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驱车向村委赶去。到花园红绿灯处,村主任打来电话说,叫我与他一起去地宗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我说“行”。
调解矛盾纠纷,是驻村工作的中心工作,是特区“三旬工作法”的具体要求,是农村维稳工作的“重头戏”。不到9点钟,我就来到村办公楼脚,为不耽误调解时间,最快速度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让矛盾双方话明气善消除隔阂,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做好生产发展,电话请村主任下楼来。村主任接到我的电话后,放下手中的活,躬着腰快步下了楼梯,后面跟着个约摸五十出头的女老人。这个女老人是来反映问题的。
我们一起向地宗赶去。
路上,我问女老人,到底是什么事?她说,她的小叔子修门口的路,怕他以后不让她走,她要叫他写个证据捏到。修路是件好事,自古以来,有路就有人走,怎会不让她走呢?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多时,进入地宗地盘,来到女老人家门口,上坎那家就是这位女老人的小叔子家。从组路分路进来,只有她两家,她两家共用一条路。在女老人家门口,村主任拿出八八年制定的土地利用图斑,现场仔细对照,向女老人指出属于她家的“地盘”,门口10来米长的过道,是两家共用的。这时,我才明白女老人说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她小叔子修路,修好了要让她走,否则就不让他修。
“地盘”清楚后,我们来到她小叔子家,准备进行调解,然而她和他一见面就吵起来,吵的是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原来她两个几年前为点鸡毛蒜皮的事都闹得形同陌路了。好在我们在场,刚点燃的导火线瞬间就被熄灭了。开始调解了,主任谦虚,让我先发话,我呢,又不会推让,立即进入角色,我问女老人,你反应的问题是什么?其实,不问我都知道,只是当着大家问,透明度高效果好些。她回答说,要允许她过路,且要出个证据给她。我问她的小叔子,你让她过路不?他说,怎会不让她走呢?听到他如此说,我立即站起来,说:“都听清楚了,现就没有什么说的了,各忙各的去了,至于证据的事,我们就是证据。”
走在回村委的路上,村主任说:女老人和她小叔子的事,其实是小事,但小事不小,小事不及时化解,会演变成大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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