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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无情人有情耳关音

发表于-2013年08月29日 上午10:50评论-7条

令国内外深感震惊的中国高官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一案,自2013年8月22日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来,历时5天计32个小时,至8月26日13时04分,随着审判长最后一声法槌敲响,宣告此案审理结束,等候择期宣判。

老夫乃一介“法盲”,赋闲之后也免谈国事。也许由于薄案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初自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集团被审判之后,新中国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一场司法事件的缘故,故占据了网络乃至各大主流媒体的显著位置,即使凡夫俗眼也不能不多少瞥上几眼。既然瞥上了,就不能没有所思;既然有所思,就必然有所得;既然有所得,就应该与朋友分享;有所得不与朋友分享,就是一种自私行为。不过,老夫与朋友分享的这篇一得之见纯属信口开河,与政治完全无关。

先看庭审之前。据主流媒体公开报道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25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组成合议庭,向被告人及时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8月14日,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8月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发布公告,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送达了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

另据公开报道称,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人员调查了97名相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员,掌握了大量证据,并依法告知薄熙来有权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提讯了被告人,既注意收集有罪供述,也对其合理辩解依法研究认定。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安排专人为辩护人查阅案卷提供了帮助。

又据公开报道称,庭审之前,被告辩护人依法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复制了相关证据,并20多次会见被告人,就辩护思路等与薄熙来充分交换了意见。

因此,薄案庭审之前,对于相关司法程序的具体运用应该绝对相信,不容置疑。

其次看庭审之中。老夫看到国徽高悬,法庭庄严,座无虚席,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庭审期间,秩序井然,控辩双方都有充分的时间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都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法官既没有板起面孔训斥被告,被告也没有大闹法庭;即使被告在公诉人提供证人证言证实其利用贪污公款为儿子在国外购买别墅房产并对此事完全知情而引起强烈愤慨时说:“这不是我们薄家的家风,我希望检察人员也不要侮辱我们的家风。”审判长也只是按照法庭程序和庭审要求严肃告诉被告:“被告人注意措辞,不要使用这些措辞。”这既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特别彰显了人性和人格的尊严。

再看庭审之后。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司法公开,案情透明,阳光审判,是此次薄案庭审的显著特色。对此,有目共睹,街谈巷议,一致称道。所以,就连被告薄熙来本人在最后陈述中也不得不承认:“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实、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我的医疗饮食都好,表明山东人厚道,没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对于绝大多数办案人员,我认为是有素质的,办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仅此一点,不能不说是中国司法的一大进步。

总之,纵观历时五天的薄案庭审,司法的威严和人性的光辉得到了充分的彰显,不愧新中国司法史上的成功范例。套用“司法无情人有情”来评价薄案庭审,这便是老夫的观感。不知文友以为然乎?

2013年8月29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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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四大名捕点评:

对薄案庭审的一点感想,值得深思。

文章评论共[7]个
呆贝贝-评论

编辑点评[四大名捕]点评:对薄案庭审的一点感想,值得深思。at:2013年08月29日 中午2:55

耳关音-回复浅思浅得,深思深得。谢四大名捕! at:2013年08月29日 下午3:05

月光下的贝壳-评论

问好先生,祝秋安。at:2013年08月29日 下午4:53

耳关音-回复谢谢月光下的贝壳的问候! at:2013年08月29日 下午5:49

欣香兰-评论

欣赏学习,祝福深深!at:2013年08月29日 下午5:36

耳关音-回复谢谢欣香兰祝福! at:2013年08月29日 下午5:48

点墨岁月-评论

当年对陈希同之流,莫不如此!问好先生!at:2013年09月05日 晚上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