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与商品意识
中国有几千年“重农轻商”的历史,中国的文人历来都拿白眼瞧着商人,中国的文化也绝不能忍受那些成天数钱的“奸商”们玷污。文化是圣洁而又圣洁的玩意儿,倘若沾上了铜绿,老祖宗怪罪下来不说,自己也必然落得个罪该万死,遗臭万年的骂名而愧对天下,所以这不韪是断然冒不得的。
然而文人也好,文化也罢,与商人与流通的关系虽貌似若即若离,但其生存其发展又无法割断与商业的千丝万缕关系,所以文人对于商场的种种是非,也只能是洁自身之所好,闭上一只眼睛,以不见为净而已。
对于“阳春白雪”尚属“扫盲阶段”的芸芸众生,又还不大领会象牙塔中“五里云雾”的玄秘。为使孤芳不掺异味,便自然有了通俗文学、娱乐电影、通俗歌曲之说,这似乎又是家花之外的野花,而野花的生命力又极强,极贱,且有另外一种出奇的俗香,虽然被文人用白眼瞧着。
某市一剧团在电视的折磨下,有好长时间都演不了戏,换句不忌讳的话说,是演出来的戏没多少人要看,于是“好事者”便停了戏剧排练而改演流行歌舞,并开发录像、舞场以“聊补”职工“无米之炊”,这一改弦易辙,就犹如沸油锅抛进一把盐,立即便有许多忧国忧民之士大叹士风日下:鲁迅先生是怎么说的啊?不太记得了,好像是说什么胳膊、大腿、胸脯是会导致邪念联想的吧,更何况这扭动的屁股?“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文人的“气节”重要啊,文化怎么能够两眼只盯着钱看呢?于是义愤填膺者有之,泣血上书亦有之,皆纷纷历数声讨其“堕落”之“祸国殃民”罪状。
无奈这舞厅不禁也罢,一禁则遍地开花红红火火财源广进起来,“跌死狗”也跟着蹦蹦嚓嚓越跳越烈。看来人们对文化的需求是不会“从一而终”的,文化要靠钱来养活,文化人也要靠米饭糊口,从事文化事业的人增加一点商品意识,于文化的发展繁荣也是不无益处的。
九斤老太可以休矣。
2.“和”与“或”
中国人造字极有学问,用字也颇为讲究。
不信,请看充斥于各类媒体的招聘、承办、租赁广告,在报名者必持的两种派司——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中间,必有用“和”与“或”的区别。看来无伤大雅,实则一字值千金,大有深意。
用“和”者执中公允,两样货色齐备,那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萝卜白菜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我要招,你也愿放,自然是两厢情愿,减少了许多纠纷、扯皮,皆大欢喜,没有后遗症。然而在如今农药猖獗,水产尚不丰的河里,采用姜太公的直钩恐怕是很难钓到大鱼的。对方领导开明尚好,如果遇到“肥水宁愿沤臭,也绝不放他人田”的守株者,这“单位介绍信”又如何取来?贤能者欲渡无舟,也只好望溪兴叹了。
天下之大,唾手可得的好事毕竟不多,于是又变通出“或”来。
用“或”者看起来是两种标签都贴,实则联合结构还是个辩证关系,项庄舞剑还是指的“只要是公民”便行。这种破釜沉舟气势固然可敬可佩,却有有挖人墙角之嫌。若有人学但丁之法走自己的路,那么行政干预、经济制裁、大鞋小鞋一古脑端了出来,皮扯之不尽,路也难走,弄不好剃头挑子——一头热,热脸亲了个冷屁股,还自寻无尽烦恼。
如此看来,用“和”有“和”的妙处,用“或”有“或”的隐衷。
但如不敢用“或”而只敢取“和”,改革就还是一种戴着镣铐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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