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是有内涵的,浅咂一口,生津润喉,轻轻一嗅,百转千回,不同的阅历不同的回味。加上一个“奶”字,便是一位有着光鲜衣服的时尚小哥,有点奶油,容易让人联想起粉嫩的脸蛋,但又代表着营养价值和柔滑的质感。男生捧着,有怜爱般的小心翼翼;女生拿着,有增彩般的妙处。
我不喜欢奶茶,不是茶,经不起品,不是奶,似乎太甜。但我实在说不出再大的缺点,所以我宁愿像现在一样,静静地看它摆在茶几上,视线越过杯上的美女,眼神放空、涣散,只剩满眼的色彩。我喜欢它的包装。如果包装上面没有陈好或周杰伦应该会更加完美,毕竟人很容易流行于世,很难流传于世,而除去人的部分,它们至少可以在我的世界穿越几层空间。
我热衷于大方简约的色调,再美轮美奂的样式都无法顶替我心中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茶杯,但也会偶尔喜欢华丽的渲染色泽,我一时兴起顽皮地盯着眼前的奶茶杯。撇开颜色不说,尺寸倒是十分有趣,基本上暖手的用途一定可以达到。所以奶茶一定是茶,因为它用杯子盛放,而没有用盒、盆之类,而且一定是温暖的,这一点令我着迷。一个杯子,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可以暖手,真是贴心的设计者,不但人性化,甚至母性化,我不用太费心思就想到了它的细腻。
奶茶喝到最后有“珍珠”,“珍珠”起源于台湾的珍珠奶茶,据说是椰果做的,椰子汁我喝过,但没想象中的好喝,或许是北方人喝惯了山泉,但无论如何,这个像面疙瘩的椰果珍珠还不错。它又一次在设计之初很母性地切成不会卡到喉咙的大小,但我实在是不小心,居然让它猛地从杯底直接在嗓子眼打了个转穿过食道。很刺激,很提神,“母亲”知道我总熬夜,太贴心了。椰果让我想到了qq糖,而这一类的食物绝对不会发源于延安这块黄土疙瘩,黄土地的人宁愿吃“搅团”或者别的,看起来再是黏黏的,入口立马就化了,这种咬起来跟牙齿较劲的东西会给人一种神秘的咀嚼乐趣,像嗑瓜子一样让人上瘾。
我曾让女生在超市给我买过qq糖和小馒头,然后很不真诚地讪笑着付钱再买回来,像个小孩子般开心地偷吃。谁也无法阻挡我喜欢女生化食品和小孩子食品的热情,我是个充满好奇心的男性,装模作样地品茶久了,偶尔换一种口味的口水,也是无比惬意。而奶茶终究是太奶了,我坚持小馒头的日子也要更长一些,现在只是喝了一杯,就义无反顾地只是盯着杯子打嗝,它不像茶,它管饱!不过幸好这个年纪再去超市买奶茶不会害羞,理直气壮地拿了,营业员也不知道我送给哪个我的“优乐美”,但他们若知道我没把优乐美送给我的优乐美,而是猛喝几口,差点呛到,然后端着杯子扯了这么多文字出来,他们下次还会卖给我吗?
我终于喝完了,释然地倚靠在沙发上,自然地注意到了吸管——底边儿敞口,曲线设计,螺纹雕刻,还有这米黄色的光泽,像熟透了的细长玉米棒子,神作啊。还是让我找到了它和茶的究极区别,不是可以暖手的大杯尺寸,不是切成颗粒的嚼劲椰果,不是浓又甜的味道,不是时尚光鲜的华丽丽的外表,更不是它一定印着的阿好阿伦,而是它居然及其母性的有根棒子般的吸管!
一般来说,我喜欢酸奶纯奶牛奶,喜欢除了普洱的各种茶,但奶茶,叫茶不是茶,没叫奶却透着奶味,我无从分类,只好嘴里腻腻地盲目决定,以后再也不喝,以避免自己的理论危机。但无论如何,我得感谢我喝的这一杯奶茶,迫于小时候总被逼着归纳中心思想的思维惯性——亲爱的奶茶,仅你一杯,你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华丽的外表可以吸引眼球,母性化的设计可以暖手暖喉咙暖心,以及,再好的东西也不能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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