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英雄,没有侠客,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不可能完成的。当然,把法制建设的幻想完全放在侠客身上,那也是幼稚的。
——《千夫所指-人民网在线访谈》(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在金庸、古龙、梁羽生等著名武侠作家的笔下,构建了一个虚拟的社会“江湖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生活着一大批以行侠仗义、锄奸除恶为职志的侠客,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不用工作,不用劳动,只是背上插着一把剑,到处流浪,四海为家,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除暴安良,惩恶扬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这个江湖社会里,没有法律,没有制度,有的只是各个帮派的帮规,大侠们分别隶属于一个帮派,有的代表正义,有的代表邪恶。大侠天生就具有至高无上的生杀大权,只要他认为你是邪恶的,或者你是“叛徒”,就可以举起手中的“正义之剑”随便诛杀。邪派大佬也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只要他认为你是阻挡他“一统江湖”的绊脚石,也可以举起手中的“魔刀”,结果你的性命。
在江湖世界里,没有法制,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无政府主义”的社会形态。虽然各个帮派都制定了各自的帮规,但是这些帮规只能起到约束本帮派中的人员,但是帮派与帮派之间就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来约束,有的只是一个很模糊很抽象的概念“正义”来维系。每个帮派都认为自己是代表正义的一方,那没有别的办法,就按照吴思的“元规则”来说,就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谁的实力最大,谁就代表“正义”。当你代表了“正义”,你就是大侠,你就是“最光荣、最伟大、最正确”的,你就有权力对那些不服从你、不听你的话的人打成邪恶的、反动的败类,不用审判,没有司法程序,你就可以把他们赶尽杀绝。在整个江湖世界里,也仅仅只有古龙笔下的楚留香有那么一点“法制意识”,他认为自己没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些“犯罪分子”应该交给法律来制裁。这个楚留香的形象也不过是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古龙对江湖世界的一种“反传统意识”的体现,他可能也意识到了那个虚拟的“江湖世界”只不过是人们在现实社会中遇到了种种不公与不平,才幻想有那么一些代表“正义”的侠客出现为他们“实现理想”。其实这种幻想中的江湖世界只不过是一种空想的乌托邦,跟圣西门、傅立叶等的“空想社会主义”是一个模式。
有人说,侠客生活的江湖世界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但是有英雄的世界才是最浪漫最理想的世界。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乱世出英雄”,英雄都是出现在“乱世”里的,在乱世里横冲直撞的那些所谓的“英雄”,大都是通过铁血手段才能“杀开一条血路”的,他们手上都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在一个英雄主义盛行的国度,一定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局面,因为英雄就是那些“暴力最强者”,他们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制观念,他们信奉的只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这一条恒古不变的铁律。就拿《水浒传》里的梁山英雄来说,他们也是一些打家劫舍、偷鸡摸狗、杀人越货的土匪集结起来汇聚“梁山泊”,并且每一个来“入伙”的人,还要拿一个“投名状”来作为见面礼,这个“投名状”就是你要去山下杀一个人,这样你就变成了“我们的一员”,你就不会“生出二心”了。我们是土匪,你要加入我们的组织,首先你就要去杀一个人,不管这个被杀的人是善良的百姓还是一般的客商,只要你杀了他,你就变成了跟我们一样的“黑社会”了,你才能成为我们组织里的一员。这些杀人越货的土匪,就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英雄。所以,在那些充满英雄人物的世界里,也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哪里根本就不存在法制与法治,有的只是专制独裁与“杀人如草不闻声”。
由于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专制文化的国度,人们生活在强权的压制与奴役之下,没有自由,没有尊严。看到社会腐败、吏治混乱,人民被任意蹂躏,就幻想有一些英雄和侠客出现,让他们出来惩治那些贪官污吏,打击那些欺压良善的地痞流氓。但是他们没有想过,那些侠客和英雄出现的地方,其实也是一种“以暴制暴”的情形,没有法制的约束,百姓的生活境况得不到改善,而且会变得更坏,生命财产的安全也更加没有保障。
更何况还有很多投机分子打着为民请命、“替天行道”的幌子,摇身一变也成为了“侠客”与“英雄”,当他们有朝一日取得胜利的时候,他们的统治比先前更加残暴,更加暗无天日。所以说,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不能寄托在那些根本就无法无天的侠客与英雄们的身上。
孔庆东却说,要想建立法治社会,没有侠客和英雄是不可能的。这跟他一贯的暴力文化思维是分不开的,他主张暴力,不主张法制,他的这种思维无疑是反人类、反社会的荒谬的思维。试想,如果让一群太监来制定“性行为规范”,那将是荒谬的、滑稽的、幼稚的、可笑的事情。
四大名捕
2013年7月4日
于汉水河畔 书林隐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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