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职官,包括君主皇帝的传承制度,历代都有共同点和不同点。有时一个朝代也有变化,情况比较复杂。秦汉以前,缺乏完整记录官职的史料,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官宪制度。之后的两千多年,各有变化,但大致以秦汉时期的官制作为演变基础。下面分朝廷中央、地方、阶官三个方面,简要释义,作为普及读物。
一、 古代中央官吏的名称与职责
《周礼》记载中的六官,与以后的六部尚书相仿。
天官大宰(冢宰):相当于吏部尚书。
地官大司徒:相当于户部尚书,至清代时户部增管水利和税赋,改称大司农,与汉代名称同。
春官大宗伯:相当于礼部尚书。
夏官大司马:相当于兵部尚书。
秋官大司寇:相当于刑部尚书。
冬官大司空:相当于工部尚书。
司冢、司徒、司空、司马,司农、司寇: 是六官下设的属官,分别管理官吏、教化、工程、军队、农业、治安等。受前朝官称的影响,以后的一些古文书籍中,仍然有人袭用旧称。如《醉翁亭》中屡次提到的太守,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实际上宋代没有太守一职,欧阳修是滁州知州,与汉唐州郡太守官位相等,故称太守。了解这种情况,读古文时可以避免产生误解。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政权总属于周朝,当时的楚国等七国,只相当于省级政府,是诸侯的封地,其官职也不统一。如楚国最高官职为令尹,其次是武官上柱国,有别与其它各国。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把官吏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类,汉代基本沿袭,以后历代虽有变化,但仍然未有脱出这两大类。从《汉书、百官公卿表》开始,历代史书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官吏类别。
朝廷官职
朝廷官职,指中央权力职务,是国家的中枢机构,俗称京官。分为三公九卿,是朝廷的最高军政长官。
三公 相当于国家宰相类的职务。
丞相:地位最高,秉承皇帝旨意佐理国政。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的军事要务。
御史大夫:协助皇帝起草诏书、文榜等,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并协助丞相处理国事。
以上三公有明确的分工,也互相制约。
大司马:汉武帝时废除太尉一职后,由皇帝宠信的外戚担任,成为事实上的执政权力,丞相虽位尊而权力缩小。
大司徒、大司空:西汉末年改丞相、御史大夫为大司徒、大司空,与大司马,仍合称三公,又称三司,都是宰相。其职责分工大致与三公相同,与西周时期的司徒、司马等名同而职异。
九卿 秦汉时期的中央行政官吏,相当于今中央各部委。九卿之中的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属于政务官吏,其它六卿属于皇帝宫廷事务。秦汉官制,宫廷事务非常重要,此类官吏能接近皇帝,常常对决定政务起到很大作用。
奉常、太常:掌管宗庙礼仪,汉景帝时称太常。
郎中令、光禄勳:管理宫廷侍卫,汉武帝称光禄勳。
卫尉、中大夫令:管理宫门近卫军,汉景帝时称中大夫令。
太仆:管理皇帝的车马仪仗。
廷尉、大理: 掌管刑法的最高法官,有时称大理。
典客、太行令、大鸿胪:管理少数民族和外交事务,汉景帝称太行令,汉武帝称大鸿胪。
宗正:管理皇帝家族事务。
治粟内史、大农令、大司农:管理租税赋役,汉景帝称大农令,汉武帝称大司农。
少府:管理宫廷总务。
九卿之外的官吏 也是中央比较重要的行政官吏,有的虽然职位不高,但能接近皇帝,其职位相当重要。
中尉、执金吾:掌管京师治安,汉武帝称执金吾。
将作少府、大匠:掌管营建皇宫工程,汉景帝称大匠。
大夫和郎:郎中令光禄勳的下属官,在皇帝身边做事。
大夫掌论议、太中大夫、中大夫、(汉武帝称光禄大夫)谏议大夫:虽是散官,但能接近皇帝提意见。
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期门郎、羽林郎:凡带郎字的官吏,都是皇帝的侍卫官,掌管门户,出充车骑等。议郎掌管顾问应对。
汉代的加官制度 大臣在本官之外,另加一官,就可以出入宫廷,经常接近皇帝。各加官以后的权力:
加侍中:可以出入禁宫,成为亲信,最贵。
加左右曹:能处理皇帝文书,最有权。
加诸吏:能对朝廷官员进行弹劾,最有权。
加散骑:成为了皇帝的骑从。
加常侍:是皇帝的侍从,东汉时改宦官专任。
加给事中:就能在内庭行走,供皇帝顾问应对。汉代以后各代仍有给事中,但再不是加官,成正职了。
太阁、尚书令、尚书仆射:原指尚书机构尚书台,是宫廷办事处,属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初汉地位不高,只在皇帝身边处理文书,相当于秘书。由于事务繁多,发展成尚书台,最高官吏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分曹办事,每曹设尚书一人。其权力逐渐扩大后,成为了国家实际权力机构。西汉时三公权力较大,到东汉时,太阁成了实际上的宰相,三公权力削减,只是例行公事的高级官吏。
