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自从写了《牛仔也时尚》后开始对时尚话题更多了几分感悟。虽然不是追求时尚的时髦前卫之人,但还是喜欢在站在边缘向里偷望。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尽管都不是很擅长,但也深得其乐,于是作文以记之。用以怀念往昔和找一个将来可以让自己疯狂的理由。
父亲说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他带到学校里去玩,只要把我放在大大的办公桌上,我就会唱个不停,跳个不停,像一个可爱的小精灵。
小时候唱歌的机会多一些,但跳舞却是直到大学时才有了真正的接触和领悟。作为系里的文化部长,自然要在第一批团队里参加扫舞盲培训。对于节奏和协调有着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我很快就会了三步、四步和探戈的基本动作,后来才知道这些俗称交谊舞,更专业的叫法是摩登舞。摩登舞包括华尔兹、探戈、狐步、快步、维也纳。多年后看了电视里的专业比赛才明白大学里学的、跳的简直就是小儿科,跑龙套。
不过当时还满自信的,少女的心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和渴望。没有男朋友,就和好姐妺们一起自由地去舞厅考核学习成绩,真是有趣的很呢。被陌生的男孩子带着跳起来,刚开始真的好紧张,但总是比自己一二三、二二三的前进后退感觉好多了,生涩的踏着美妙的旋律,慢慢的我就将自己的旋转溶在音乐中了。
渐渐的跳得越来越好了,穿上妈妈亲手为我做的那袭黑色及脚踝的收腰连衣裙,踏上一双细跟儿的白色皮鞋在舞池里旋转时,颈上的丝巾也随着舞动的风飘逸出优美的弧线。住在我上铺的七姐常说:如果你在舞厅里看到一个认真跳舞的人,那一定是我们的小八妺。我对待跳舞的确是认真的,就象对待很多我热爱的人和物一样。几乎只和跳得好的人起舞,否则宁愿旁观。没有老师进一步指导了,我独自揣摸着去感受音乐的节拍,用颈子的摆动与双腿的进退来让每一次舞动接近我心中的完美,我追求着那种天人合一的心境,嘈杂声中只听到歌声、乐声在承托着我轻盈的舞步。不期待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但我欣赏那份和谐、流畅与优雅,在钢琴或萨克斯或多种乐器的混和声中陶醉、怡然,是一种美丽,一种独享。
在校园里接触的交谊舞多是舒缓的,直到一次有机会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不得不学了拉丁舞,才发现快节奏的舞步是如此热烈奔放,荡人心魄。拉丁舞可以被看做是一项运动,伴着一首舞曲快速舞动下来,腰部是最大的受益部位;拉丁舞更是娱乐的一种,不论是舞者还是看客,快乐是惟一弥漫着的空气。 我们一共12个人,跟随曾在省拉丁舞比赛中获奖的体育老师,学习了其中一种舞,名为“恰恰”。学习过程中对拉丁舞的确感同身受。初学时即便是对舞蹈有些天份的我,也无法适应这些奇特的扭动和舞步。拉丁舞最重要的就是腰部要作“8”字形的运动,手臂和腿也要密切配合腰部的摆动而作相应的运动,记得我们都说老师的姿势是“如龙在天”。嘴里每天念叨着“two three 恰恰 one”的口决苦练了好久,腰、腿、臂无处不疼时才看到老师眼里勉强有一丝满意。终于摆脱了基本步伐的折磨,他开始教我们一些复杂的动作和男女二人的配合。当时我们经常笑场,因为这些舞步是如此狂野、性感,而全套动作就是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我们需要通过每一次的前进、后退、接触、踢腿、逃离和追逐来演绎两个恋爱男女之间的激昂、亲密、羞涩或争执。
当时我们只是领会了一些皮毛而已,根本没有在身体中蕴含对舞、对情的深层领会,只有舞动,没有舞魂。我很清楚的知道我们没有赋予舞蹈生命力,虽然得了一个三等奖,但我相信感染大家的不是我们的舞姿,而是我们敢于接受挑战的勇气,跳了很多人不敢跳的拉丁舞。就象如今在烟雨红尘,明知自己古文功底不好还要在“红尘诗会”中涂鸦,只是勇气可嘉。也许我们都太年轻了,舞蹈尽管是一种运动,但其中仍少不了生活的积淀和对生命的领悟。
写到这里,突然好想找个地方跳起来了,不跳交谊舞,只跳拉丁或现化舞,即使我知道或许交谊舞更适合我,即使我已不再拥有少女的好奇和冲动,我还是期待选择热舞,在热情与奔放中重塑腰身,重整心事,为自己创造一份流畅的自由和快乐,还可以加点儿狂野,让依旧年青的生命在舞动中再一次蓬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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