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贵毅杂文.
中国公民的生存权和话语权
【马贵毅按:刚接收到网友上传的新闻,觉得有必要分析一下——
(网友名略.下同)2013-06-06 09:41:05 题《女警察探亲被当卖淫女抓扣,当真只是误会?》
2013-06-06 09:41:05
标签:郑州警方女警察探亲被抓嫖 杂谈 分类 评论
昨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领导拒绝接受采访。(据《河南商报》)
【马贵毅按:我有一个观点:人的性行为中,如果是在强迫和暴力下达成的,那就是侵犯人权,是犯罪。除此之外,都是无可厚非的。
俗话说,“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不过,郑州文化路派出所的警察抓了前来探亲的商丘女民警,恐怕并不是什么误会!倒不是说商丘女民警涉嫌不法之事,而是说,抓人的警察们,若是真的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真的知道“法治”二字的意思,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么?
【马贵毅按:权力被无监控分配后,这种结果就是必然的。
众所周知,警察执行任何的公务,必须依法进行,包括程序与实体的法律规定。
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既然是抓嫖,那首先应该有相应的线索或证据。如果他们的工作能稍微认真细致一点,还会这般闯入他人公寓?
就算线索出了错,那执行公务时,也应当出示证件并相应的司法文书,也应该倾听对方的意见。如此,还会一错再错么?
但在实践中,他们却是“这些人‘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她脸上”、“她拿出自己的警官证,还说出单位领导的名字,‘没想到,他们更狂了,连推带拉把我们从22楼扭到1楼。’”坦白说,这哪里是警察执法,这根本就是暴徒行凶。
【马贵毅按:不讲道理,只讲权利。
更匪夷所思的是,即便前面的工作出了连续的差错,那将所谓的“嫌疑人”带到派出所,也应该及时讯问吧!如果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也必须及时纠正。但郑州文化路派出所的做法却是:“被抓到派出所到次日凌晨2点,一直没人搭理她们,也不让说话。”
商丘的女民警很不幸,但似乎还算是幸运的,毕竟,她的警察身份,最终让她得以无事。
但若是换成其他人,那些普通公民,尤其是在派出所民警眼里不算老实的人,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呢?不妨看看那位警察所说的,“有民警笑着说没事,严重了把我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人命都不再他们的眼里,更遑论公民的正当权利了!
【马贵毅按:不讲道理,只讲权力。
其实,环顾身边,许多的冤假错案,无不肇始于警察的随意办案、滥用权力、刑讯逼供,甚至是故意罗织罪名!
究其根源,固然是部分警察自身素质的底下,尤其是法治意识的淡薄,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与制约。
权力横行无忌,“女警察探亲被当卖淫女抓扣”,便不是什么误会了!
【马贵毅按:其实,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社会是很正常的。
更悲哀的是,连警察都会被其他的警察胡乱捉了去,再联想到曾经的法官上访,厅级高官夫人上访被打等事件,可以断言,若是不能将权力关进笼子,某天、某地、某事,谁都可能是下一个“不幸”的人!
【马贵毅按:每一人中国人都可能是下一个“不幸”的人!
(845113199) 2013/6/7 11:33:47
这算是什么公安,十足是黑社会 !
【马贵毅按:这不是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产物!公民的生存权和话语权已经名存实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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