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不离开人们?那是光芒四放的太阳;世界上有什么人,我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不能离开?那是我心爱的宝贝女儿。
女儿莺子快四岁了。为迎接爱女令我激动和喜悦的生日烛光,我为女儿写下这些文字。三岁多的乖乖女,能认许多生字,准确地计算十以内的加减法,水彩画画得象模象样。拿起电话就稚声稚气地说:“爸爸,我好想你好爱你啊!”尽管我生性刚烈,却每每被可爱的女儿催下满眶热泪……
我远在离家六十多公里外的地方工作。对爱女只尽过一次真正的父爱,那就是她呱呱坠地时,整整十二天是我抱她哄她,给她笨拙地包布捆捆儿,提起屎片尿片上卫生间,因为她妈妈剖腹产,不能下床。此后,真的没有抱过女儿几次,没有给女儿喂过几次饭,洗过几回澡,没有带她上过几趟公园……再后来,与妻子关系紧张,就连家也没有回过几次了。每个月能做的,就是给女儿寄抚养费。
去年八月,回家看女儿,见冰箱里一袋我去年四月在纳溪县开会时带回去的纳溪特产“云溪泡糖”,已放化了仍原封不动。叫女儿吃,女儿却认真地告诉我:“妈妈说了不能吃,要拿去送人。”原来是她妈妈准备送给为她治腰疾的医生。女儿继承了我爱吃糖的嗜好,可是懂事的女儿晓得忍痛割爱,使我心里很难过。
如今,我与妻子已经分道扬镳,三口之家已不复存在。大人的事,女儿不懂,依旧天天爱说爱笑,唱唱跳跳,在阳光下展示着她的天真活泼,乖巧可爱。前不久贵州电视台重放《孽债》,看得我泪流满面。离婚时,妻子特意给我两张女儿的小照,我带回来小心地摆在大书柜的玻璃后面,天天与女儿在一起了。面对聪颖又漂亮的宝贝女儿,我的心灵深处充满愧疚!
孩子是无罪的。我笃信许多离婚者说的这句话。我可以舍弃名利,甚至生命,但不能舍弃的是爱女,尽管我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我和女儿不能共有一个家了,但女儿却会永远拥有我的爱,因为——女儿是我心中永远不落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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