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3月中旬,博兴党组织对五区抗日人民自卫团进行改编,更名为博兴抗日人民志愿军。至此,博兴党组织领导的第一支抗日武装——博兴抗日人民志愿军诞生。博兴党组织领导的第一支抗日武装——博兴抗日人民志愿军加入主力部队后,博兴县先后组建了各级地方武装——博兴县大队,博兴独立营,青年营,各区中队,博兴县民兵大队,各区民兵中队和各村自卫队等武装组织。
1939年,陈竹村、刘西元同志奉命由八路军主力部队回到博兴开展地方武装建设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于10月收编戴景涵领导的五区人民自卫团,成立了博兴县大队(又称十大队),共计100余人,相炜任大队长、刘西元任副大队长,同时,在三、六区建立区中队。到1940年春,正式建立抗日民主政府时,各区中队已有20¬——30人的武装,从此,博兴的地方武装已具相当规模。
1941年5月,博兴县大队与临淄独立营合并为清中独立营,清中独立营又和清中青年独立营合编为清中独立团,马千里任团长兼政委。同年7月,博兴县大队重建,高兴华兼任大队长。博兴县大队和博兴独立营在博兴境内和周边地区单独或配合主力部队参加了王桥等重大战斗。
博兴的区级地方武装在粉碎日伪的“扫荡”、“蚕食”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配合主力部队粉碎了敌人数次大规模的“扫荡”、 “蚕食”,参与大小战斗100余次。
1942年4月,一区区中队获得敌人的汽车运输队由北镇开往张店的情报,调动兴马、太平两村的民兵30多人一起行动,在大宁村西公路上埋设十多个地雷当场炸毁敌人汽车两辆,随后击毙日伪军10余人,活捉日本士兵1人。
在1943年秋,博兴十区区中队与当地民兵100多人,配合独立营一个连击溃由王集据点增援周家庄据点的敌人300余人,并缴获步枪10余支。
博兴的民兵组织和青抗先组织是在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阶段成立的,1942年春,博兴县委成立民兵工作突击队,深入各村,建立民兵组织。突击队到各村亲自动员青年、壮年和老年,并按三个年龄段划分成三个群众抗日组织。后又根据群众自愿着手组织民兵,各村成立了民兵自卫队。
1942年5月4日,博兴县各救会在纯化镇召开青年抗日先锋队代表大会,全县4个区80个村庄的1100多名青年参加了大会;会上宣读了入队誓词,举行入队仪式,并选举成立博兴县青抗先大队部。选举崔大田为大队长,郭彪为副大队长,崔硕星任教导员。会后,举行阅兵式,进行队列、刺杀和射击表演。青抗先大队部的成立,促进了地方武装力量的建设,推动了全县抗日救国运动的发展。
1942年底至1943年夏,日伪军不断对博兴抗日根据地“蚕食”。清中地委、清中专署与博兴县委、县政府合署办公。博兴在清中地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了80名以上的民兵工作大队,分头到各区工作,各区再设分队,直接到村负责指导建立民兵组织和自卫团。自卫团是民兵的基础,民兵是自卫团的骨干,执行更重要的任务,主要是备战、参与减租减息,借粮斗争等。六、九区的民兵还负责站岗放哨,实行军民联防。1943年5月以后,日伪军大举“蚕食”博兴抗日根据地,在周家庄、西王文、小孙家、纯化镇、闫家庄安设了据点,并不断到附近村庄抓捕共[chan*]党员和民兵组织负责人,使民兵工作受到很大影响。这时除个别村有民兵活动外,其余全部处于隐蔽状态。县委根据当时正是起青纱帐的时节,号召工作队员激发广大青年的抗日热情,提出“反资敌”的斗争口号。在党政军干部的分头领导下,部分村庄的民兵及青少年积极分子又开始活动起来。
九区正副区长及其他工作干部在分别坚守工作岗位的同时,发展了4个游击小组(临时脱离生产),计30余人。他们开展扰乱敌人和反资敌的斗争,截获日伪抢掠的衣服粮食等物资,夜间到闫家庄据点内夺回大牛9头。十区是敌人“蚕食”的中心地带,这里有西王文、小孙家、纯化镇3个伪军据点,这三个村的群众直接受到日伪军的摧残压榨,广大群众想方设法与敌人周旋、斗争。附近的许多村庄群众抗日态度更为坚决,用一切办法对付日伪军。6月下旬,青纱帐长成,康坊、兴和、纯化镇等村农民为保卫自己的利益,在区干部直接领导下,组织起来,进行扰敌工作。曾扰敌6次,捕获伪属4人,汉奸1人,查获资敌物品一宗。三区郑家、乔子两村,在当地领导干部领导下,发展了3个游击小组,曾用土枪土炮配合主力部队击溃从王集增援周家庄的敌伪300余名,并缴获枪支10余支。
1943年秋,八路军主力进入博兴,反“蚕食”开始,提出“活捉汉奸刘子刚,驱逐伪军周胜芳”的口号。广大群众欢欣鼓舞,盼望着胜利早日到来。民兵自卫团在部队影响下也开始了活动,在打据点时不少村庄民兵自发地组织起担架队,以备战斗所需。六区寨韩村的民兵昼夜放哨并捕获逃跑之伪军3人,截获枪弹一宗。八路军主力围攻西王文时,兴和、康坊、辛集等村的民兵30余人,围困周家庄据点一昼夜,迫使据点内日伪军未敢出动。清中独立团围攻闫家庄据点时,配合作战的八区民兵在敌人逃跑时击毙汉奸2人,缴获大枪2支。1943年8月24日,日伪千余人合击六、十区,王浩村民兵7人伏击来犯之敌一股,毙伪军1人;同一天,在寨韩村活动的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被日伪围在村内,该村民兵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突围脱险。
1943年冬,博兴成立民兵县大队;三、五、六区建立民兵中队;乡、村建民兵联防和游击小组,各级均建立了民兵组织。全县有民兵2287人。在反“蚕食”斗争中,博兴的民兵及自卫团组织做出了贡献也经受住了残酷斗争的考验。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兵在这一阶段的斗争中,共作战94次(其中单独作战36次),缴获步枪4支,子弹300余发,手榴弹451枚,耕牛80头,粮食2500斤,及其他战利品一宗。
为了解决民兵队伍武器弹药供应问题,博兴县在1942年民兵组织初建后就建立了民兵工厂。工厂共33人,设木工组、翻砂组、装制组、修械组,后上交清中兵工厂。1943年12月,重新建立民兵工厂,共25人,从地方上收集旧弹皮制造手榴弹和土地雷,共造地雷150个,手榴弹2700枚。
1944年7月,在纪念抗战7周年之际,渤海区党委书记景晓村撰文《英勇奋斗的渤海民兵》,表彰了在1943年反“蚕食”斗争中英勇战斗的博兴县九区贾芳兰、十区耿文卿等民兵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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