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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悬案舒至诚

发表于-2013年07月11日 中午12:44评论-2条

(一)

派出所民警,侦破了一起,发生在洞房花烛夜里,富有悬疑的命案:

一对未婚青年,苦苦地恋了四年,终于冲破阻扰,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农历八月十四,天空阳光灿烂,预示着花好月圆。男方父母选择了这个良辰吉日,为儿子举行了盛大的婚宴。亲朋好友欢天喜地,纷纷应邀前来。

酒醉饭饱以后,客人逐渐离散。新娘戴着红花,穿着婚纱,化着淡妆,搀扶着身着衬衫的新郎,在甜甜蜜蜜的气氛中,缓缓地步入了洞房。按理说,这新婚之夜,他们应冲破男女最后一道界限,饱尝爱情升华的甜蜜,尽享鱼水交欢的快感。哪知道,一切皆出乎意料之外:翌日上午十点,人们尚未见到他们起来吃饭,就嬉闹着前去叫唤。走到那里,他们立刻目瞪口呆了:窗户未闭、房门敞开。小两口平素衣冠楚楚、羞涩腼腆。可现在竟一丝不挂,赤身luo体、毫无遮掩地躺在洞房里面。不见了睡床,不见了被盖,只见到他们头发全无,咬紧牙关,灰眼大开。全身乌黑发紫,遍体皮破肉裂。身旁几块木炭,尚冒着微微青烟 ……大家惊异了:这小两口,没有享受到新婚的快乐,已被火活活烧死了!说时迟,那时快。他们立刻拿出手机,迅速地报了案。

派出所离得很远,尽管干警已立即出动,但要爬山涉水,一时半刻还不能到来。于是有人拿出相机,拍下了现场所有场面。

再说死者:男的叫许久,二十二岁,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有胆有识,聪明能干,曾迷倒多少靓女,是一位标致的帅哥俊男。女的叫仇颜,二十出头。个子高挑,身材苗条。s形的曲线,突显了青春丽人的性感。一肩秀发飘逸,两眼水灵水现。满脸霞光飞舞,遍体魅力四射。肌细体滑,牙皓齿白,人见人爱。

这两人真诚相恋,几经磨难,修成正果。如今终于团圆,要是老天有眼,理应赐给其幸福美满。可老天缺德,错抛了生死令牌,让其惨死在喜庆的新婚之夜。

山村居住分散,死者单家独院,周围遍布山峦,附近没有邻居,也没有其他目击者。屋室内,橱柜整齐依然,不见任何零乱。柜门虽被熏黑,可锁得很严,没有丝毫破坏。凭着这些迹象,不足以做出正确判断。

那么到底是谁,究竟为了什么,以如此残忍的焚烧方式,剥夺了这小两口的生命?如果说是自杀,理由何在?如果说是他杀,又到底是因为仇杀,或者情杀,还是财杀?公安未到之前,人们议论纷纷,胡思乱猜。

有的说:这肯定是一场情杀。作案者的动机,无非是为了劫色。因为这姑娘如花似玉,漂亮非凡,是当地远近闻名的美女,曾迷倒无数帅哥俊男。加上婚礼上穿着婚纱,肌体半裸,显山露水,异常性感。年轻男人见了,肯定无不傻了眼。可她对许久情有独钟,投进他的怀里,做了他的新娘,让其他追求者失去了最后希望,难免招人嫉恨,被人暗算,招来杀身之祸。

有的说:这肯定是一场财杀。杀人的动机,脚趾头都会明白:抢钱!如今设宴做酒,哪家哪户不会随上一百、二百,甚至一千、两千?十人一桌,四十多桌来宾,收入该有多少,谁不会算?而他家远离城镇,礼金肯定还来不及去银行储存,肯定有人财迷心窍,趁着夜深人静,实施了杀人劫财。 

还有的说:这还用猜?肯定是劫色又劫财。许久单家独户,美女在床,厚金在房。把新郎搞定,把新娘搞成,然后拿走金钱,烧掉房子,毁掉证据,即使神仙也破不了案!故作案成本低,收益高,一箭双雕,特别合算!万一被人发现,泡到了如此美女,即使被判刑枪毙,死也情愿!

