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也不是那个“鬥”,“升”也不是那个“昇”
癸巳年初,中国齐派画家、白石嫡传三世李国堂先生嘱余为其画集作序。老夫虽不谙画道,却又盛情难却;于是便宅在书房里憋了整整一天一夜,总算勉强交差。不久之前,这部由西安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李国堂画集》终于正式发行。当老夫在第一时间看到这部印刷精美并由李国堂先生亲笔签署“老弟存正”的“墨宝”时,于无限惊喜之余,心中最忐忑不安的其实还是惦记着那篇题为《齐派画家李国堂》的序言拙作;待从头至尾逐字逐句过目之后,觉得“无伤大雅”之后,这才放心。
然而,就在老夫还在为那篇序言文字孤芳自赏而沾沾自喜之时,老朋友郭云生突然打来了电话,除了赞美国堂画集的大气和精美之外,就是夸奖老夫序言写得如何如何好,为画集增添了不少亮色;不过,云生兄在电话中还特别强调指出了“美中不足”之处,说是序言虽然采用的是繁体汉字印刷,但是将“泰斗”印成“泰鬥”似乎不能成立,因为古文字学中“斗”与“鬥”字的含义是截然不不同的;并特意补充说这也许是电脑在繁简汉字转换时所造成的错误,责任并不在老弟,云云。此时,老夫才恍然大悟,原来老兄的美言未必符合实际,最后的提醒才是出以诚心。
云生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考入河大历史系深造,八十年代初期毕业之后一直在市群艺馆从事美术史论及社会文化研究工作,业余时间兼攻书画创作,成就斐然,以致荣晋研究馆员高级专业职称,也就是说等同于高等学府的正教授,这在敝地也算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了。所以,以云生兄的文化根底而论,他的提醒和判断应该是有充分道理的。关于这一点,老夫一向深信不疑。但是,至于“斗”与“鬥”究竟有何不同,电话中一时半会也难以说清;于是,性喜“刨根问底”的老夫便找来一大堆工具书并参照网络有关知识展开了“研究”,果然有了许多“新发现”和意外收获,让老夫受益匪浅。
原来,“斗”与“鬥”本属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汉字,字义和读音也各不相同;只是汉字简化之后才将两个毫不相干的汉字合并成为同一个汉字。但是,在书写繁体汉字与简化汉字的汉语运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的显著区别,决不能相互混淆和随意替代。
先来认识“斗”字。
“斗”字在我国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既是一个常用字,又是一个多音字;读音不同,含义纵异;有时即使读音相同,“斗”字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充当的词性也不一样。
首先说“斗”字当名词使用。
在古代汉语中,“斗”字本义多当名词使用;而当“斗”字当名词使用时,应读作“dǒu”。汉许慎《说文》曰:“斗,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属皆从斗。当口切。”其实,据考证,“斗”字最初并非汉代许慎《说文》所指当量粮食量具使用的“升”“斗”的“斗”,而是古代的一种盛酒器。甲骨文中的“斗”字就是一把长柄的大勺子,上部是勺子头,下部是勺子柄。例如,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载:“玉斗一双,欲与亚父。”大意是说,有美玉酒器一对,打算送给亚父(范增)。又例如,唐杜甫《饮中八仙歌》云:“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白《行路难》云:“金樽清酒斗十千”。这其中的“斗”字指的都是酒具。只是后来由于农耕社会的发展和汉字的不断演变,“斗”字才从盛酒器具的含义逐渐引申为量粮食的量具,即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dàn担)。《汉书?律历志上》中还有 “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读hú湖)”的记载。
