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去动物园,有幸看到了孔雀开屏。
孔雀悠闲地踱着步,打扮得花骨朵般的女儿在一边蹦着叫:“孔雀,开屏!”孔雀傲慢地看都不看她一眼。我把美丽的披风在她面前摆摆,也不见它有反应。老公在一边戏谑道:“还是你们不漂亮!”
后来,孔雀抖抖身子,拖在后面的羽毛一根根竖起来了。“开屏了,开屏了!”女儿高兴地跳起来。那是只长着蓝绿羽翎的孔雀,华美而高贵,相对于小小的身躯来说,羽翎肯定很沉重,要不它怎会浑身发抖?它很绅士地踱着步。慢慢地转过身去,我看见尾巴后面短短的尾羽也支楞开来,可以看见下面绵密柔软的细毛。我看出来,它是在围着几只母孔雀转,不停地换着地方,立争让母孔雀看到它最美丽的一刻。然而母孔雀视若不见地走了,它只好一声有响地收了屏,很失落的样子。
终于明白,为什么孔雀不肯轻易开屏,开一次屏要用尽多少的精力与储备!那是一次最努力的才艺表演,只为了引起爱的那个“人”注意。
我想起一些遥远的往事。心想:我的屏曾为谁而开呢?
初二时,我有个潇洒出众的英语老师,是全班女生的梦中情人。那时我们住校,一到晚上躺在被窝里,大家都开始叽叽喳喳地议论他。他的一笑一颦都引起每个人无穷的遐想。后来听说有个女生经不过单相思之苦,在给他写了一封信后就精神失常了。我发现他很重视英语的发言,就惟妙惟肖地模仿他。有一次他叫我们一个个去他办公室背课文,他惊异地发现了我。跑出办公室,我的脸在发烧。我把对他的喜欢深深埋在心底,他教我时,我并不是很出色的学生,因为我总是看着他的眼睛开小差,我心里明白,他肯定以为我很笨!天知道我有多么不服气!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表现给他看,我多么地出色!
憋着一口气,我上了高中。我的英语狂飙突进,成为年级第一名,大家都暗地里评我为英语权威。我用英文给他写了封信,告诉我的近况。他竟给我回了信。我每天早上起得很早,绕着长长的跑道一圈圈地跑,我要磨练自已的意志。我高二时开始在当地的日报上发文章,发了我就寄给他,他为我的才华而吃惊。我在演讲比赛上振臂而呼,想像他在台下目光如炬地看着我。我感觉每天都很累很累,但只要一想到他在看着我,就会精神百倍。我的“屏”努力地开了三年,最后开过了大学!
大学的最后一年,在一次学生会干部的竞选表演上,我认识了孟。当时有人唱歌,有人跳舞,都想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以便在第二天的竞选上能获得高的选票。人人都很拥跃,只有一个人是在大家的高呼下走上了台。这个人就是孟!当时台下大家在高喊着:“孟,来一个,孟,来一个!”大家拍着手,很有节奏感。我很奇怪:“是谁这么受大家爱戴?”这时,我看见一个高大魁悟的男孩微笑着站出来,用磁性十足的嗓音朗诵的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他气质沉稳,且振臂一呼,应者云集。我当时以为他是老师呢。第二天当他当选学生会主[xi]时我才知道他也是学生。我对他的感觉简直成了崇拜!我想象有一天小鸟依人地靠在他那宽阔的肩膀上,想象着他很有征服力的笑。
第二天早上,我看见他站在操场的跑道上检查各班的出勤情况,有魄力地挥动着胳膊,我默默地看了他很久,一个想法诞生了。以后的早上,我总是穿着火红的运动衣,在跑道上,在他眼皮底下跳跃着。我特意省了一个月的伙食费去做了一套雪白的连衣裙,衣袂翩然地出现在他必经的路口,他一看我,我就羞答答地低下头。我拼了命地在诗社,在广播站发表稿件。累得直想吐血。
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孟来找我。我表面平静,内心却欣喜若狂。在校后荷花盛开的池塘边,他动情的拥抱了我,说他已经注意我很久了,他喜欢那团在操场上跳跃的火焰,梦想着有一天拉着那个洁白如莲的女孩子的手走上青青的小山,他为那个才华横溢的女孩而折服。只有我自已知道我曾多么努力地开屏!
如今,我坐在电脑前,写着一篇篇稿件,不也是在开屏吗?我开得很努力,每天看着文友发稿件,无形中感到一种压力。我不能偷懒,偷懒的代价是无休止的自责。我不能让一个个日子在懒散中流走,虽然只有三十几岁,但回忆起童年恍若昨日,属于自已的日子实在是很有限,在这有限的日子里,我像孔雀一样努力地开屏,不为取悦别人,只为心灵的宁静。
-全文完-
▷ 进入草原阳光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