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早几天,就想写一篇这样的文字。一直在等待,因为不喜欢镜花水月落空,也不希望把自己推上尴尬的境地,所以才迟迟的推到今天,在从出版社回来,草签了我的第一部小说《我那位像狐狸的情人》的合同后,才坐下来写这篇文字。与广告无关,要做的广告自有出版社去做,网络上也好,传统媒体上也好。这原本不是我份内的事!
关于这一篇文字和这一部小说:我对文字的感觉纯粹是一己爱好,从没有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要在文字中拯救什么或者讽刺什么。所以我从不写杂文,心中没有那么多愤怒,当然生活中也受过种种的不公,那又怎样呢?要生活,要活下去,有点风雨和冷眼,心中忍受该化解也就化解了,今天的自己不能活在昨天的仇恨里,毕竟,还有路要走,没有什么比轻装上阵更轻松,对得起自己。
但是对文字,自小喜欢。好像很小的时候,内向敏感,在那个有点与世隔绝有傍山依水的乡村,我快乐着我的快乐,看云起与落,看花开秋实:我忧郁着我的忧郁,没有玩伴,玩伴有他们的事,我的父母不让我和他们在一起,怕我变成个野孩子。与世隔绝,从小忧闷!也就是认了几个字之后,我找到另外一个排遣的方法。涂鸦心情,但是我的文字在上高中前一直不被老师看好,至今还记得评语多的是少年老成、文不对题。让老师有点改变的是到高二在省内的一家报刊上发表了一首诗歌,从那以后,好像别人在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这小子文字功夫还不错。
但是我很快的知道自己错了,自己不是文字的一块料,因为耐不住寂寞和感觉文字的低落。我是想改变我的父母给我的现状,多少年,把文字只当作一己之乐,更多的时候我为自己的男人的所为责任和事业二奔波劳累,更不愿意写诗,我以为诗人是不同于世人的一种人,我放不开红尘,所以只写散文,想写的时候写想发表的时候发表,这十年来竟也累计了上百篇铅字的稿子。
只是从没写过小说,别说是长篇,万把字的东西在去年之前都没有写过。写《我那位像狐狸的情人》时,从一个四星级的酒店高级管理岗位下来,难得有短暂赋闲,在家每天白日的蒙头睡觉,晚上坐在电脑前先昏天暗地的玩一阵叫做“帝国时代”的游戏,午夜之后,四野的静寂,再开始写一点东西。没有写过要写成这种长篇的,可是开了头,却在短时间内无法结尾,索性一晚未睡,劈劈啪啪的,天亮时起身一看,竟有万把字。想,长篇也不是很难的吗,也就边写边任故事自己去发展,一个多礼拜,八万字的,感觉着故事才刚刚开始,高[chao]也慢慢的来临。有种喜悦,在壹千多字中不能流露的情感可以在小说里尽情发挥。
八万字时,静寂似动。刚好有个北京的朋友邀我开个公司,丢下所有的事到北京,小说也就耽搁下了。
关于网络关于红尘:我不是个新潮的人,是行动上不是意识上。我对浪漫的渴望不可救药,我对情感的期待也是一种无休止的期待。可是我对机械却是天生的惶恐,连同电脑,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用的,网络,虚幻的东西我也曾在很长得时间内拒绝和接受。只是去年十月,公司注册了网站后,有时为了业务和工作,不得不打开电脑,却有个办公室的员工和我说:项总,你经常在报纸上写东西,为什么不往网站上发发呢?
我说:有文学的网站吗?他说有,给我打开一个365搜索的网站。一看,满满的一页,都是和文学有关,当时就找了两个喜欢的名字,一个“红袖添香”,一个“烟雨红尘”。注册了,发了几篇文章后,就把这部已经写了八万字的小说分成章节也一同发表了在上面。
红袖在最初的时候,我的这部小说并不见好。倒是当时在烟雨的反映算是差强人意,有品论也有人看而且好像也有点点争论,在网下看了,有点冷眼看自己的感觉。很快的八万字发完,接着写,接着发,一直到结束,烟雨给我这篇小说的完成在某种程度上起了很大的催化作用。还记得那时候小说版的版主好像是:兰蝶、城南居士、流泪的木偶和其他几个人。那时候推荐是很少的,编辑的口吻也很理智,我记得最深的是流泪的木偶,她的评语多是:缺少情节和生动。不过怎么样对他们几个还是表示深深的感谢!
