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女人的村庄(下)秋泪儿

发表于-2013年05月06日 下午3:32评论-32条

桂花走了,桂花的独眼男人在桂花烧完了三七也走了,又去了他打工的那个城市赚钱去了,走时把那个他和桂花生活过的家给上了锁。桂花的婆婆还住在原来的屋里,孙子礼拜天回来,就跟着奶奶住。善良的村民,一边为桂花的突然死去惋惜,一边翘脚期盼着帷幕继续拉开,也好看清剧情。可惜,戏连个头也没开,只报了一个幕,就匆匆撤了台。演员们四分五裂,该走的走了,剩下了李晓顺这个男主角,也成了霜打的茄子,整日里无精打采地客串在两个家庭里——他自己的家和桂花婆婆的家。

人们虽然没有看到预想的戏,桂花的死还是像一块口香糖,被人们来回咀嚼着。

再好的口香糖咀嚼时间长了也就没了味道,桂花和李晓顺的故事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终于被人们嚼烦了。街头巷尾的人群里,又是东扯葫芦西扯瓢,张家长李家短的大杂谈。

农村的夏天比城市的夏天要凉爽得多,虽然头上都顶着同一颗热辣辣的太阳,没了水泥和柏油的陪衬,就差了好几度。不过城里人屋里有空调,农村人屋里只有风扇。农村人想得开,空调有什么了不起?也只能在屋里吹,还费电,我们山里人,大树底、门楼下都可以随便坐,随便的凉风就来了。这样一对比,就觉得比城里人活得还滋润。

素琴家的街门前一左一右栽有两棵梧桐树,梧桐树有年数了,素琴听婆婆说,他们现在住的的房子是旧房翻新的,翻新时婆婆要砍了这两颗树,说做个椽子用挺不错。可公爹坚决不准砍,他说这是他爹给他盖屋时就栽下的,结着老人的心思,不能砍!素琴的婆婆执拗不过老头子,再也没提此事。两棵树虽然有些老了,可枝叶茂盛着呢,心形的大叶片密密层层,像两把大伞,两把大伞并肩立着,一大片的绿荫便生在了地面。它周围的几个女人便喜欢上了它,喜欢在闷热的中午或晚上,拿着小凳或马扎来到它的身下纳凉。纳凉的女人们不纯粹为了纳凉,她们一边忙着针头线脑的活计,一边忙着自己或他人家里的家长里短。

李晓顺忙完了自己的一摊子事,也喜欢搭进女人的堆里了。以前的他是不到坡下来的,从桂花死了,确切地说是从桂花去世一年后,他竟然有事没事喜欢往坡下跑了。坡下有好几c女人,三三两两地分布在不同的树荫或门楼下。李晓顺和谁也没有仇,和谁也能聊得来,他和桂花的那个朦胧的故事,好像已被人们淡忘了,他自己好像也淡忘了。他和人们谈笑时,开始时还有点保守,嘴巴扯不太开,当然,那些话题也不需要他的嘴巴大开,因为人们和他谈论的话题一般和猪有关。有人问他猪的行情,有人问他猪肉的行情,有的人托他下个集市给留点棒子骨,有人还嫌他上个集市给自己扯得那块肉太肥了,不管中听不中听,他都乐呵呵地听着,应着。慢慢地熟了,有人也会和他来上一段黄段子,山村的女人,没接受过大的教育,说起话来一般都大嗓门,扯起黄段子,也是赤luo裸的,脸皮薄一些的,听着都会脸红,李晓顺倒是大大方方,应对的朗朗上口。

素琴对李晓顺一向是敬而远之。论辈分,素琴应喊他叔,虽然他和公爹不是一个家族,连一个姓都不是。素琴敬他,因为他是长辈,远他,是因为桂花。素琴和桂花虽然不是很熟,但接触过一两回,只从那一两回的接触里,素琴就看出桂花是个好女人了,一个好女人,稀里糊涂地就那么死了,太可惜了。虽然说桂花和李晓顺的故事一直朦胧在那里,但素琴知道,桂花的死和李晓顺脱不了干系。桂花尸骨虽说已寒,你李晓顺就将其忘记得一干二净了?在女人堆里这么走来窜去,刷着舌头调着情。素琴觉得李晓顺的骨子里可能就没有“情感”二字,面对一个没有情感的人,尊敬他已经是破天荒了。