更有人怀疑是许久母亲所为。理由是她封建迷信,听信算命先生,认为仇颜跟他们全家相克,会给他家带来灾难,于是尖锐反对这桩婚事。而许久不信迷信,固执己见,非她不娶。如今生米煮成熟饭,她担心一旦应验,死了全家,内心不甘。不妨将他俩烧死,保全房产。要是没被发现,卖掉新房,还可以安度晚年。故丧心病狂,挺而走险。

大家莫衷一是,众说纷坛。但议来论去,都没有去想可能失火自杀。理由很简单:每个人都有很强的求生欲,谁也不愿去死。即使无意失火,也会抢救避险……

案情如南国的四月天,疑云重重 ,迷雾团团。

约莫个把小时,公安民警到了。他们不敢拍脑袋、想当然。他们懂得,人命关天,必须重事实,讲证据,秉公判断,依法办案。于是,一场广泛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都依照法律程序展开。

许久住在远离城镇的山村,房子跟父母住所相隔一里远。乡下没有饭馆,做酒只能因陋就简图个方便。父母周围邻居多,便于食宿安排,所以喜宴就设在他们家里。按传统习惯,来客都要在主人家歇一两天。案发当夜,多位客人住在许久父母家里。客人太多,住处不好安排,只能四人同睡一床。许久的父母也就分别睡在其他男女之间。客人们也都证明:他们夫妇确实没有出去过,即使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民警首先否定了其父母作案的瞎猜。

根据现场留下的足迹,民警分析疑犯可能为一米七三左右的男性青年。可是,一米七三左右的男性青年很多,而且均已外出打工,谁也没有回来。那么到底是谁对这对新婚夫妇“情有独钟”,下了如此毒手呢?公安民警把一张搜索的大网进一步打开。

民警兵分几路,走村串户,挨个查访。可是徒劳无功,被访的所有对象,都一致告知,没有这体貌特征的青年出现。 侦破工作如同铁路穿越群山,才显露了一段明路,又立即钻入了暗洞,留下重重迷雾,缭绕在群峰之间。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仇颜的父母失去了独生女儿,悲痛万份。见案件侦破没有起色,又气又急。回过头来,咬定是许久母亲所为,扬言要将其告上法院。理由是她曾尖锐反对这桩婚事,而且有儿子住房的钥匙,进出方便。既可趁人不备烧死他们,又可保全房子财产。

消息传到许久父母耳里,他们暴跳如雷,哪里了得?他们虽然反对过这门婚事,但血浓于水,儿子是自己心头肉,她没有跟儿子一般。顺从了宝贝儿子,认同了他的主张,听从了儿子安排。诚心诚愿、热情大方地为其操办了这场喜宴。本来,他们失去了独生子,丢掉了漂亮的儿媳,已经悲痛欲绝。没料到还要遭受亲家的发难,感到有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不白之冤。此时,“三哥”熟悉的话语又重新回响在耳边:“仇颜八字命大,跟老公相克,与公婆逢冲。如果成婚,全家必死无疑。”“难道算命先生的话真会应验?难道真的会死了全家?千怪万怪,只怪儿子固执己见,不听建言!她伤心至极,怒火冲天,仿佛天崩地裂,太阳变黑,月亮掉了下来!一气之下,拿出了去年秋收余下的汽油,泼洒在儿子新房壁板上面,按下打火机,点燃……山村的房子不同于城市中的钢筋水泥,皆由木头木板构成。汽油瞬间燃起,烧着了木头木板,顿时浓烟大起、火光冲天。许久的母亲双手合十,对着火烟,大声说道:“儿啊,我和你爸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你却为了一个与你相克的女人,撂下我们,死于非命,还害得我落下个不白之冤。我白养你啦!我一生不怕吃苦,不怕受累,没有被困难压倒,没有被别人害倒,却要被你害死,你太大逆不道、忤逆不孝啦!既然如此,那你等着,我成全你!”说完,捏了一把泪,又捏了一把涕,拍了一下丈夫,大喊一声:“老头子,我跟儿子走了!”一头钻入了火海。

丈夫亦不堪气怒,昏迷过去……

青壮年农民都进城打工去了 ,乡下只留下了老人、妇女和小孩。待人们发现火烟,急忙赶来抢救,许久的母亲已被活活烧死,父亲虽然没有死去,却也被熏烤灼伤。房子没法抢救,大橱柜也挪不动。他们不得已砸破了橱柜,救出了几个小柜、一个小箱。

一场婚宴,本为一场喜庆,却演绎了两场火灾,烧掉了一栋房子,死伤四条人命。损失之大,情形之惨,令人发指,叫人震撼!

