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时就把抽屉里的日记本全都拿了出来,当把它们完全放在眼前,着实要我惊讶了一下,我居然已经写了十多本日记,仔细想来从写第一篇日记到如今也已经十一年了,那时恰同学少年,如今却是把酒青春的时候。
十多年来写日记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虽然不是天天写,但从不曾把这个习惯丢弃掉。前几天从新闻上看到一位九旬的公奶奶还在坚持写日记,她的日记本足足已经有好几十箱子,我不知道自己到夕阳西下时候是否也会积攒如这位奶奶那么多的日记本,可我想我会把写日记的习惯延续下去,这就如同一条射线,只是知道起点,却不知道终点。写日记是一件能静心的事,值得去做,哪怕每次只写只言片语。我写日记十多年了,很少会每天都写,但也不会间隔太久,对于我而言日记就是我的一位最亲密的朋友,虽然如今会写博客,写微博,不管博客和微博的文字写的在精美,日记里的文字写的在随意,日记在我心中的位置依然是无可取代的。最初写日记只是为了倾诉,我生来就是个多愁善感之人,因无知己,又渴望倾诉,因而才选择写日记,把自己的心事写在日记本里,也是把我的秘密写在里头。这么多年过去了日记本是我唯一的知己与听众。每一本日记里都有一个最真实的我,好的坏的,这么多年日记本都在默默的做我的听众,无怨无悔,听我诉说,好的坏的。从开始到现在那些想说却无人能说的心事我都会跟日记说,而且是毫不保留。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表现的多狼狈,多糟糕,日记本都不会笑我,不会把我看轻。只有在日记本里我才能把最最真实的自己表现,去说平时不坑说的一些粗鲁语言,去诅咒让我讨厌的人,甚至是去说一些不能对人言说的糗事,同样我会毫不犹豫的大声说着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寂寞,如何如何的恨透了寂寞。
当日记本的纸片开始泛黄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在年轻,重新来看第一本日记,那些潦草的字迹,微黄的纸片,岁月的味道,还有那些如今看来不是事儿的点滴,方才知道自己距离那个曾经已经很远很远了,过去现在唯一不变的便是自己与生俱来的性情,惆怅善感依旧是属于我的标签。第一本日记里清楚的记下了当年我是如何如何迷恋一部叫做《大汉天子》的戏说电视剧,如何如何迷恋里面的男主角黄晓明,时过境迁,如今黄小梅出现在中国梦之声,对于这个人我早已云淡风轻,甚至一丝喜欢的感觉都没有了,而看看那些字里行间我都感觉那是别人的狂热。当年我追过很多明星,而到如今我甚至已经把那些追过的明星级当时的那种热情忘到了九霄云外,仿佛自己从来没有追过星。
记得一首叫做《粉红色回忆》的老歌里头有这样一句歌词,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与一般的少女一样我的日记里也记录了几个在当时看来不能忘记且不愿忘记的人,是他们掀开了我少女的心扉,留给我了一些苦甜各有的青春记忆,多年以后我们早已是桥归桥,路归路,咫尺天涯,不知消息。
其实我走上写作这条路和当初写日记的关系也是分不开的,日记本里有我写下的第一首诗歌,第一段散文,第一个未成形的故事等。
如果没有这些记录我人生点滴的日记本,也许我不会把自己看的真实,那些被我一笔一划记录下的最真实的点点滴滴的背后是一个最本真的自己。刻在脑子里的往事总会随着斗转星移而褪色,甚至是消失,可是用文字记录下的种种却可以安静如初,在我们随时想要重温某一段岁月的时候翻开来,让文字里流转的过往带我们去重温那一段早已远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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