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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简单的白色,他也是。我喜欢简单的东西,他也是。我喜欢赖在床上抱着被子滚来滚去,想入非非,当那个可爱的孩子又重复“我也是”时,我眯起眼睛,仿佛第一天认识他一样,重新打量他。他不会故意把我们的距离拉近吧?
我习惯喊他“孩子”。
可是不久前,他恶人先张口,在课堂上,大言不惭地喊我“大妈”。虽然我比他大整整九个月,他也不用这样光明正大地损我吧?我指着自己,不太确定地问他:“你……喊我?”
他装酷,理直气壮地回答:“当然!”
偌大的教室笑声一片,连平日不苟言笑的老教授也在一旁捂着嘴乐。我差点吐血身亡。我心里想,我才不会让你得意忘形呢,我故作镇定,淡淡地说一了一句:“真是个超级可爱的孩子。”说完后,我从手袋里抽出一本时尚杂志,继续翻阅。
至于他有什么反应,我也不晓得,也不想晓得。隔了没一分钟,我收到他的信息,他吃惊过度,久久合不上嘴巴,都快21岁的人了,怎么还会有人喊他“孩子”呢?打击啊,无情的打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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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我们互相发信息,有时通通电话,在qq里聊天犹如战场一样激烈,在泡泡里他先杀了我然后再救我,我气得咬牙切齿。他说这叫“助人为乐”,你懂不懂。我恶毒地打击他:“你就象个小孩!”难道我看起来真的那么老吗?让一个同年的孩子脱口而出公然喊我大妈,我心理至少是不平衡的!
以后的很多周末,我们常常结伴到市中心吃东西,照例说来,一个单身男生和一个单身女生一起吃饭,这个男生往往是抢着买单的,而这个孩子偏偏不是。他开口aa闭口aa,他会不耐烦地和我讨价还价,每次以“没有零钱”为由,四舍五入地折到我身上。
有一回,在一家餐厅很意外地遇上死党敏斯和她的男朋友,他们两个好象看电影一样惊奇地看着他精力充沛地跟我计较。敏斯还一头雾水地问了我一句:“他常常这样欺负你?”
“谁叫他是我的孩子呢!”我没好气地回答敏斯。遇上了这个象孩子一样的男生,我不知道应该说倒霉还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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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时光的倒计时里,我们常常一起逃课,一起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起躲在电影院的角落里看电影,一起在不同的旅行社做兼职导游。他狡辩说:“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娱乐自己,另一方面又可以为人民服务,这叫两全其美,我说了你这个大妈也不会懂。”“你这个死孩子!”说到底他还是个孩子,不然顽性怎么会这么重?
每当遇上某些旅行社推出的特价团而导游不足时,不用等我主动报名他就擅自主张替我卖了出去。他说:“到了那些景点,往往都是放鸭子的,我想一个人观光,身边连个伴都没有。但有了你这个大妈,我才不会觉得无聊啊。”我气得威胁他完整地请我吃一餐饭。
都是因为他,这个只会连累人的孩子,害我得了“导游综合症”,最显著的表现之一就是,要是预先给我知道哪天要出团的话,那么那些日子我简直不用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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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我们十几个私党连夜赶到酒吧庆祝,那时候我穿的衣服很短,又是低腰裤,动一下就稍稍露出点肤色,他可能看不顺眼,我动一下,他就把我的衣服拉下来。还提醒我:“你别走光了,免得色狼出动,我们保护不了你。”“你丫小心我叫非礼!”我吼了回去。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深夜两点多了,街上冷清且寂静,只有莲花一样的街灯不知疲倦地点缀着夜色。有几个猪头玩地还不过瘾,嚷着包房,继续庆祝。
我想回去睡觉,他象孩子一样附在我耳边说:“以大妈这种重量级,估计你也爬不上宿舍的了。”我很重吗,我身材苗条是出名的!我懒得跟他吵。
我以为他们会唱k,谁知道筑起长城来。有八个猪头加入浩荡的工程。有七头猪一到酒店就纷纷倒下了,包括我和他。他躺在我旁边。
醒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笑眯眯地望着我,我哈欠连连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都往我身上看。最后还是敏斯忍不住告诉我:“他抱着你的左手微笑地睡了一夜。”还把他们用手机拍的相片展示给我看。我怎么感觉不到有人抱着我的手入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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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他去了本地一家国际旅行社工作,而我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做成本分析。每天的工作都是枯燥无比,而且不停地重复着,还要常常加班。晚上九点能回到租来的房子慢慢的品味上一杯咖啡简直可以偷笑了。我的黑眼圈一天比一天明显,睡眠一天比一天不足,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还没有习惯入世的节奏而已,慢慢会习惯的。
而他,在短短的三个月,几乎踏遍中国最出名的旅游胜地,从不同的地方给我带来不同的饰物、以及不同的特产,还有趁团友不注意拍的照片。他说去了那么多地方,就九寨沟就美,去了那里简直到了天堂。末了他很认真地说:“等你有时间,我们一起去游览,好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间了。
周末,我们仍然一起吃饭,不同的是,他取消了aa制,抢着买单了。后来,我们越来越忙,常常约不到对方,再后来,我们连续几个星期见不到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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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我恋爱了!
