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再造南墙木伯

发表于-2013年07月04日 下午5:04评论-8条

这个世界真奇妙,让你惊奇都来不及:杀人犯坚称自己杀了人,可检察官却凿凿论证这人并非他所杀。十三亿人都想找个官位坐,可部长却警告女儿千万别从政。天下的母亲都盼孩子当官光宗耀祖,可一个母亲却埋怨儿子当官不如回家种地。一男一女都说自己是在床上自由坐爱,一点财产纠纷只是情人间的内部矛盾,可检察官却说这女人是在敲诈,这男人是在嫖娼!可相反,嫖完了整个红楼佳丽这事,却像从来没发生过。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看一些案例解剖,才稍微明白一点其中的奥妙:有人问陈良宇判18年为何不上诉?刘志军为何不要辩护律师?其实答案是一个,就是他们不想和组织对抗!因为他们都是组织的人,对组织太了解。在台上时自己如何对待脱离组织的人,技巧驾轻就熟。沦落到自己,下场如何,也早有预见。他们压根儿不信法律和律师,坚信审判就是演戏,律师就是木偶,判决书并非检察官和律师当庭辩论的结果,而是法庭外早讨论好了提交领导审查过的文稿。作为组织的判官,哪个院长敢不按领导批示办?除非他不想干了。作为组织的犯人,活着虽好,不能活就自杀,死时也要喊一声“组织万岁!”好让组织放心。

这方面,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说的明白。他说:我是党的人,怎能请律师同党对抗?党要把我怎样就怎样。组织有意冤枉我,那是要考验我的耐力。如果我表现好点,组织还可能判轻点。自己请律师辩护,不仅白花钱,还落个态度不好,何必呢?

如果说这话太虚,还有实的。汶川地震捐款案的被告沈梅英,一个多月的审讯,她楞没承认贪污一分钱,就是经血流在裤子里不让洗仍然拷着都没认。可当纪检将她40岁生的17岁儿子从学校抓来拷上手拷,再拍成照片给她看的时候,她当场大哭一下就全招了。于是她被理妆、喝水,录像,按口述写下认罪书。只是在法庭上,她又全盘翻供,当庭控诉自己受的刑讯,以至整个法庭200多人的旁听席全场唏嘘。但法庭仍采信了她的认罪书,否决了对她的刑讯逼供,最后判她十二年。可以说这女子的伟大不亚于江姐,可她对抗组织的结果显然没法和江姐比。你也可能会说她儿子不地道,但这也好理解:母亲为儿子牺牲了自由,儿子又何苦为母亲自投虎口?作为狗尾,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沈还在服刑,倒是主审法官辞职不干了。

知道了这些,再看一些类似的事,也就理解了。文强在最后跟儿子会面时说:千万不要从政,更不要去对抗。刘志军对官方指定的律师说: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我放弃辩护,也不要律师辩护。律师说刘志军颇有点看透了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一切依靠组织,还是组织说了算。

知道了这些,也就彻底理解了“四人帮、陈希同、陈良宇、陈同海、谷开来、王立军们”在法庭上的表现。要说看点,谷开来以领导的口气在法庭上评价法庭感谢法庭很昂扬,王立军则面对判决感动的涕泪纵横很感动,陈希同则可以说是配合最默契的一个,江青则肯定是一个反抗到底了的巾帼。但不管他们的表现怎样,对最后的结果都没半毛钱干扰。故此,再对照雷政富和刘志军在庭上的表现,其高下差别就不言而喻了。

由此再延伸点,回顾苏联契卡时代只有社会主义才会出现的法庭审判:所有被告都不为自己辩护,相反他们一上庭就主动控诉自己的罪恶,把自己描述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魔鬼,然后一致要求枪毙自己。临死还要用最美好的辞汇赞美斯大林同志的伟大,号召国民跟党走。

