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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千纸鹤永佛

发表于-2013年06月16日 早上8:34评论-3条

小华18岁,长的标志水灵,是村里有名的美女。村里的小伙子,为了能多看她一眼,经常借口到她家去借东西,或者看见她家里的事忙不过来,就会主动上门搭把手,不要报酬,甚至连一顿饭都不吃。小华当然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看她,所以,只要有小伙子进门,她就会躲进自己简陋,但整洁温馨的书房里。

他的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自己的女儿如此招人喜爱,在本村寻个好人家,不成问题,同时自己也会有了好的依靠,养老的问题解决了。每次只要是本村有头有脸人家的孩子到家里来,老两口都非常热情,并且吩咐小华出来倒茶水,目的是让年轻人认识认识,留下印象,为小华的终身大事打基础。小华当然知道父母的用意,所以每当此时,都会匆匆放下茶水,就跑进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小华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对象,他不曾来过她的家———小军。

小军是邻村的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高中,他们俩是同位,刚开始老师把他分在和自己坐在一起,心里很不舒服。因为高一的时候,小君其貌不扬,身材矮小,头发脏乱,不爱梳理,还不大喜欢剪头发,即便洗了头,也只是用凉水冲洗一下,大概连香皂都没有用过,所以他的头发始终有一股难闻的气味,还随时有头皮屑飘落,让她恶心;总是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每件衣服上都有补丁,而且针脚大,一看就知道是手工补得,还是针线活很熟练的人补得,因为补丁总是歪的,阵脚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地方还皱起来;一双破旧的解放鞋,脚趾头都露在外面,都不愿意丢弃,还是套在脚上;皮肤粗糙,黝黑,没有光泽。谁看见他,都会觉得恶心,更何况,还和他同桌。她向老师提了很多意见,想把位子调换一下,老师总是安慰她,一切都会好的,你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的。

在学习的过程中,她发现,这位令人厌烦的人,虽说在篮球场上,见不到他矫健的身影,可是在课堂上无人能敌,面对各科老师的课堂提问,他都会对答如流,从没出现失误。特别是他说的作文更是精彩,每篇文章都会当作范文。也就是作文中,小华在逐渐了解了他,在一篇作文中他这样写道;“虽然我的父母是痴呆,但是他们给了我生命,让我认识到了多彩大自然,领悟到了人生的价值,我没有理由看不起他们,爱他们,胜过爱我自己的生命;虽然我没有富足的生活,甚至回到家,,要亲自动手忙着一周下来堆积起来的事情,忙着挑上稻谷去加工厂,亲自下厨,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但是我不厌弃生活,因为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在于别人的施舍,而在于自己的创造。”一句句朴实而真挚的话慢慢的侵进了小华的心田,才知道小君的家,才明白小君人穷志不穷。渐渐地他习惯了小君身上的气味,在她的眼里不是那么邋遢了。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华常常买早点时要多买一两个烧饼,回到座位,总是笑嘻嘻地说,自己吃不下,送给了小君。小君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过来大口大口的嚼起来,吃完后还会把手上的油舔一舔,然后默默地看着小华,眼睛里充满了感激。而小华也会微笑着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

在一个周五放学回家的路上,那天天高气爽,天空中时时传来阵阵大雁的鸣叫声,小华心情也特别高兴,一路哼着小曲,和着清脆的鸟叫声,步履轻盈,想着高兴的事。突然从旁边的苞米地里窜出一位彪形大汉,拦住了小华的去路。小华一看来人蒙着脸,认不出是什么人,一下子吓傻了,呆愣在那里,张开小嘴,不知道如何是好。来人哼哼着:“妹妹放学了,回家要经过那片深林,你怕吧?哥哥给你做伴吧。妹妹长得真水灵,皮肤真白,小脸蛋真好看。来哥哥拉着你,送你回家。”说着就动手去拉小华。小华哪见过这种阵势,双腿打软,瘫坐在地上。等她反应过来,想要往回跑的时候,那人已经拉住了小华。那人太有力气了,一下子就把她夹了起来。小华这时反倒清醒了,没有喊叫,猛地一下子要中了那人的胳膊,那人一疼,松开了手,小华趁机爬起来,往回跑,大汉见她跑了,顾不得疼痛,跟着后面紧追。小华情急之下大声喊:“救命!救命呀!”瘦小的小华哪里跑得过那身材高大的大汉,不到一分钟,小华就被追上了,被大汉提了起来。小华声嘶力竭的喊着救命。

