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想痛痛快快的爱一次。红尘之中,没有一个人陪伴,觉得孤单。
少不更事的时候,不懂爱情。那时候渴求的是一份异性温馨却躲闪而过的眼神,羞羞涩涩,犹如:和羞走,依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娇涩和懵懂。爱的似雾似纱,身在其中,不知道什么该得什么该舍。
走过来,十年如一场风雨,风雨中萋萋迷迷。想找个人挽着手走那段红地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伴相守、不离不弃。到如今,惶惶惑惑,爱了没有?自己不知道,爱过的人已去,空留一个茕茕孑立的故人身影。
不记得红、茹、静、菲、琼、莲等等的容颜。有时怀疑,这些代表某一个人的符号真在我生命里出现过吗?或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和我要生死与共,到最后劳燕分飞!
喜欢女人穿着婚纱的样子,款步摇曳,风姿万种,顾盼回首间女人的一生在那一刻绚丽夺目,可怜了天下多少的有情人。那时候看了,以一种男人的眼光欣赏,现如今,再不敢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我怕他们的幸福更映照了我的孤单。
为爱去付出自己的一生,青春也好,名利也好。如果有一个可以相爱值得相爱的人,愿把这前三十年的时光通通忘记,或者还有这后三十年,那就换来与你的共此时吧!今晚良宵,今晚过了,人散后,一晚残月上心头,罢就罢了,逝就逝去。我爱过,自然无悔。
“我将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唯此而已。”长长的一声叹息,在早几年看完许志摩给他恩师梁启超一封信的这一句话时,自己陪着他一声叹息。
那时候,他有了京城名媛陆小曼,还没有出现后来的裂痕,而当红颜知己林徽姻从伦敦回来后,他又义无返顾的为爱奔波。弃千人指骂而不顾。那时候好佩服他为爱的如飞蛾扑火、与爱同死的勇气和性情。而自己,那时,红颜相伴,过着‘红袖夜甜香、管弦伴丝竹’的恬静和优雅。对爱,自认为是满足的,对他是种同情。
只是,应该同情的最终还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离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回头。走的走了,来的来了。爱却不再是当初的那份。没有了激情,与谁爱成了喝了三遍的晚茶寡而无味,弃之也不可惜。
一个人,来去在滚滚红尘间。得到了什么,不知道和谁分享;失去的时候,找不到暗夜里可以说话的红颜。她去了,从此黄鹤信杳,本以为可以相忘与江湖,不再求什么相濡以沫。也许,我可以隔着这一条不息的河流回首那隔岸的灯火,想象着灯下她的容颜。只是,这一条河,我的心无法从此岸到达彼岸,永远也不能。
走了,远了。过去的无法回头,也无法追忆。只等着那个在佛前求了千百遍的有缘人。只求今生的一相遇,不求来生。来生在什么地方?如果今生能爱,让你我今生相遇,当好好把握这修了千百年的缘,有今生我已足够。如果今生不能爱,我不再去求什么来生,来生,我还能在红尘中和你相遇?相遇了又怎么能在万千的人中知道是你?
为了爱,痛一生!为了你我可以舍弃我的所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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