此外,“斗”字作名词使用时还指星座。后人在古书中经常可以见到“斗牛”一词,这与当今那种以两牛相斗从中取乐的意思完全不同。例如宋? 苏轼《赤壁赋》所载“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又如《晋书?张华传》中所说的“斗牛之间常有紫气”等,这其中的“斗”字皆指天上二十八星宿中的北斗星。《春秋?运斗枢》云,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合为斗。居隂播阳,故称北斗。据此,文人雅士就借“泰山北斗”比喻那些德高望重或者举卓越成就者而为众人所敬仰的人。《新唐书?韩愈传赞》“自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倡导古文运动,被后世评奉为“泰山北斗”。故“泰斗”者乃“泰山北斗”也。
其次说“斗”字当形容词使用。
“斗”字在古汉语中还可以充当形容词使用,“斗”字当形容词使用时也读作“dǒu”,其含义多种多样。一是比喻事物的微小 。譬如“斗筲之器”,比喻器量狭小,才识浅薄;“斗禄”,比喻俸禄微薄;“斗船”,形容小船,等等。二是比喻事物之大 ,譬如“斗碗”,形容碗大;“斗大字”,形容字小而形状大);“斗目”,形容眼睛虽小睁得却很大。三是形容地势陡峭,后与“陡”字通假 ,譬如,“斗健”,形容峭拔刚健;“斗辟”,形容孤立而偏僻;“斗峻”,形容高且陡;“斗峭”,形容高高突兀;“斗绝”,形容陡峭险峻,等等。故《史记?封禅书》云“成山斗入海”;《水经注?谷水》云“二壁争高,斗耸相乱”。
再次说“斗”字当副词使用。
“斗”字在古汉语中还可以充当副词使用,“斗”字当副词使用时同样读作“dǒu”。譬如,“陡然”,即突然;“斗顿”,“斗然”,皆表忽然,突然之意。故韩愈《答张十一功曹》云:“吟君诗罢看双鬓,斗觉霜毛一半加”……
最后说“斗”字当动词使用。
其实,“斗”字原本就没有充当动词的责任和义务,让“斗”字充当动词使用,那是由于繁体汉字简化之后“斗”字“被”“动”化的结果。但是,“斗”字当动词使用时只能读作“dòu”,而不能读作“dǒu”。譬如,搏斗、拳斗、械斗、格斗,等等,又譬如,斗口、斗心、斗锦、斗花、斗茶、斗棋、斗鸡、斗牛、斗蛐蛐儿,等等。
再来认识“鬥”字。
“鬥”字古已有之,不过与“斗”不同,不仅只能读作“dòu”音,而且只作动词用。故汉?许慎《说文》云:“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鬥之形。凡鬥之属皆从鬥,都豆切。”譬若閗、鬬等,与“鬥”字既有相同之点,又有区别之处,这里不再赘言。只是后来汉字简化之后,古文献在当今才出现了“斗”“鬥”“閗”“鬬”不分的混淆现象,但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读音那是绝对不能读错的,而这也正是区分“斗”“鬥”不同含义的唯一标准。正因为如此,将“泰斗”印成“泰鬥”那就大错特错了。
由汉字“斗”“鬥”之疑,老夫自然联想到了“升”与“昇”。
原以为昇乃升的繁体字,其实不然。汉?许慎《说文》曰:“升,十龠(yuè)也”。古代的“升”与“龠”也都是一种量具。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认为,“龠”应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故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谷》云:“良地一亩,用子五升。”也就是说,种一亩好田,要用五升谷种。至于类似“上升”之意的“升”字,那不过是后来“升”字的假借义而已。譬如《后汉书?王符传》:“以此遂不得升进。”意思是说正因为这个原因,于是就不被提升。其实中国古代的“升”、“昇”、“陞”的用法是有严格区别的。作为量具只能写作“升”;旭日东升就只能写作“昇”;而在“官员晋级”的意义上,一般都是写作“陞”。如今虽然无论在什么语言环境中都只能写作“升”字,但老夫却依然主张作为传统文化的书法作品中还是要严格区分“升”、“昇”、“陞”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运用,这样对增强书法作品的文化品位或许会有一定裨益。
年初,有感于上海《咬文嚼字》杂志编辑部公布的《2012年十大语文差错》,老夫曾写过一篇《“蒜薹”不是“蒜苔”,“皇后”不是“皇後”》的博文,也是涉及汉字繁简不能混用的;今天有感于老朋友的诚心提醒,再写博文与文友们分享,并美其名曰《“斗”也不是那个“鬥”,“升”也不是那个“昇”》,只要不觉得有浊贵眼,老夫就心满意足了。阿弥陀佛!
2013年8月12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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