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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的底线凭楼揽风

发表于-2013年09月05日 上午10:19评论-2条

爱孩子是母亲的天性,作为一个母亲,溺爱自己的孩子,无可厚非,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当溺爱成了无限度的护短,则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很坏的影响。

备受世人关注的李天一案,现在进入了审判阶段,梦鸽作为被告的母亲,在亲情和法律面前的选择,就很难让一直喜欢和崇拜她的歌迷们信服,同时也对她的言行感到遗憾。

我们不是法官,也就不对李天一的最终判决下定论,但是人们的心里都有一杆秤,自然知道李天一的行为是犯罪还是犯错。犯罪和犯错的性质可是有天壤之别的。

孩子有错,不能偏袒,更不能护短,更何况孩子是很严重的犯罪呢。做为家长不是教育孩子怎么认罪伏法,检讨自己犯罪的事实,而是一味的辩解现在的社会怎么怎么,极力寻找法律的漏洞,并且处处宣扬自己孩子的各种优点,甚至对提出不利于自己孩子的证词的同为被告辩护人的律师,横加怒斥。这样做的结果,既不利于孩子的改过自新,也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判决,更会对孩子的判决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

作为一个知名人物,一行一动都得慎言慎行,即便是为了孩子,也要三思而后行。明知自己的孩子罪责严重,还要做无罪的辩护,可见对孩子的溺爱到了何等愚蠢的地步。如果一味的护己儿子之短,那么即使这次轻判了,也会给孩子的心里造成罪不在己,而错在众人落井下石的错觉。再退一步讲,他们的辩护理由是嫖娼,我国的法律嫖娼也是违法的。如果为儿子做无罪辩护,最终将会使李天一以后更加有恃无恐,不会认真悔改自己的劣行,很难说以后不会再重蹈覆辙,犯下更严重的罪行。果真如此,就是梦鸽的无限度的溺爱,把自己儿子的一生给毁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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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点墨岁月点评:

从人伦来讲,梦鸽的举止也是人之常情;从道德来讲,梦鸽的行为无可厚非;不过,法律面前,不容任何人践踏,将所有责任归咎于社会,这是无知的表现!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2]个
呆贝贝-评论

什么都要有一个底线,爱也是,不能溺爱到没有底线,否则就会成为一种伤害。问好朋友!at:2013年09月05日 晚上8:36

凭楼揽风-回复谢谢,欢迎常来,还烦劳多多指教! at:2013年09月05日 晚上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