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写于1919年的小说《药》讲述了华老栓夫妇为了治疗患痨病的儿子买了一个革命者的鲜血做的人血馒头的故事,通过小茶馆里那些看客者的麻木与愚昧,揭露了统治阶级对革命的残酷镇压和赞颂革命者夏瑜为革命理想不畏牺牲的精神,以及广大劳苦大众愚昧的精神状态。用革命者鲜血做成的馒头——药,百味杂成。除却苦涩,心酸,恐怖,麻木,期待和心血,还有一味甘甜——父母之爱。
首先,父母之爱,表现在夫妇俩为儿子攒钱买药的事情上。华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夫妻俩开一个小茶馆,每天起早到晚的的工作,好不容易攒下点钱,专用来给儿子治病。这一点首先从华老栓怀揣着钱的紧张动作可以看出。如华大妈把钱交给老栓时,“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当老栓看见路上几个“样子不分明,但很像饿了很久的人见到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又“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因为这些钱在他看来,是给儿子买药的救命钱。好事者去看杀人的热闹时,老栓不去凑,他记得自己出来一趟的目的,他只一心一意地守好他的钱,等待卖家。其次,从生了病的小栓肚子饿时,按住胸口,不住的咳嗽,走到灶下,乘出一碗冷饭,泡上热水便吃。这一细节上,说明了老栓家虽然开着一个小茶馆,但是,为了攒钱给孩子治病,家里日子过得很拮据,才会让生病了的孩子吃这样的食物。
其次,父母之爱,体现在老栓对待人血馒头的态度上。当“那个浑身黑色的人手里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老栓慌忙的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后来被那人强塞到他手里时,他听见仿佛有人问“这是给谁治病的呀?”其实是老栓自己的意识在告诉他,这是给儿子治病的,为了儿子的健康,哪怕手里捧的东西再恐怖都不怕了。这样想着,老栓“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了,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都已置之度外。”捧着手心里的东西,有的不在是恐惧,和对另一个孩子和母亲的歉意和愧疚。就像文中所说的“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现在手里的人血馒头俨然是一个能够给他们家带来光明的圣灯。
当一个家庭出现病痛时,只要有一线希望,父母都会倾尽所有,将希望寄托在这人人都听说过的偏方上。
再次,父母之爱,显露在夫妇俩对孩子细心的呵护上。老栓夫妇为了买药,一晚上都没有休息,“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但买完药之后,面上却是“笑嘻嘻的”当老栓把人血馒头拿回家时,华大妈就准备蒸时,小栓饭也吃完了,看见父母都在里屋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出于孩子的好奇心或者是因为小栓习惯于待在里屋里,华大妈便慌忙对小栓说让他坐着,不要到里屋来。 试猜想,老栓夫妇知道他们做的人血馒头,哪怕目的是为救人,可是毕竟手里拿的使用人血做的东西,多少是有些可怕的吧!他们不愿小栓看见和知道的原因,除了浅层次上的是怕小栓害怕不愿意吃这恐怖的但能够救他命的东西,我想,这多少也一定包含着父母对孩子心灵的呵护。他们不愿意让这个饱受病魔摧残的孩子感受到这个世界上阴暗的东西。再说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听说过人血馒头能治病的人们,又怎会不相信会有因果报应这一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同是父母的孩子,当用一个惨死的孩子的鲜血来救另一个孩子时,又有多么难以令人接受。做这样的事情,老栓夫妇心底毕竟有一种恐惧和害怕之心,但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义无反顾的事情。
最后,父母之爱,隐含在夏四奶奶给儿子上坟的情景中。儿子为了坚持自己的革命信仰,被官府杀害了,只能埋在左边——死刑和瘐毙的人安息的地方。“刚开始,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踟躇,惨白的脸上,显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坟的左边的一座坟前,放下篮子。”刚开始在她看来,儿子是因为犯罪了被判死刑的,做了做事,所以觉得是一件羞愧的事情,然而,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就算做错了天大的事,作母亲的,又怎么会不原谅。“踉踉跄跄退下几步,瞪着眼只是发怔”,当她看见儿子坟头的那些无根的红白的花,再看看别人的坟,发现不同之后,便大声说道“瑜儿,他们冤枉了你。”这是一个母亲发自内心的感受。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孩子不会去做那天大的坏事的,再看见有人祭奠她的孩子,更加断定自己孩子是无辜的。的确,她的孩子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只是他已经远远的走在了这个社会的前方,才被那些落后的人所嫉恨和诅咒。“可怜他们坑了你,他们将来总有报应,天都知道。”这是一个可怜的母亲,经历了丧子之痛,有莫大冤屈后发出的最沉重的诅咒。伴随着那只乌鸦箭也似的冲上云霄,这声诅咒如晴天霹雳,重重的敲击在沉闷的天空。
父母之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即使是在鲁迅的批判性比较强的作品中也难以忽略这一人性的闪光点。
-全文完-
▷ 进入采薇诗恋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