我在谈恋爱时,喜欢哼小曲见到bf就叫孩子。bf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喊他孩子。我老实告诉他,“我也不清楚。”别人也奇怪我为什么会喊他孩子,而不是亲爱的。我真的回答不上来,只是内心有一种力量驱使我这样做的。
22岁这年的夏天,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同居,我们以爱的名义同居。bf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朝九晚五的正常作息时间,所以每天做饭自然落到了bf的头上。他习惯回家顺便去超市买菜,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写一些文字,或者构思一个小故事。8点30分,他习惯挂q,然后进厨房开始做饭,做好以后,他习惯地坐在窗边上,看着下面的道路,盼望着我回来。
睡觉前,他会把他写的东西阅读给我听,让我和他一起讨论,一起商量,让我给出意见。我毫无保留地把我和他的故事讲给bf听,除了我喊他孩子和相片这两件事以外。我只是想让bf知道,我有这样的一个好朋友。
有时,我偷偷地会翻出一张旧照片,相片里有那个孩子抱着我的左手微笑的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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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一个傍晚,他来电,约我一起吃饭。我建议:“不如来我家吧。”他还没有见过我的bf呢,我想利用这个机会给他们互相认识一下。但是,当他得知我有bf并且和bf一起同居时,竟然有点吃惊。吃饭的时候,这个孩子一直扳着脸,对bf也爱理不理的。而bf也不曾给过好脸色他。第一次,我和他、我和bf一起吃饭,觉得很郁闷。
他临走时,把一条哈达轻轻的献了我给,说:“我刚从西藏带团回来,很累,我要回去休息,明天才有时间上班。”我送他到楼下,他说:“我们可能永远不能象从前那样了。”我看着他的背景消失在夜色里,第一次我的心觉得很失落。
我以为我对这份工作不满意,要辞职也是我先的。但是我没想到是bf先辞职。他说要去更大的城市实现他的理想,还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上海或者别的大城市。我摇了摇头,我没想过要和他分的那么远,我正想回他的话,bf继续说:“不如我们分手吧。”
“什么?”
“我觉得你和他不是一般的简单关系,我一直都很想说。”他把那张相片在手上晃了晃。
第一次,我和bf的对话是那么那么的累。他不信我和他的友情。我二话不说冲出了门口,bf也不追上来,在楼下把我和bf租来的房子看了又看,终于舍不得离开了。
第二天,我把工作辞掉了,把属于我的东西统统装进一个大箱子里。他依靠在门口,麻木地看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你真的不打算留住我吗?”“这里自然有人会留你。”我不喜欢他冷漠的口气,把门甩了巨响,打车回了妈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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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了爱情,又没工作。我开始日夜颠倒的生活,我开始抽烟,开始喝酒。我想把自己麻痹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我还常常陷入回忆的孤独中。常常抽着烟看着那张相片直到天亮,它让我获得幸福也让我失去幸福。矛盾中我不知道该保留它还是毁了它。
冬季,居住在纽约的叔叔回国探亲。他见到很高兴,第一句话就是:“你愿意来纽约发展吗?我愿意帮你。”叔叔见我犹豫,爽快地说:“不怕,你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考虑。”
在一整个星期里,我给bf电话,只要他的一句话,我就永远留在他身边,每次他都很陌生地问:“你是谁。”最后一次,他却讽刺我:“你应该找他吧。怎么找我呢?”我没心情再往下听,就按掉了电话。我最少是彻底绝望。我接受妈妈的劝导:“和这样一个小气的男人生活,是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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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给他电话,那个曾经喊我大妈的孩子,我一直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来看。
我选择了离开,我想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走之前,我找到了我们最常去的bbs,写了一个文章,告诉所有我认识的人,告诉我的孩子:我就是因为太在意你,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想占有你一辈子。我不要永远失去你。我给你一个名字,蓝颜知己。
是的。孩子。你是我的蓝颜知己。这辈子,你不用想我,让我想你一辈子,我就很幸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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