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索不达米亚位于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两河流域文明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之一。
因为地处两条河流的中下游平原地区,因而有肥沃的冲积土可进行大量农业生产。但由于中下游平原地区降雨量远不如早期在山坡上进行农业生产时多,于是最早的农人们开掘渠沟,把河水引入农田里,其生产效率远远高过以前在山坡上进行的农业生产。这也使得农业品种越来越多样化。这些条件使文明成为可能。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最早由苏美尔人创建。由于该地区土壤肥沃且所处地理位置特殊,他们常常受到外族如北面的印欧人和南面的闪米特人的侵略。也正因如此,苏美尔人为了保护自己,使自己不断壮大,才造就了灿烂的两河流域文明。
由于农业的发展,人们需要对每年的播种数量、牲畜的头数进行记录,有时还需要对每年的引流灌溉做详细的计划,这时他们是用削尖了的芦苇杆当笔,把内容刻在泥版上,并用火烘干以便长久保存。楔形文字就是这么诞生的。可想而知文字不是人们突然想到然后经过深思熟虑发明出来的。它是伴随着人们对私有财产的强烈意识而产生的一种副产品。文字是苏美尔古典文明的特征之一。
由于位于两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洪水的不定期泛滥以及常常受到外族侵略的威胁,使苏美尔人觉得自己正无依无靠地面对许多自己无法控制的超自然力量。这也是美索不达米亚人的人生观带有悲观色彩的原因。他们认为人生来就是为神服务的,人无法预知神的行为和意志。这就促成了占星术的出现。他们常常通过观察并记载星辰的运动并进行分析来“预言”神的意志。
美索不达米亚人也尝试通过编制法典来减轻人们的不安全感,其中最出色的一部便是《汉穆拉比法典》。法典的开头是汉穆拉比的一篇引言:古时诸神早已预定,巴比伦应是世界上的至高无上者,巴比伦应担负起"让正义之光照耀整个大地,消灭一切罪人和恶人,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的使命。这部法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施行同态复仇法,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从这可以体现出那时候的人们仍然坚持平等的原则,也符合汗穆拉比在引言中说的那样“让正义之光照耀整个大地”。②阶级歧视:这一特点却恰恰与上述的相反。通常对下层社会的赔偿低于对上层社会的赔偿。"如果贵族阶层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处割耳之刑。"③施行严格的、保护商业界财产的规定:"如果一个人盗窃了寺庙或商行的货物,处死刑;接受赃物者也处死刑。"④颁布许多"福利国家"的规定,包括:确定基本商品每年的价格,限制利息率在20%,周密地调整家庭关系,保证度量衡的信誉,城市负责对本侦破的抢劫案或凶杀案的受害者作出赔偿。"如果没有抓获拦路的强盗,遭抢劫者须以发誓的方式说明自己的损失,然后由发生抢劫案的地方或地区的市长或地方长官偿还损失。""如果是一条性命(已失去),市长或地方长官须付银子一明那给死者亲属。”⑤具有现代人之前各民族的共同特点——对过去、现在和将来持静止的观点。法典生动、尖刻地诅咒了以后任何敢于篡改法典的统治者:"怨声载道的统治,寿命不会长,将出现连年饥荒、一片黑暗、突然死亡,……他的城市将毁灭,人民将离散,王国将更换,他的名字永远被人遗忘……他的幽魂'在地狱里'喝不到水。"
再说古埃及文明。作为第二个出现的文明,其发展过程必定深受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影响。但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西面是利比亚沙漠,东面有阿拉伯沙漠,南面是努比亚沙漠和飞流直泻的大瀑布,北面则是三角洲地区的没有港湾的海岸。因此古埃及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被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同化,保留了自己的特色。这些天然屏障使其勉遭外族入侵,为政治的稳定创造了条件。所以埃及没有因不时地外族入侵而引起频繁复杂的帝国更换。相反,还显示出了与美索不达米亚截然不同的政治连续性。
是穿行在沙漠中的尼罗河孕育了古埃及文明,人口主要集中在尼罗河下游地区。因为尼罗河的定期泛滥,给农民们带来了肥沃的土壤,使农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因而他们能得到充足的食物,加速了文明的发展进程。因此,埃及人把他们的洪水看作"它的到来会给每个人带来欢乐"的神。这一点与苏美尔人截然相反——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每年的泛滥不可预知、来势凶猛,促成了苏美尔人的不安全感和悲观,而埃及人则普遍持有自信而乐观的世界观。
埃及人的宗教信仰非常复杂,他们对祭司的统一信仰是由对自然的崇拜和对各城市之神的崇拜组成的。所以在他们的宗教体系里有很多“神”,但这些神中没有一个是它们的崇拜者所能完全顺从或敬畏的。所以他们的神话和神学 通常缺乏连贯性。
埃及宗教信仰的一大特征是特别关心死亡,特别是国王,需要为他的来世做好物质方面的准备。例如,国王死后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为其建造的金字塔。规模最大的金字塔大概用巨石二百三十万块砌成,平均每块约重2.5吨!这在当时是难以想象的,但农民们对于这件事似乎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体现了埃及王权的神威。法老始终被认为是神王。由于这个原因,埃及没有任何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典相应的法律。法老作为神王,其权力也被神化,他的话就是法律。【咱中国到了汉武帝时期才有了“君权神授”这一说,确实落后人家好多年。】
王权通过以被称为"全国的管家"、"国王的耳目"——宰相为首的官僚机构而得到集中和加强。宰相之下的官吏有:掌管尼罗河的交通运输的掌玺大臣,负责所有牲畜的赏赐大臣,掌管全国的财政分署、负责征收赋税的财政大臣【怎么那么像三省六部制...】。管辖各州的州长及下属的管理城市和周围村庄的市试和其他帝国的情况相似,地方各州长逐渐积聚起大量财产,成为世袭的官僚阶级:他们加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最后公然与中央政权对抗。
埃及文明的又一大特征——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绝对控制。【好比中国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尽管当时已有了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但不象在美索不达米亚那样普遍。国家不仅控制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大部分生产,而且还负责产品的分配。巨大的国库和政府的粮仓里装满了征收来的实物税:谷物、牲畜、布匹和各种金属;用来支付国家的耗费,也作荒年时用的储备物。据说,"所有人的食物供给部由国王负责"。
-全文完-
▷ 进入暅海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