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玫瑰有刺,仍尽欢颜苡沫儿

发表于-2013年12月02日 凌晨1:36评论-2条

幸福:每一场邂逅,只要遇见了,就不会离开,不为演绎的荡气回肠,只愿白首不相离。

初夏考上美院那年,一场大病让她双目失明。学了十几年画,历尽艰辛终于迈进艺术的殿堂,却什么都看不到了,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但初夏不是一般的女孩,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离开这个城市,她养成了独立、乐观、坚强的性格。 

用了两年的时间,初夏学会了盲文。读不成大学,她进了一家编织工厂做工。工厂向欧洲出口绳画,不同颜色的麻绳用手结出图案,挂在墙上做装饰。初夏以前从没接触过,可她似乎有一双心眼,学会之后,结出的绳画就远比别人的漂亮、精致。

不久,初夏开始独创图案。凭着十几年绘画的底子,初夏夜以继日的揣摸,通宵达旦地结绳,终于结出了《黛玉葬花》《妙玉请茶》《元春省亲》等极为复杂却又无比靓丽的图案。这绳画令外国客商赞不绝口,惊为天才。老板更是乐得合不拢嘴,马上把初夏提拔成编织厂首席设计师。 

孟非就是在看到《黛玉葬花》绳画时认识了初夏。他难以想象,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怎么会结出这样的图案?初夏坐在一群女工中间,虽然看不见,却如鹤立鸡群。她一直抬着头,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似乎在享受绳画带给她的愉悦。双手翻飞,不过片刻绳画已经初露山水。孟非震惊,感觉初夏宛若天人。 

从那以后,孟非便找各种借口来编织厂。他的公司和厂子有贸易往来,很容易找到理由。起初,他只是站在初夏跟前,静静地看。不久,他大着胆子约她出去,到公园划船,去广场喂鸽子。他是个细致体贴的男人,起风时,总是亲手为初夏竖起风衣的领子。这令初夏怦然心动。 

周末,初夏会休息一天。而她最好的休息方式就是画画。孟非给她铺纸,调墨,初夏画山画水,画墨葡萄,画黑牡丹。孟非惊叹不已,问初夏:“这些画,都装在你心里?” 

初夏笑,不说话。她其实想说:岂止是画?连你的样子,我都装进了心里。 

两人陷入了热恋,耳鬓厮磨间,初夏问孟非:“你喜欢我什么?” 

孟非沉吟片刻,说:“喜欢你身上淡淡的薄荷香。” 

初夏笑了。的确,她一直都喜欢薄荷。衣柜里,放着大包大包的薄荷草。淡淡的清新的味道,让她感觉神清气爽。 

两人的婚事遭到孟非亲朋好友的反对。尤其是初夏的眼疾特殊,即使移植眼角膜也无法复明,这辈子,她只能生活在黑暗里。但孟非对此毫不在意。早在恋爱之前,他已经对此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 

初夏觉得自己的婚姻很完美。每天下班,孟非都会去接初夏。走到西点屋,他会买一块巧克力奶油蛋糕。回到家,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分食。那种甜美,渗进了骨头里。 

“咱们养条狗吧?哪天我出差,它也可以陪着你。”孟非不止一次地对初夏说。 

“不,我最讨厌狗了。有你在,我不需要狗。”初夏说着,轻轻吻一下孟非的唇。 

抓不住的幸福:自尘世间出现了两情相悦,就注定有的为情累或为情所伤。

日子过得很快,一晃就是两年。不知从哪天起,孟非开始加班,不再接送初夏。不只是加班,很晚回家之后,他的身上常带着酒气。无疑,从公司出来,他又去喝酒了。即使回家已经是深夜,他却还要赖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响起鼾声。初夏不久就明白过来,孟非不想上床,不想睡在她的身边。 

初夏的心如针扎锥刺一般。难道,爱情这么快就消失了? 

结婚两周年纪念日,初夏下班之后早早回家,烧了满满一桌的菜。然后,满怀希望地等。可桌上的菜都凉了,孟非还没有回来。打公司电话,同事说他早走了。接着,便问初夏:“嫂子最近身体还好吗?孟非越来越早地回家了,真是个模范丈夫啊。” 

放下电话,初夏的心一剜一剜地痛。呆愣片刻,她拨孟非的手机,里面是忙音,一直无法接通。坐在沙发上,泪水顺着初夏的脸流下来。她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孟非,也许是想离开她了。不知哭了多久,初夏渐渐睡着了。 

当她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初夏躺在床上,厨房里传来煎蛋的香味儿。她慢慢走进厨房,从背后抱住孟非。孟非身子一抖,差点儿被溅起的油烫了手。他按按妻子的手,说:“昨天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抱歉。” 

初夏身子一僵,半天没动。她张张嘴,说:“天冷了,我去给你买件羽绒服吧。”孟非的声音有些慌乱:“不,不用了。去年的还能穿。” 

孟非说着,将煎蛋放到桌上。初夏却不动。她的工资卡上,积攒了很久的一万多块都没了。密码只有孟非知道。他取走钱干什么?为什么不告诉自己?难道他想带着钱离开? 

尽管初夏努力克制,可当孟非吃着早饭再次提出养狗,她突然怒不可遏,摔了筷子。“你不知道我讨厌狗吗?要我说多少遍才记住?” 