这时蹲在苞米地里方便的小君听见的小华的声音,提起裤子,拔起身旁的木桩,就冲了出来。正看见大汉扛着小花向苞米地走去。“站住,放下小华!”小君暴喝。那人一愣,停下来,转过身,一个瘦小,单薄的小伙子窜到了他的眼前,怒目圆睁,甚是吓人。大汉一看,慢慢的放下小华。“好个叫花子,竟敢破坏老子的好事,不要命了。”说着就从腰间把匕首,就在这当儿,小君暴跳起来,抡起木桩,向大汉大腿挥去。大汉躲闪不及,只听一声惨叫,那大汉躺在了地上。小君上前拉起瘫坐在地上的小华就跑。身后传来“好小子,我记住你了,让我看见你,我宰了你。”和“哎哟!哎哟!”的惨叫声。

自这次事件以后,小华每次放学回家都会在学校门口等着小君,和他结伴而行,小君也非常情愿做她的护花使者。而小华经常从家里把父亲穿久了的衣服带给小君,他父亲很好奇,问他为什么老把自己的衣服带到学校,她总是笑嘻嘻地说,学校在做捐助。每次上街,只要卖点零食,都会给小君留一份。小君对小华的慷慨解囊,照单全收,绝不辜负小华的好意。他们的一言一行,当然逃不过同学们的眼睛,同学们都在议论纷纷,说他们在热恋,尤其是女同学,围着小华,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小华,你有病呀,小君又矮又丑,骨子里没有一点帅气,家里有那么穷,你看上他什么了。攀上他,你这朵鲜花可算是插在了牛粪上。”每当此时,小花总是红着脸,不和她们说笑。心里有一股情感也在蠢蠢欲动了,她开始没有事的时候,会傻傻的看着小君了,她特别喜欢歪着头看着小君奋笔疾书的样子,在她看来,这是她的最美的风景,开始喜欢小君的来自骨子里的一股傲气。

面对小华的种种行为,小君当然明白,内心深处也常常浮现小华的影子,也被小华真情感动着,小华的白皙,靓丽的形象,也深深吸引着他。不过他现在想的就是把书读好,将来有了出息,再回过头来追小华,因为他知道,他无法和班上其他的人相比。

说话间,小华和小君参加了高考。小君在人们意料之中,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华东财经,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小君去了小华家。

小华高考过后,成天呆在家里,每天面对来来往往的那些无聊的青年到家里来骚扰,她烦透了,更主要的是,她非常遗憾,自己没有和小君一样,考上学校。将来和小君有缘无分,有情人难成眷属。

小君去找小花那天,刚好小华的父母都出去办事去了。小君把通知书放在小华的手上,小华打开通知书,一只千纸鹤,掉在地上,她捡起来,放在桌上,然后呆呆的看着通知书,没有说什么,又把通知书,放在胸口,贴了好久,好像是自己最珍贵的宝贝。小君没有拉小华的手,只是红着脸看着小华,心里惴惴不安,本来就很黑的脸上显得更木讷。临走前,小华,塞给小君一条裤子,说从现在开始她帮不上小君了,让小君在学校勤奋,将来能有更大出息,她在家里等着小君的好消息。小君低着头默默地听着,时时抬头看小华一眼,见她眼睛红红的,眼眶里闪烁着泪花。他真想抬起手,拭去小华眼角的泪水,告诉她:“等我!”可是他没有。

回到家里,小君发现裤兜里有一张纸条,“以前我愿意做你的新娘,可现在、、、、、、、”小君看着纸条心里像倒翻五味瓶,有一种声音在他心中呐喊:“以前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四年后我有能力了,能够有自己的事业了,能够追你了,你要等我。”小君悄悄地把纸条珍藏了起来。

小华等小君走后,打开千纸鹤,里面有两个字“等我!”看着这两个字,小华眼睛湿润了,颤抖着双手,把千纸鹤,重新叠起来,藏在衣柜的拐角处,更藏在心里。

开学了,小君顺利的上学报道,而小华从此辍学,呆在家里。小华的父母是个极势利的人,一心想给女儿找个好婆家,以后自己能沾上光。为此亲自上阵,挑选人家,终于看中了村头的老王家,做药材生意,家中底子厚,据说家产上百万。老两口见他家有人来提亲,高兴地合不拢嘴。很快就答应了,并约定日子带女儿去看看人家。小华当然不愿意,心里早已装不下其他人,无论父母怎么说就是不去,最后母亲以自杀相威胁,才勉强答应去看看。可是这一去,他家就摆了几桌酒席,小华的父母哪见过何种场面,心里那个高兴劲就甭说了。临走时,光现金就打发88888元,这可把老两口乐坏了。