其中有:共产国际领导人拉科夫斯基供述:“我从东京回来时,口袋里装着日本特务的委任状”。财政部委员格林科说:“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像黑夜一样背叛了。我背叛了党、祖国、和元首。到现在我因我的阴谋被揭露而高兴”。托洛茨基说:“归根到底党是对的,因为党是无产阶级完成其根本任务的独一无二的历史工具。”政治局委员加米涅夫说:“不管对我作出什么判决,我都认为是公正的。你们要勇往直前,一起跟着斯大林奋勇前进。”….揣测一下这些不可思议的法庭表现背后的故事,就知道人家不愧是祖师爷,中国法庭还真该多多的向老师学习。

看往昔想今朝,突然明白,这历史也许真的在轮回。《好了歌》里唱道,将相被荒冢草没了,金银到眼闭没用了,姣妻在死后随人去了,痴心的父母被不孝的子孙坑了。这歌显然过时了,需要将几处调整一下,如“功名”换成“官位”,把“娇妻”换成“情人”。这样的话,当这首歌从刘志军的唱出来,让雷政富母亲再卡拉一把,那效果一定很感人。只是很遗憾,当他们知道这些“好”的时候,已经接近“了”了:纵然八十岁的老太警告了,那纵身花月的儿子却未必明白。纵然身陷囹圄的父亲劝诫了,一心向上的女儿未必不会继续走父辈的路。正如那道人所说:“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他们也只要等到了了,才知好不好。

有人说中国缺少笼子,要做一个来关权力。也有人说笼子不一样,关老虎的笼子,狐狸能自由出入。要我说笼子这玩意并不好,远不如一堵墙。况且中国人一直不善造笼子而善造墙。国家有一条伟大的墙,城市有一圈坚固的墙,紫禁城四周更是一圈绝无仅有的红墙保卫。

不过,这些墙都不如另一座,那就是南墙!这玩意白天看不见,晚上摸不着,关键时刻却无处不在,让你无以遁形。大墙威严,闲人不敢窥视。一直身处大墙外鸡零狗碎,偶能目睹大墙内仙气昭昭,更加神秘于这玩意的构造:它应该不是关老虎的笼子,否则的老虎会慢慢习惯,绝不会在笼子上撞死。它也不会是专政的法律,这玩意白纸黑字妇孺皆知,权力当然更会绕着走。究竟这玩意是什么,还是不要说“好”,只看它如何“了”,相信更有意思。

于木鱼宅

2013-6-2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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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点墨岁月点评:

“南墙”以内,鸡鸣狗盗、声色犬马;“南墙”之外,天怒人怨、苦不堪言。所谓权利,不过是歪门邪道和纸醉金迷的庇护;所谓信念,不过是阳奉阴违和上行下效的保护伞。墙里墙外,普天之下,尽数被乌烟障了火眼,何时了,何以了,终归不了了之。木伯此篇定当力作!共赏!

四大名捕点评:

中国有一座看不见的墙,在这堵墙里,各种丑恶都在上演。

文章评论共[8]个
点墨岁月-评论

此文甚佳!at:2013年07月04日 晚上10:15

一叶秋419-评论

好文共赏,问好祝福木伯老师!(:012)at:2013年07月04日 晚上11:15

绍庆-评论

早上来拜读老友佳作,祝福天天开心,事事顺心。(:012)(:012)(:012)at:2013年07月05日 清晨5:45

木伯-评论

感谢两位大编辑放行,曾经被退稿两次,事不过三,这次冒死再投。一直害怕让编辑给列入黑名单呢?at:2013年07月05日 早上9:41

木伯-评论

感谢两位大编辑放行,曾经被退稿两次,事不过三,这次冒死再投。一直害怕让编辑给列入黑名单呢?at:2013年07月05日 早上9:42

木伯-评论

另外,在此向那位两次退稿的编辑道一声抱歉哦!at:2013年07月05日 早上9:43

心无垠-评论

(:003)(:029)这个题目真是叫绝“南墙”一堵无影有遁,能镇妖的墙~~我们期待真正的依法治国,民主集中!问好了兄弟!夏日保重哈.at:2013年07月07日 早上9:29

蓬蒿-评论

(:023)at:2013年07月07日 下午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