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刚上网,便看到一则新闻,陕南安康多名中小学女生被引诱卖淫,大多数皆为幼女。而所谓的嫖客,多为本地有头有脸的企业家、有钱人。
其实这种事早已不算是新闻,几年来,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就有这种报道见诸于报纸网络上,虽然遭到人们的唾骂,却从未被禁绝过。被嫖宿、带去开房的总是幼女,而男主角们的角色却不断变化着,校长、老师、官员、富豪企业家。凡是先富起来的,有钱有权的男人们,不管年龄多大,都是有权去享受比自己女儿、孙女更小的女孩子。过后即使东窗事发,只要承认是嫖宿幼女,交点罚款,关个十天半个月就行了,反正又死不了人。二奶、情人、桑拿小姐早已不能满足大爷们的需求和新鲜感,唯有不断地寻找鲜嫩的花骨朵,才能让自己不至于活得太空虚,让辛辛苦苦贪污、剥削、坑蒙损骗得来的钱财花得其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有钱人放浪形骸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这只苦了那些女孩子们,小小年纪便遭此摧残,成为毕生挥之不去的恶梦。而我更同情那些做父母的,看着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们就这样任有钱人玩弄,不知该有多伤心。
翻遍整部二十四史,男人们大规模嫖宿幼女的朝代根本就找不到,也没有哪个时期,奸淫民女是不用受到惩罚的。古代的帝王们再荒淫,选妃时,似乎也有年龄限制。即使是西门庆之类的妻妾成群的恶棍,也同样不会对幼女感兴趣。反倒是在和谐社会的天朝,恋幼癖成了官员、有钱人的一种特殊爱好。
在许多案件中,幼女们都被认为卖淫女,自愿与比自己大三十岁、甚至四十岁的男人们媾和。即使这些证词是真的吧,那么,是谁让这些豆蔻年华、不解世事的幼女自愿宽衣解带,爬上叔、伯、爷爷们的床的?
连未到及笈之年的小女孩儿都懂得出卖色相去换取金钱的社会,是多么的可怕!这种事,周秦汉晋没有,唐宋元明清没有,连被我们称为反动统治的国民党时期也没有啊。曾几何时,天朝人的道德已堕落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幼女,在天朝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愤青们口诛笔伐声讨一翻,或者给衣食无忧的人们当作绯闻取笑一番。其后,当人们的议论渐渐冷却之后,又会出现新的绯闻,主角依旧是老男人和小姑娘。
写到最后,我想起了很早之前看过的一个电视剧,某国舅在街上强抢民女,被包拯抓到,葬身于虎头铡下。可惜的是,在天朝,再也不会有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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