案件引起了上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命令派出所火速侦破,并派来了精兵强将,协助侦查。

(二)

派出所接到指示,丝毫不敢怠慢。他们集中优秀干警,成立了专门小组,侦查此案。

后一场火灾是许久母亲所为,事实确凿,铁证如山。只是人已死亡,受了最严重的惩罚,已不需追究,也无法追究。于是公安人员把侦破的落脚地放在了前一场 烧死新郎新娘的火灾上面。

侦查严格地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干警们针对各种猜测,逐一展开分析,进行了一一排查。

有人提出,“据现场分析,这场火灾,可能是许久故意纵火自焚所致。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烈火烧身时,他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险。”这推测不无道理。可是调查发现:小两口郎才女貌,相亲相爱,一直感情很好。近几年在城市打工,虽不是企业高管,没有丰厚的经济来源,却也没有大的负担,不愁吃,不愁穿,还有一笔可观数目的存款,日子过得幸福美满。父母出于好心,曾经出面阻拦,但是也怕得罪儿子,已经退避三舍。烦恼已经过去,他们有信心过好未来。纵火自焚的理由不可能存在。所以这种嫌疑首先被排除开来。至于他们为何没有采取避险,肯定另有因缘。

接着,前一场火灾是许久父母所为的猜测,亦被彻底推翻。因为很多人一致证明:事发当天,他们喜气洋洋,为儿子儿媳操办婚庆,举办婚宴,一天到晚忙这忙那,根本就没去过儿子新房。没有作案动机 ,也没有作案时间。侦察小组一致认定了乡所民警的正确判断。

否定了前面两种嫌疑,那可能是什么原因?难道是他人放火杀人?

他人不是常客,失火的机率太小,可以忽略不计。按照习惯思维,他人放火杀人有三种可能:一是由于发怒——或因为旧仇,或因为新怨,情绪失控,失手或故意杀死对方。二是为了色情——或遭遇美女,好色心重,求而不得,伤了自尊,恼羞成怒,杀死对方。或爱到极致,遇情敌侵扰,丧失理智,杀死第三方。三是为了劫财——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穷途末路,为了生存救急,非杀死对方不可。二是对方暴富,让人嫉妒,为了夺取对方财产,故而杀之。

根据查访,许久和仇颜性格温和,脾气很好,既没跟谁存在旧仇,也没与人产生新恨。完全排除了第一种情形发生的可能。

第二种情形虽有可能。但是他们已经结婚,仇颜已梅花有主,且经常跟老公在一起。一般人不太可能,也不敢干出这么出格的事来。但有一人值得怀疑,那就是向三。

作为重要疑犯,派出所民警马上传唤拘留了他。 向三今年二十八岁,是一家影像馆的老板。从小就喜欢上了仇颜,一直穷追不放,非她不娶。虽然人也特别机灵,可是外貌没有许久帅气。仇颜喜欢许久,因而拒绝了向三的追求。但是向三是个痴男,仍然暗暗地喜欢着仇颜。

这一次喜宴,向三不请自来,还随了一千元钱的礼。虽然他一直特别喜欢仇颜,但从未有过过分的言行。喝完喜酒,向三跟仇颜礼貌地做了告别,就跟几个熟人一块儿回馆里去了。馆员和邻居也一致证明:这一夜,他确实没有外出过,根本不可能有作案的机会和时间。

案子如同骑着锈坏了的自行车,半道断了链,再也不能前行了。

时间过去了三天三夜,案子的结果还没着落,公安局长着急,亲自打来了电话,催问侦破的结果。

前两种可能已经被逐一排除,那么就只有第三种可能了。那就是为了劫财而放火杀人!

许久的客人不少,收入的礼金不下十万。对于山区农民来说,这一笔收入确实可观。于是杀人劫财就成了最重要的嫌疑。

可是打开救出来的小箱一看,礼金全在一个秀美的大挎包里。挎包完好无损。一对账单,礼金分文不少,刚好十一万七千。民警越发奇怪:这案子违背常规,哪有劫财不动箱、不破柜,不拿走钱财之理?猜疑又被否定了。

这场火灾,既非自己纵火,又非母亲放火,还不是他人放火,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失火了!可是,现在他们都已经烧死了,谁能找到可靠证据来证明呢?

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办案人员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说可以并愿意提供有效线索。 

派出所领导如获至宝,马上派车把提供线索的人接了过来。并进行了盛情款待。

来人不急不忙,从自己的小包里拿出了一张录像存储卡。 然后告诉民警:“你们慢慢去看吧,一切答案都在里面。”说完,留了一个电话号码,离开了派出所。

(三)

公安人员把存储卡联上电脑,打开,荧屏上马上出现了清晰的画面:

一个宽敞的房间,装饰得金碧辉煌。空间为矩形,纵长横短。一盏彩灯挂在顶端。橘黄色的地面,是大块的地板砖。一张宽大的睡床,正放房间中央。大红的毛巾被叠放得整整齐齐,鲜艳的床单铺得平平坦坦。对面,靠墙摆放着崭新的衣柜。临窗的右面,挂着蓝色的落地帘。左面的墙壁上,挂着大幅装裱好了的婚纱照。

看得出,这就是新婚的洞房。

新郎身穿衬衫,扎着领带,耷拉着脑袋,活像烈日晒蔫了的野草,在新娘的搀扶下,蹒蹒跚跚,晃荡而来。新娘头戴红花,身披婚纱,不顾弄乱头发,也不顾弄皱了服装,紧紧地搀扶着新郎,东摇西晃地走到睡床边,让新郎躺了下来。然后走近橱柜,把身上的挎包,放入一个小箱,把门锁好。新郎翻身起床,坐到小桌跟前,喊道:“老婆,拿酒来!拿——酒——来!我要喝酒,要——喝——酒!”新娘拍了拍男人肩膀,叫道:“老公——你不能喝了。你已经醉了,你不能再喝了!”

