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从新闻、小说、漫画中看到儿女将老父的价值等同于一个储蓄本,把慈母的残年余力视为洗衣机功能的报道和描写。我们也能在周围所处的现实生活中耳濡目染少数做儿女的遗弃父母,虐待老人的行为。但我们又惊奇地发现:任何人待父母双眼一闭,两腿一蹬,哭声响起,则无论原先关系之优劣,也无论自身经济条件如何,办起“白喜事”来,倒是鲜见有吝啬的,且有愈演变愈豪华愈奢费的趋势。各种媒体常爆出诸如一场丧事办了百多桌酒席,花费几万元,或是建一座墓寝占地近亩,耗资几十万的新闻。
这的确是一个涵括许多反差矛盾的命题。
大办丧事的为人子者心理不外有三:其一是斯人已逝,失去方觉可贵。孝者寄托哀思怀念追忆。杵者失去对立面,彼此纷争停息或良心发现,产生内疚和补偿心理;其二是互相攀比。富者排场风光,赢取身前身后名。一般人怕人闲话,背个不孝骂名。更有亲朋好友怂恿捧场,马已牵至,不上也不行;其三名謚死人,实为生者,寄希望于迷信风水,寻求一片庇荫。
在中国,遗弃父母必遭世人唾弃谴责。老祖宗早有“忠孝礼义”的遗训。“老吾老,及人之老“,敬老,爱老是值得继承和推崇的传统,也是令西方老人羡慕不已的中华民族美德。人死了丧事还是要办的,寄托哀思也需要一定的载体。但古人尚知“行谢而神灭”,今人岂能面对一抔黄土空望什么风水庇荫呢?办丧事重要的在真情实意,而不在形式的奢费。周恩来、邓小平去世后骨灰播撒大地、海洋,丧事简朴至极,但巍巍丰碑却永驻亿万人民心中。古代帝王将相、达官贵人造墓极尽奢华,却引来了多少盗墓者?还有死后遭鞭尸之耻的。若大办丧事者都能将孝心、精力和资财用在生前侍奉老人,则所有老人都会有一个幸福舒心的晚年。
又假设逝者有在天之灵,知道自己咽了这口气之后,儿女奢侈浪费办丧事带来债台高筑,抑或夺去儿孙赖以生存的良田,定不能安息九泉。若听到那百十桌来宾狼吞虎咽,吆三喝四的喧哗,更不会有片刻的安宁呢。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5-3-11 16:03:1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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