想,并共同努力。

网友的微博在播《有没有一种思念永不疲惫》mtv的视频,欣赏一会,两句歌词令人陶醉:有没有一种爱不叫人流泪?有没有一种情永不觉得累?

2013年12月8日写,12月10日完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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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军琳推荐:罗军琳
☆ 编辑点评 ☆
罗军琳点评:

爱,无处不在
大到对世界和平之爱的努力
国家法律法治条规等的不断健全
小到对身边烦恼事的宽容,甚至一首歌给予的温暖

文章评论共[6]个
呆贝贝-评论

编辑点评[罗军琳]点评:爱,无处不在大到对世界和平之爱的努力国家法律法治条规等的不断健全小到对身边烦恼事的宽容,甚至一首歌给予的温暖[at:2013年12月13日 下午5:42

呆贝贝-评论

用浓墨重彩写出了爱,无处不在。问好!at:2013年12月13日 下午5:43

绍庆-评论

很长时间没上网了,来看看朋友,拜读佳作,祝写作愉快。(:012)(:012)(:012)at:2013年12月14日 早上8:02

百岁寿星-评论

欣赏佳作,爱,无处不在。at:2013年12月14日 上午11:29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周末愉快!at:2013年12月14日 中午1:18

燕语千千-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冬安!(:012)at:2013年12月14日 中午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