新郎好像没有听到,继续大喊:“老婆,拿酒来!我要喝酒,我还要喝!我没醉,我没有醉!”

“你已经喝成这个样儿了,不能再喝啦!”新娘依然和颜悦色地说道。

“不行!我要,我要!”

新娘的心,软了。她说服不了老公,只得顺从了他,从柜里拿出一瓶老酒,然后脱下婚纱,换上睡衣,下厨房给炒了菜,放到老公面前。她轻轻地拍了拍新郎的肩膀,娇声娇气地说:“老公,你讨厌!我拗不过你,炒了你爱吃的菜。你就慢慢喝吧!我爱死你了!”

新郎见老婆顺从了他,就手舞足蹈起来。嘴里说道:“老婆真好!今晚——是我们——大喜的日子,我好高兴,我——高——兴!亲爱的,来!我俩再来喝一杯!”说完,往酒杯里斟满了酒。

新娘知道老公个性,他斟的的酒,她是不能推诿的。因为这个,他们原来已经闹了几次别扭,心里不够愉快。但是,她爱他,只能包容他,把他的缺点当优点来欣赏。所以,虽然自己不能喝酒,但是还得陪着他喝起来。

喝了一杯又一杯,斟了一轮又一轮。本来就不喝酒的新娘,不胜酒力,晕了。加上白天陪敬来宾,在各个酒桌间走来走去,新娘相当困乏,已经经不起折腾了。她吃力地爬上睡床,脱下外衣,躺下了。床上一会儿就传来了甜美的鼾声。

许久则越喝越凶,越喝越欢。还不知跟谁猜起了拳来。他已完全忘掉了现实中的自己,进入了一个虚幻的酒的世界。 继续喝了一阵,他已经舌头发麻,口里发苦,喉头发干。他极力张开半眯的眼,踉踉跄跄地走到床头柜前,在抽屉里抓了半天,好不容易拿出了一盒香烟。慢慢地、慢慢地揭开封皮。又弹了好久,终于弹出了一支烟。又掏了好一会,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按了好久,燃了。一点,闻到一股强烈的刺激味。一看:原来点着了过滤嘴。骂了一句:“他妈的!敢不让我抽烟?”倒过头,重新点,燃了,闻到了一股香味。他终于大笑起来,满脸通红通红,红得发紫。眼睛则眯成了一根线。

估计外面的天空,月亮已经升上了正中央。新娘早已睡着,忘记了还在喝酒的新郎。许久酒喝够了,捏着一支烟,全然忘记了一切,灯也没熄,踉跄地爬上了睡床,双手抱着新娘,习惯地睡在她的身旁。他已经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没有了丝毫力气,慢慢地,一动不动地进入了梦乡。

忽然房子有了亮光,被子燃起了火光。新郎新娘睡得正香,身体纹丝不动。火势越来越大,烧着了新娘身子,许久眼睛一开,看到了,却身体无力抵抗。火烧断了睡床,不知他们是神经麻醉了感觉不到,还是中枢神经失灵,信号不起作用,他们仍然一动不动……

看到这里,民警们已经完全明白:原来是新郎酗酒之后抽烟,引发失火,烧死了他和她的至爱!妈妈的迷信愚昧,进一步坑害了家庭,烧毁了财产。人们明知酗酒、抽烟,百害而无一益,却为何还痴迷不改?一桩悬案,令人心痛、引人深思,让人震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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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云龙天推荐:云龙天
☆ 编辑点评 ☆
云龙天点评:

新婚之夜,本是良辰美景洞房花烛之时,然而却因为新郎新娘的肆意酗酒而导致了一场惨案,实在是令人震撼。故事意义不错,发人深省!作者能够认真修改,实属难能可贵,望以后发文时可以多多审查,期待更多佳作呈现!

文章评论共[3]个
舒至诚-评论

谢谢编辑推荐!辛苦你了!因自己疏忽大意而增加了你的麻烦,本人深感遗憾!at:2013年07月11日 晚上8:02

云龙天-回复谁都有马虎大意的时候,以后多加细心就好了,加油! at:2013年07月12日 中午12:22

月下的清辉-评论

有一种强大叫简单,强大到谁都无法破坏内心的纯粹。at:2013年07月11日 晚上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