孟非默默地起身,去卧室收拾东西。初夏突然感到一阵巨大的恐惧。他要去哪儿?整理好衣服,孟非走到她跟前,捧起她的脸说:“我要出差一星期。你自己好好地。记住,一个人,一定要好好地。” 

初夏呆愣愣地,半天没说话。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孟非这一去再也不回来了。他不爱她了。结婚两年,为了照顾她,所有的出差机会他都会想方设法推掉。可现在,他要出差!他忘记了他会永远爱她的承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待孟非走出门,初夏捂住脸,失声痛哭。 

整整七天,孟非只打回两个电话,报过平安之后,就关了机。初夏很难过,却又无可奈何。站在阳台上,她听着鸽子飞来飞去的声音,心想:爱情,也是这样飞来飞去吗? 

清早,初夏还在酣睡中,突然听到有人急促地敲门。以为是孟非,她兴冲冲地跳起来去开门,却是女友叶晓晓。 

晓晓站在门口,缓缓地伸出双臂,紧紧搂住了初夏。泪水,滑进了初夏的脖子里。

初夏用力推开她,晓晓却又死死地抱住她。“发生了什么事?你这是怎么了?”初夏大声问。 

“孟非,孟非走了。昨晚突然脑出血昏迷,一小时前走了。”晓晓哽咽地说着,泣不成声。 

初夏如五雷轰顶一般,整个身子瞬间变得僵硬,身子摇晃两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

思痛:天之涯,海之角,可我们的爱为什么却成了天涯海角?

初夏恨孟非,恨到了骨子里。孟非原来得了脑癌,晚期。他之所以晚回家,之所以睡在客厅,是怕他在疼痛时被她察觉;他之所以喝酒,是想让酒精麻痹疼痛的神经;他之所以拿了她的钱,是去治病!初夏恨孟非不告诉自己实情,而她更恨的却是自己。难道自己眼瞎,心也瞎了?孟非生活在痛苦中,她却没有丝毫察觉!不仅没有察觉,她还疑神疑鬼,以为他将背叛自己! 

孟非去世一个多月,初夏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把自己关在家里,哪儿都不去。失去孟非的痛苦,远比她失去眼睛强烈一百倍一千倍,初夏甚至觉得生不如死。 

叶晓晓强拉着初夏出门,两人绕着公园的花池,走了一圈又一圈。不管叶晓晓说什么,初夏始终一言不发。不知什么时候,一只小狗跟上了她们。叶晓晓蹲下身抱起小狗,对初夏说:“这是只流浪狗呢,很可爱,你来摸摸。” 

说着,她将小狗送到初夏的跟前,硬将她的手按到小狗的头上。小狗温顺地蹭着初夏的手腕,初夏的心突然像被什么触动了。孟非一直都想养条狗,甚至离家前一天,因为狗她还和他发生争吵。 

初夏将小狗抱回了家,为它洗澡,梳理毛发,取名“非非”。令初夏欣慰的是,非非温顺乖巧,就像个孩子,不仅寸步不离地跟着她,甚至能做她的拐杖。红灯,绿灯,台阶,深沟,非非总能及时地为初夏提醒。而这,越发地让初夏感到愧疚,孟非是对的,她早该养一条这样的小狗。 

周末,初夏拿出已经蒙尘的画夹,调墨,想为孟非画张画。她从没看到过孟非的样子,但她能够画出来。他高,瘦,有着英俊的一张脸。初夏下了笔,一边画却一边忍不住落泪。孟非,你在天上还好吗? 

画放在了阳台上,慢慢阴干。初夏倒了杯茶,坐在长椅上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被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惊醒。是非非!它出出进进,好像在往阳台上不停地叼着东西。 

初夏蹲下身,伸出手,却不由地吃了一惊。画夹下,她摸到了老公的帽子,帽子下面,是老公的衬衣,衬衣下面是他的长裤,最下面,是他的一双皮鞋!初夏扭过头,仿佛看到非非正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拿起手机打给叶晓晓,初夏直截了当地问非非到底是哪儿来的?叶晓晓沉默片刻,没有再隐瞒。非非压根就不是什么流浪狗,而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导盲犬。就在孟非得脑瘤不久,他拿出所有的积蓄,选了这条小巧灵敏的导盲犬。 

“为了让它熟悉你的味道,孟非拿走你的衬衣,外套,手绢,鞋子。你身上的薄荷香,早已经被导盲犬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它才能一直都跟着我们。”叶晓晓说着,声音越来越低。下面的话,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如果动手术,孟非还有一线生机。但想到希望渺茫,手术失败不仅会带来死亡,还会欠下巨额债务,他放弃了。非非花掉了他的全部,他只想它能够做初夏的眼睛,能替自己照顾她,或许还能帮她减轻失去自己的悲伤。当他的脑血管被压迫得随时都可能破裂,他不得不住进医院。他才打电话告诉叶晓晓这一切,恳求她一定要保守秘密,想方设法把导盲犬带给初夏。 

放下电话,初夏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半晌,她喉头哽着,泪如雨下。 

犹如烟云,没有结局的开始,注定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没有一点的欢乐都没有微笑,唯独悲伤在苦难都没有泪痕,却把一切都归咎命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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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语蒙蒙推荐:语蒙蒙
☆ 编辑点评 ☆
语蒙蒙点评:

过去,我不相信命运,可现在相信了。但我更相信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小说一路看下去,这“情节”似曾相识?!小说一波三折,起伏宕荡一一女主人和男主人的爰情令人佩服!孟非的爰和用心叫人赞叹!小说构思精巧,主题思想明了。推荐赏析!

文章评论共[2]个
晓庸-评论

下午好,欣赏佳作,问候朋友冬安!(:012)(:012)at:2013年12月02日 下午4:56

月下的清辉-评论

一杯热茶奉上,晚上好!一同品茶品文!at:2013年12月02日 晚上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