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手头的工作,总是习惯性的捧一本书坐在工作室里静静地的就读。今天目光还刚刚落定在书本上,同事小胡就笑眯眯地递给我一本书,一看书名竟然是一本《人之初、性本善》,脸顿时刷地红了,对着小胡连连摆手:“去、去、去,小孩子胡闹什么!”同事小李也在一旁瞎起哄:“花姐封建,这有什么?我就量你也不敢看!”明知他们在将我的军,我还是接了过来。
用一颗狂乱的心将书轻轻翻开,慢慢地浏览,发现中间有不少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好文章,书中有好多地方都是用极为生动的故事描述了男女之间对爱情美好的向往,虽然也触及到两性敏感的性,但是却一点也不俗套,于是原先的那份羞涩也变得坦然起来。
翻过书页,目光被一篇“gotobed”的文章吸引。这样直白的标题不知会用怎样的笔墨来描写“上床”,好奇心驱使我用很快地速度将文章看完。文章说了一对恋人的故事,男的认为既然相爱就应该和自己的恋人上床,他说:“不和我上床又怎么知道我适合你?不让我接近你,又怎么会和我相爱呢?”看到这里,我陷于了一种迷茫:相爱是一种心灵的相融,性只是肉体的统一,难道爱情一定要和性连在一起才算是完美的吗?这时我想起了我的初恋。
十八岁那年我爱上了明,一个大眼睛、高鼻梁、身体强健的美男子。他是一名电视台的记者,很有才华和内涵。我和明相爱了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便成为我一生中心中永远的痛。我对明的情感并不是全因为他是我的初恋,而是他对我真诚的呵护和尊重。
第一次和明约会,任他牵着我的手在公园的小河边慢慢地散着步,那夜月色如华,树叶在风中轻轻的摇曳,一并将我少女的心事摇得有些迷醉。明痴痴地凝视着我,走过一处围墙时,终于按捺不住将我搂在怀里,用热烈的唇将我忘情地亲吻。我惊恐得象一只受惊的兔子,全身不停地颤抖,以至明放开我时,我仍然有些惊魂不定。虽然一个人躺在床上回想那一幕会觉得非常的甜蜜,少女的羞涩又让我觉得好象自己已经失去了最纯真的东西,好几天心里都有些怅然。
于是,和明再次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跟他定下了清规戒律:结婚前,我要保持少女的完整。明有些失望,但还是欣然接受了。一次我因感冒发烧,明一直陪在我身边。那天我躺在床上冷得直发抖,明脱下自己的棉大衣盖在我的被子上,用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身子。看着我发烫的脸,明的眼里有一团火在燃烧,那样的强烈。我故意装着不知,将脸别过去,我听到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那夜醒来,我发现明和着衣沉睡在我的床前,泪水漫过我的双眸。
我的清规戒律是否伤害了明,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正因为明对我的尊重,所以我才那样地爱他、忘不了他。收回对往事的回忆,我的思绪又回到了这篇“gotobed”上。“如果女人在婚前还是[ch*]女,不要认为自己就纯洁、因为这样高高在上!其实在别人眼里,这是滞销货!性固然是圣洁的,但是只要是把它献给自己所爱的人,就算没有了贞洁,在男人眼里你还是纯洁的。”这样的观念真让人苦笑不得!言语虽然有点过激,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我不主张让性乱来,性是应该有爱情做前提的。
我的第一次是属于我的老公,但是并不是在新婚的晚上。我虽然对他也和明一样定了戒律清规,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和老公的第一次来得太突然,以至我记不起是在怎样的情形下发生的。但是我却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感觉:当我被扒掉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我浑身象在撒糠一样的颤抖,同样惊恐的他更显得笨手笨脚。尽管我极力反抗,好奇的他却不肯罢手。第一次给我的感觉就是疼,好几天身子都在疼。不仅如此,我突然羞于见人,把自己藏在朋友家里,那些天连他也不见,晚上和朋友抱在一起,为失去的少女之身而痛哭。现在想来,还真有些幼稚。
不过,尽管时代在变,观念在变,我还是主张爱情要纯洁。爱是用心去付出,而不是肉体,如果把肉体当做爱情的全部,那样和动物的交配又有什么区别?当你心里有了爱,便自然会柔情似水,这样的缠绵纠结唱出的一定是世界上最美的歌曲。这样的翻云覆雨、千娇百媚才能让爱情之树常青。
我曾无意中看了一次“毛片”,那是一个朋友带来的一盘录象带。我下班回家的时候,隔壁的邻居老大妈神秘兮兮地冲我笑,说我家有好节目看。我顺着她的目光往门洞里望,差点给吓了个半死:屏幕上一群男女赤luo裸地东倒西歪地躺在一块地毯上,相互用身体纠缠在一起,那种污龊看了让人直想吐!我当时就想,人到了这份上连动物都不如!动物还知道为了自己的爱情与其他动物决斗,用智谋和勇敢去赢得爱情,再找一个属于它们的地方慢慢享受爱情的甜蜜。人要是连廉耻之心都没有了,还算是人吗?
我不想为前卫的爱情歌功颂德,我认为真正的爱情是经得起考验的,是一首用心浇灌出来的让人们呤唱不止的永恒的诗歌。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中的人们,都要为爱守住自己。因为性不等于爱,但是有爱就有性,此乃人之常情。我真诚地希望世间的饮食男女用爱让性和谐、美丽,而不要让性变成一种生理的发泄,而玷污了圣洁的身体。记住一句话,不要见人就说那一句“gotobed”!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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