中书监、中书令、中书省:魏文帝时,鉴于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把它改为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掌管中枢机密,其上级官吏是中书监、中书令。
侍中、门下省:南北朝时,因中书省权势增大,又设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形成了皇室中央以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分权制度,是隋唐时期中央官职的基础。中书取旨,门下审核,尚书执行。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分别代表三省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只要皇帝倚重谁,就可以算是宰相。
左右仆射:唐太宗时,因自己曾任尚书令,此官不再授人,改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的首长。
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唐太宗认为中书令、侍中官位太高,不轻易授人,常委派其它官员加上上述三名称之一,名义掌握宰相职权。
同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高宗以后,设此职削减三省权力,成为实际宰相。同平章事常常不止一人,人多就轮流值日处理政务,遇难事就共同见皇帝研究处理。
枢密使、副使:宋代设中书、枢密院分别掌管文武两柄,枢
密院类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官吏为枢密使、枢密副使。
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元代以尚书省、中书省为宰相府,以此三职为宰相,后将尚书省归于中书省。
龙头阁大学士: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事,以翰林院官员加龙头阁大学士草拟诏书,后来大学士参与朝政,成了实际宰相。清沿明制,至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才失出权力。
六部官员 东汉到隋唐,尚书省(或尚书台)是国家行政总负责机构,由于事务繁多,内部分曹办事,每曹设尚书一人
,以后各朝的中央行政机构多宗如此。隋朝时分曹制度形成,分为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唐太宗李世民时,避民字讳,改民部为户部。此历代相承,沿袭到清代基本未变。自六部形成后,九卿的职权逐渐缩小,有的卿因职务并入有关部司,后来就裁撤了。
吏部尚书:掌握官吏的任免,铨叙(审查官吏资历、级别、职位)、考级、升降等。
户部尚书:掌管国家的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尚书:掌管国事典仪、科举考试、学校教育等。
兵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军政要务。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刑法、狱讼。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历代中央的监察机构
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是御史台行政官吏,对百官进行监察弹劾。
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属官。
谏大夫、谏议大夫:对皇帝进行规谏。
补阙、拾遗:唐代增设的谏官。
台谏:监察官统称台官,与谏官合称台谏。
以上三大方面各分左右,左属门下省,右属中书省。
给事中:和谏官同居门下省,负责审阅各部奏章,封驳中书省所拟诏旨。明代的给事中负责稽查六部,并兼任代谏议、补阙、拾遗的职务。后来给事中俗称给谏。雍正时,御史与给事中同属都察院,御史也称为台谏。
不属于一般行政系统的官职 这类官职大都与文化有关。
翰林待诏、翰林学士:唐玄宗设,是皇帝的文学方面的侍从,常应诏代皇帝草拟诏令,应和文章。到唐德宗后,逐渐参与皇帝的机密诏令,成为皇帝的顾问和幕宾,常可升任宰相。至明清时,翰林必须参加殿试,考中进士后所授的官职,不直接参与政事。历代都认为翰林比较尊贵,宰相不是翰林出生,就不够光彩。
侍奉学士、侍读学士:侍奉皇帝读书的文人。
太史、著作郎、修撰,编修:是秦汉、魏晋、唐宋时期的史官,负责历史文字工作。
兰台令史、秘书郎、校书郎:掌管国家图书典籍的官吏。
博士、助教:秦汉时期任此职须博古通今,备皇帝顾问。
到魏晋以后,则是国子监(国家最高学府)和太学(古代的大学)的教官,助教是副职。
二、古代地方官吏的名称与职责
春秋战国时期,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单位已初步形成,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郡县两级地方行政管理趋于完善。他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官吏均由朝廷任免。以后各代都以秦代郡县制为基础。地方行政的基层单位是县,一县大致方圆百里,以人口稀密调整面积大小。其官吏大致有:
县及以下官职
县令:县最高官吏,万户以上称令。
县长:县最高官吏,不足万户称长。
县丞:县的副职,助理县政。
县尉:掌管一县治安。
知县:宋代开国后,为了改变县令由地方把持的局面,防止藩镇割据,恢复朝廷对县级政权的控制,由朝廷派官员出掌县政,称谓知谋县事,简称知县。
县尹:元代时改县令为县尹。明清时恢复为知县。
亭长:一县以十里为一亭,设亭长,掌捕盗贼。
三老、啬夫、游徼:十亭为一乡,其三者为乡官。分别管理教化、狱讼,税赋、掌捕盗贼。
郡及以下官吏
郡国守相:汉代前与郡平级的有国,是皇帝子弟的封地,称诸侯王国,汉初时王国的官吏设置仿中央建制。吴楚七国之乱后,为了削减诸侯王国势力,把其官吏裁剪,由朝廷派相处理行政,称郡国守相。
郡守、尉、监御史:秦代郡的最高行政官吏为郡守。尉分管军事。监御史分管监察,简称监。三者分工同朝廷丞相、
太尉、御史大夫完全相同。
太守:汉代时改郡守为太守。
督邮:郡守的属官中比较重要的官吏,负责考察所属各县官吏的功罪善恶,并督治地方豪*奸恶。因权力较大,唐代以后废除。
刺史、州置司棣校尉、牧: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州或部,每州设刺史一人,监察所属郡国,东汉时战争频仍,刺史或州牧都掌管兵权。魏晋南北朝时刺史多带将军称号,允许成立军府,自置僚属,权力很大。州置司棣校尉是京师所置,略如刺史。后世有称刺史为牧。
别驾从事使:刺史的属官,随刺史出行,属于检察官吏。
治中从事使:刺史的属官,主管文书,属于检察官吏。
长使、司马、参军:属于刺史军事系统官吏。
刺史、太守:南北朝时地方官吏混乱,滥立州、郡、县,隋文帝统一后,废郡官,只设州县两级。唐代承之,州官称刺史,郡官称太守。与汉武帝时职权不相同。
司马、长史:唐太宗时,改治中为司马,改别驾为长史,与汉代职责不同,当时柳宗元被贬永州等地的八司马,都不掌军事,没有实权。
黜陟使:唐代时朝廷对地方派员出巡官吏,有权罢免地方官吏。
巡察使、按察使、採访处置使、观察使:唐太宗时把地方分为十道,唐玄宗分为十五道,每道朝廷派一名官吏巡察所属州县的官职职权,与汉代的州刺史同。
节度使、兼度支、营田使、观察使:唐代设边境数州为一镇,设上述官员总揽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大权。原设在边防,后来内地也设了节度使,逐渐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宋代废藩镇制度,便成了优宠功臣的虚衔。元代时连虚衔也废了。
知州:宋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由朝廷派员知谋州军州事,简称知州。
通判、监州:宋代知州属官,协助处理州政,并监督知州行政。
判官、推官:宋代知州的属官,分别行政、司法。
与州官平行的还有府、军、监,设官与州大致相同。
转运使:宋仿唐代设道的办法,全国分十五路,转运使掌管所属州郡的水陆运输和财赋,后来也兼管刑法。
中书省:元代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也有丞相、参知政事。
宣布政使司(布政司):明代初袭元制,后改中书省为布政司,官吏为左右布政使,负责一省的政务。
巡抚、总督处理:临时性官职,战时,朝廷派员出巡所属地方,处理军务。总督可总揽一至三省的军民要政,偏于军事。巡抚是省级最高官吏,偏于民政。
藩台、皋台:战时朝廷派巡抚、总督后,布政使则成为了他们的属官,只管财政人事,通称藩台。按察使主管一省刑事,通称皋台。
分守道、分巡道、糧储道、兵备道:明清时一省分数道,这些是道员的官职,因名司职。
知府、知州、同知(州同)、州判、知县:都是道属下的州。府、县单位。因名司职。
三、古代官吏的品级与术语
历代把官吏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共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汉代根据禄石多少定品味高低。列如九卿是中二千石,刺史、太守等是二千石,县令是六百到一千石。常见的一些品级术语记载:
正从:明清时代,九品又分正从,共十八级。从相当于副职,待遇较正低。
流内:隋朝九品以内的官之称谓,
流外:隋朝九品以外的官之称谓。
未入流:清代不入九品以内的官之称谓。
职事官:隋唐时把有职务的官之称谓。
散官:隋唐时没有职务的官之称谓,但散官也有品级。
阶官:作为标志官吏身份级别的称号。阶官和所担任的职事不一定相等,阶官高于职事官衔的,则在职事官名前加行字,比职事官低则加守字,低二级的加试字。
勳官:自唐代开始,在某些散官的官号加以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勳号。
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勳官勳号,分十二个等级。
公、侯、伯、子、男:周代封爵的五个等级代号。
王、侯:汉代封爵的两个等级。
历代封爵基本源于周、汉内容,以皇室内亲为主,汉初也有异姓封爵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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