从此母亲的任务就是专心的做小华的思想工作,无论小华怎么争辩反抗,都是石沉大海,激不起父母心中半点涟漪。不让小花和外界来往,把她的手机没收了,把她关在房了。小华绝过食,割过腕,但是都从死亡的边界线又回来了。无奈只好满足父母的心愿。

结婚那一年,是在那月初八,小君放假也回来了,听说小华要嫁人了,整个人都呆了,几个夜晚都没有睡觉,睡在床上,痴痴地看着漏着阳光的屋顶,不知道怎么办,他想去看她,可是无名无份,没有任何理由,还会被他的父母赶出来,他没有发信息,他知道现在发任何信息,都是那么苍白无力,不能挽救一切。结婚那天小君躲在山岗上,注视着小华家,光婚车就是十几辆,这让小君心里有了一丝安慰;“祝你一辈子幸福!”

当送走所有宾客后,那新郎挺着啤酒肚,眯着眼,进了洞房。哈哈一笑,“你最终没有逃过我的五指山,我就是五年前,在苞米地、、、、、、、”小华闻听此言,一下晕倒在地。

婚后,她的男人,不思进取,整天游手好闲,好强斗狠,嗜赌成性,在外面稍不顺心就会回来在小华身上撒气,拳打脚踢,小华经常是跛着脚,脸上挂着彩,抱着儿子躲进娘家,可是父母总是让她回去。劝解道:“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争吵,床尾和”。

在孩子8岁的时候,小君的公公突然离世。从此家道中落。男人不改前习,依然我行我素,没想到,不到一年的光景,所有的积蓄,被他挥霍一空。没有钱,就变卖了所有家产,还是外债连连,无法偿还。对小华是变本加厉,轻则破口大骂她是“扫把星,整天哭丧着脸,让老子天天不走好远。”重则拳脚相向,把小花打得鼻青脸肿。小华一次躲回娘家,在翻柜子时,一只变色的千纸鹤飘落下来,打开一看,字迹模糊,可依然可以辨析“等我”。她的心,不能平静下来,刚好这时,她的男人追到娘家,闯进房间,看见了小华捂在胸口的千纸鹤,一下夺过来,看了半天,没有看出什么,因为字迹真的很模糊,可他知道只可能是她的初恋情人的信物,不然小华不会这么珍惜,留到现在,想到这怒上加怒:“臭b*子,我说我怎么这么背,原来你的心中还装着那个臭男人,我知道他叫小君,当年的一棍之仇我还没有报,要让我看见他,我要杀了他。”说吧重重一拳打在小华胸口,小华不堪重击,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刚好洒在男人摇动的千纸鹤上。男人看这情景,扔下带血的千纸鹤,愤愤的走了出去。

小君忍着剧痛,捡起那张纸,叠好,收藏了起来。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家。

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捡起了垃圾,30岁的她,正是风华卓越的好年华,本来就非常俊俏的她,虽然穿着朴素,但是像他这么大的年纪又这么漂亮的捡破烂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她成了那一带一道独特的风景。加上她为人忠实,乐业帮人,很快就和那条街的人成为了朋友。经过一年努力,她赚了一点钱,开始租了一个门面,开起了快餐店,很快她的生意红火了起来。

一天清早,小华推着从菜市场买回来的满满一三轮车菜,在一个上坡,又用力过猛,她的腰闪了一下,一阵剧痛,她停下来,这时三轮车开始后退,她用手死死地支持者车子。可是她的腰实在太痛了,支持不住,只好随车后退。车子后退越来越快,她跟不上速度了,马上就有可能翻了,就在这时,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从里面出来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急速的靠近三轮车,从后面托住了。