更要感谢的是一个叫做shouhouzhe的id,我不知道他真实是谁,但是他给了我很多中肯的建议和批评肯定。谢谢了,哥哥或者姐姐,弟弟或者妹妹。只是,在烟雨中再没有看见她的身影。
关于情感的种种:张爱玲说,一个男人一生中总有两个女人,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而我更想一个男人一生中应该有三个女人,一个是妻子,一个情人,还应该有一个红颜的知己。所以,我在写《狐狸情人》的时候尽量去把王晓薇、草西、胡媛写的丰满点,故事情节的冲突倒在其次。
王晓薇是肖晓鸿的青梅竹马,草西是他的红颜知己,而胡媛是在情人和爱人之间,狐狸样的,我喜欢狐狸的轻灵和鬼魅。可惜,写着写着,自己也沉入其中了,心痛、心酸。还是粘贴上出版社的一篇评论吧。
《狐媚情人》(暂定名)为一部校园青春小说。讲述了商院才子肖晓鸿和三个女子的感情纠葛,以肖晓鸿和像狐狸一样的女孩胡媛的感情纠葛为主线,穿插进另外两个女孩王晓薇、草西和肖晓鸿的感情纠葛。故事本身是非常曲折和复杂的,矛盾也很多,但作者将故事写得非常的轻松,有如看一部韩国的爱情剧,这是本故事非常突出的特点。
“狐媚”一词最早由杰出诗人骆宾王发现并定义的,也就是“狐狸精之媚”。狐狸的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媚、妖、野、忧。这四个方面各有代表人物,狐媚代表:武媚娘,参阅赵玫的小说《武则天》;妖狐代表:卡门,见傅雷译梅里美的小说《嘉尔曼》;野狐代表:金子,见曹禺的剧本《原野》;忧狐代表:林黛玉,见曹雪芹的《红楼梦》。
《狐媚》的女主人公胡媛集合了狐媚所有的特点:媚、妖、野、忧,在文中作者都有描述,所以她能一下子俘获商院才子肖晓鸿的心,并迅速与之相恋。也正如她所说:“我就不信,你拒绝得了我,没有男人受得住我的。不信,你将来试试。”
在一般人的眼中,狐媚含有一定的贬义。但在作者认为,这只是女人栓住男人的几种手段。所以,作者对每个女人的描写都非常纯美,故事中每个女人都是美的,不可亵渎的。故事中的几个女性,都各具特色,仔细研究,犹有金陵十二钗的影子。
故事曲折,文笔流畅,是本文在写作上最大的特色。
关于感谢:要感谢的人很多,但是就如相知永远在心,实在的无法在语言上表达。比如红尘中一起走过的,比如烟雨中的哭笑。但是有一个人,还是在这儿说一下。飞来,自称一个另类的语文老师。但是怎么说呢,她本是一个好人,可能就是太好或者实在了,有时候一颗真心不见得能得好报,她的如自语一般的在红尘受伤,怪谁呢,还不是因为自己?只是那些好人啊,不要再用任何的心思去对付或者应付这样一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女人了。我,作为一个朋友,愿意给飞来一点慰激也愿意她在今后的网络里只有快乐没有不必要的烦恼和忧伤。
关于《我那位像狐狸的情人》:原本不应该在这儿提这一部小说的,因为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这小说最初是在烟雨和红袖同时推出,今天能够出版,还是深深的感谢。但不愿意让喜欢的人去我的文集里费功夫找,只复制上编辑帮着写的一点感慨,喜欢的人看了,也就不要在去看全文了,原本也就这么点东西。
做一只狐狸
关于狐狸精的故事源远流长。她们个个都美丽动人,性感、风骚,令男人无法抗拒;不仅仅美丽,且多情多义,深明大义,可说具备了中华女性的传统美德;聪慧可人,多才多艺,不依赖任何人而生;性格爽直,对待爱情不扭扭捏捏。爱即爱了,恨即恨了,决不忸怩做作……这样的狐狸,为何不做?
胡媛——校园青春小说《狐媚情人》中的女主角,很不后悔的做了这样一只狐狸。她美丽,似乎不食人间烟火;爱上了商院才子,就毫不犹豫的去追求;她从不抱怨,也不乞求,只是那么认真地爱着,即使没有任何承诺;爱情远去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胡媛的美、胡媛的妖、胡媛的媚、胡媛的野、胡媛的忧,一点点顿化成了一只灵动的狐狸,有着千年的修行,却也有着凡人的忧愁。
传说中的狐狸,总是与书生有着种种情素,因为她们几乎具备了书生所企盼的女人的所有优点。也许那一个个灵动的狐狸就是中国男人,更准备地说,是中国书生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啊。难怪商院才子“受不住”这狐狸一样的女人胡媛的。第一次见了,“那一刻,惊讶于她的妩媚和娇艳,以为就是那只千年的狐狸经过百年的修行,转世成人在这个夜晚来惊扰我这个慵懒的流离书生。”不觉就动了情。和他同时动情的,还有商院才子的室友老五,尊称狐狸为“熊猫”。
可是,这狐狸独独只喜欢这商院才子这一人。虽然,她知道,这样的一相遇,不知道将来会如何。但是,既然爱了,狐狸是决不会考虑后果的。爱了就爱了,潇潇洒洒的。她和他一起读书,一起写作,一起快乐,一起痛苦,享受着单纯的爱情和幸福。决不像有的爱情,里面充满了金钱的铜臭味和聪明的心计。这样的狐狸,我喜欢!
狐狸,永远是不受束缚的。爱情中的狐狸,更是如此。胡媛爱他,就把自己整个给他,决不考虑贞洁[ch*]女;穿上衣服,冷艳不容侵犯,脱了衣服,却有千般的风情,决不受世俗的束缚;有了难,她将自己好不容易赚来的钱分他一半,决不说女人就该花男人的钱;人人都说鲍鱼燕窝好,她却实话实说,“也不若何,腻腻的,还不若来碗陕西拉面。”……这样的狐狸,我喜欢!
当然,狐狸也有自己的忧愁,她也是渴求爱,渴求保护的。但是,有什么关系,我是一只漂亮、温柔的狐狸,我有我的“特殊武器”,有谁可以受得住我呢?没必要一定要给爱情一个承诺,爱情远去了,就轻松地走开吧。虽然,免不了痛苦,但何必要给自己的感情画一个多余的尾巴呢?可爱的她!
这样一只狐狸,谁不喜欢!要做就做这样一只狐狸,傻傻地爱,尽情地野,不放弃自己的媚,勾掉爱人七分魂,化掉敌人七分骨,让爱情万岁,让生活万岁!
2005年3月24城市玩偶与北京西罗园
本文已被编辑[烟雨琳静]于2005-3-24 22:33:2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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