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魏书·高祖纪》载:后魏本姓拓跋,至孝文帝更为元氏。从这句上牵强,我们亲爱的元老大当属鲜卑皇族,若时光回溯一千多年前,说不定老元是个皇子王爷什么的,骑高头大马,身后仆从甚重,吆喝着招摇过市,比现在那些“富二代”、“官二代”气派得多。一千多年前,我若在那时识得老元,也必能借得大树乘凉,狐假虎威,活得人五人六,嚣张跋扈。
叫人心碎的是,生不逢时,认识老元偏在一千多年后。两个平头百姓凑到一块,生不出风云际会的话,直多不过浊酒一杯,醉了便睡而已。
老元是我大学同学,然而并不在同一宿舍。以老张这种从不主动与人搭讪的木讷性格,而最终能与其打成一片,除了证明老张的人格魅力外,更足以证明老张的人格魅力。
总之,怎样同老元熟悉起来的我已经记不得了,仿佛是人海相逢即成莫逆之交。之后的日子,我们同进同退,像傻子一样干一些叫旁人看来愚不可及不能理解的蠢事,乐此不疲,以至于在这个寒冬,在这个凄冷之夜,北风呼啸,细碎而稠密的雪花铺天盖地纷纷扬扬,当老张回忆那些往事的时候仍感到暖意融融,犹如一缕冬阳不偏不倚从头顶照落,将我紧紧拥抱。
我们骑车去开封,我们步行过开封,在那个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像风一样四处游窜,游龙亭,游包公祠,映照着霓虹和暗淡星光大嚼开封小吃,直到人声渐静,街上少有行人,我们精疲力尽,回到小旅馆埋头大睡;
我们去黄河游览区,依旧骑着破烂的自行车,绕着高高的围墙寻觅,从某个缺口翻身而入;
我们去献血,步行半个多小时去,又步行半个多小时回来,雷打不动地去喝酒,庆祝献血成功或愤懑献血不成功;
更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吃烩面,一起去吃阿三捞面,在夜里无所事事地乱转,绕着学校兜一个大大的圈子,一路侃天说地,对每一个进入眼帘的人或事,品舌论足,争论不休。
这就是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那些日子我们肆意活着,挥霍着大把大把的时间,抽烟,喝酒,没有爱情,不考虑未来,仿佛活过今日便不知明天的生死。
直到毕业,直到生活把我们退还给现实,在现实之镜的照耀下,我们打成原形:两个凄凄惶惶的小老百姓。
于是忍气吞声,为衣食谋,就业,失业,就业,辗转反侧,开始小心翼翼地活着,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再轻狂,寒风中不苟言笑,一脸隐忧。
09年深秋,我回郑参加大川的婚礼,住在老元那里。参加完婚礼返回时,夜幕已张,天空飘着丝丝细雨。因为顺路,三儿跟我们走在一起,三个曾经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默默无语地走着,避着雨,从一排屋檐走到另一排屋檐,默契,然而无话可说,只能惨淡分别。
回到住处,夜已深沉,然而毫无睡意,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细雨声,我们有一句每一句的胡乱聊天。大概是由于婚礼的缘故吧,老元主动说起了自己的爱情,一种不见天日的单相思。他说他一直喜欢着班里的一个女生,一直都喜欢。他清楚的记得那个女生与他说过的话,在哪些地方曾与那个女生意外相遇,包括那个女生毕业之后的一些情形,他都偷偷摸摸的打探到一些。老元说,这些我都不能告诉她,只能如此,因为我一无所有。
我无言。窗外的雨依旧淅沥,噼噼啪啪的击打在窗棂之上,顺着玻璃一道道流下,像一道道泪痕流淌满脸。
卑微的存在着,我们卑微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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