“小华,怎么是你呀?”多么熟悉的声音,是那么亲切。小华 抬起头,看见了这个帮他的矮小的男人,“呵呵 ,真是幸运,怎么会遇见你呀!”说着话,就把车子推到了平坦的地方,小华,掠了掠额头的早已汗湿头发,揉了揉腰,笑嘻嘻说;“小君,你好吗?你在这个城市上班吗?孩子有多大了,老婆是干什么的?”他要把这些年存在肚子里的所有的问题都问出来。小君傻傻的看着她,发现她眼神里充满了忧郁,还有一点点希望和喜悦。“啊呀!我在等你呀,你忘记了吗?”小君一惊一乍的说了起来。“你说什么呀?讨厌!”小华闻听此言脸上泛起了红晕,越发的好看。“乱说,传到你老婆耳里,怎么办呀?”小华娇嗔着。“哼哼,老婆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怕什么呀!”以前不善言语的小君,现在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小华一阵娇羞,不知如何是好,想起了以前的种种。

在接下来来的谈话中,小华知道了小君真的没有结婚,至今没有谈恋爱,因为他说,再也没有遇到像小华一样的女孩,在和别的女人交往的时候有个影子总眼前晃动。所以他不再追求爱情,只有默默的祝福。小君也了解了小华的惨淡人生。

一缕阳光从树叶间照射下来,刚好落在了小华的脸上,显得那么的灿烂。微风吹拂,抖落了小华一身疲倦,小君阵阵关怀的话语,抚平了她的心灵,她的温情的目光,是她忘记了身上的痛。

这样,小君经常去小华的快餐店,小华也经常去小君的家,帮小君收拾一下家务。从此小华心里不再孤独,有了依靠,有寄托。脸上焕发青春,恢复十几年前的状态,他觉得生活从此有了奔头,美好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终于一天早上,小君来到的小华的快餐店,把他拉出门外,推上车,说有重要事和她商量。小君开车来到公园的一角。牵着小华的手,让她坐下。“小华,你愿意嫁给我吗,我等你足足12年了。”一切来的是那么突然又在情理之中,小华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远方。远方一排排杨树披上了新绿,几只开心的鸟儿在和清风应和,好像在为她的而歌唱。小君把她转过来,注视着她,小华被他看得低下了头,虽然此时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在小华心里早已答应小君。她轻轻地点了点头,小君高兴狂舞起来,然后又抱着小华。

正在这时,“好一对奸夫y*妇,找你们好久了?”小华一听就知道是她的前夫,赶紧挡在小君身前,怕他伤害小君。那个男人凶神恶煞似的直逼小君,“小子,十几年以前的一棍之仇,今日你该还了吧,你还勾引我的老婆,让我家妻离子散,今天我也让你尝尝是什么滋味。”说完晃着匕首就直扑上来,小华见罢,用力把小君推了出去,自己迎了上去。匕首“扑”的一声刺进了小华的胸膛,鲜血汩汩了流了下来。小君挣扎着爬了起来,可小华在缓缓倒下,这时小华用力的从兜里拿出了浸了血迹的千纸鹤,攥在手心。小君抱着她,看着千纸鹤。那只千纸鹤,是那么耀眼,他像一颗心那般鲜红。他轻轻地放平小华,把血色千纸鹤,放在小华的胸口,深深地吻了一下小华,猛地站起来,扑向了那明晃晃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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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烟消云散,恢复平静,一阵狂风过来,只有那只带血的千纸鹤在风中飘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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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雨素推荐:雨素
☆ 编辑点评 ☆
雨素点评:

小华,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非常惹 人疼爱,家里经常来一些陌生的同年青年,为的就是见她一面,有一次在上学回家的路上,小华孤身一人穿过小道时,被一个流氓拦住,幸运小君出现救了她,从此她便和小君形影不离,时间久了相处了感情,在大学通知书寄来的那天,小华和小君知道分开的时间到了,然而小君只留下“等我”两个字给小华。但小华扭不过家里的催婚,匆匆的嫁了人。
若干年后,小华经不过婚姻的摧残终于离婚独自开起了一家小店,就在小君再次出现并向小华表达爱意时,小华的前夫出现兴举刀便要杀了小君,而小华却为小君挡了这一刀。
爱情从此便落下了终点,只有那只带血的千纸鹤在风中飘舞。

文章评论共[3]个
静听xinsheng-评论

(:051)(:051)(:051)(:051)(:051)at:2013年06月16日 上午11:09

月下的清辉-评论

别将过去抱的太紧,因为那样你就腾不出手来拥抱现在了。父亲节快乐。at:2013年06月16日 下午3:53

绍庆-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3年06月17日 清晨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