其实素琴是不喜欢坐街头的,她不喜欢听那些婆婆妈妈,谁家没有个锅碗瓢盆叮当曲?还不如坐在炕头一边织毛衣一边听vcd呢。红梅却天生就喜欢坐街头,喜欢用眼睛扫描着他人家里的长长短短,然后经过一番加工,存放在一个角落,适当的时候随手捏来一段,当闲聊时的瓜子。红梅明知道素琴不是喜欢嗑瓜子的女人,每次座谈,她却非要把素琴请出来,如果素琴不出来,她会两手扒着素琴家的两扇街门喊上一遍又一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在给素琴唤魂呢。

李晓顺不知什么时间起也热衷于素琴家这两棵梧桐树了,先前,隔三差五地来,后来每天都要来坐上一会。慢慢地,素琴发现,李晓顺的到来,主要是为红梅服务的。红梅纳鞋垫,他会为红梅抽线,红梅说渴了,他会去红梅家为红梅端来水杯,红梅要回家,他会为红梅拿着凳子。素琴简直傻了,她就不明白红梅是怎么和李晓顺勾搭上的?这个说话不着边际的红梅,就是年龄比桂花年轻些,其他,比桂花差好几百里地呢。李晓顺的口味真是天上地下。想到这儿,素琴心里一酸,她替桂花不济,那么好的一个人儿。

来年春里,素琴的公爹瞬间就没了,等婆婆发现时,身子都硬棒了。祸不单行,娘家弟弟在公爹过世不久也出了车祸,妈妈悲伤过度得了忧郁症,住进了县城的医院。医生说亲近的人多开导开导好得会快一些。素琴就扔下了上小学的儿子和还在悲痛中的婆婆去了医院。

还好,在素琴的努力下,在心理医生的开导下,加上药物的治疗,妈妈紧紧住了半个月的院就出来了。医生叮嘱素琴说,只要不生气上火,不会反复。可素琴还是担心,担心妈妈在家里睹物思人,就将妈妈接进了自己的家,随便也好跟婆婆做个伴。

进了家门,素琴一眼就发现婆婆瘦了,以为是思念公爹所致,也不敢多问,怕再次扯起老人的悲伤。谁知婆婆见了她竟像个孩子似的,眼泪吧嗒吧嗒地就落开了,好像被后娘虐待了似的。老人的泪仿佛都带着涩涩的酸,素琴受不了这个,她心一软,鼻子一酸,眼也模糊了。

原来她不在家这些日子,婆婆和红梅发生了点矛盾。红梅在邻居面前说她家的鸡仔被素琴的婆婆给偷了,婆婆知道后就去找红梅理论,起先红梅不承认,说自己没说过此话,后来在婆婆嘴里的人证面前,红梅吱呜道:“我家的鸡出门一般不远走。我猜想可能混进了你家的鸡群里。”红梅的话并没有肯定的成分,婆婆却非要拉着她进自家院子找物证,红梅不去,婆婆不肯,心里大概卷着红梅对待老人的不孝,嘴上自然就挂了出来:“我可不是你婆婆,任你揉捏,没有的事,你非得给我说清楚。”婆婆的坚硬,一下子激起了红梅的脾气,她咬着牙,跺着脚踏进了素琴的院子,指着圈里的那只没有尾巴的鸡仔说:“这就是我家的那只,到了哪里我也认识,看它的尾巴处就知道,这是被小狗给咬的。”红梅说着就要进圈里捉鸡。婆婆急了,说这是她一粒米一粒米喂大的鸡仔,尾巴是一天夜里被耗子给咬的,说着就用身子去阻挡红梅。红梅那个火爆性子眼里此刻早没了辈分,她把素琴的婆婆一把扒拉到了一边,一条腿就跨进了鸡圈。素琴的婆婆扯过红梅的一条胳膊,死死地抱着不让进。红梅只好退出已经跨进去的那只脚,腾出另一只手朝素琴的婆婆使劲一推,素琴的婆婆手就松了,人一屁股跌倒在院子里。后来是邻居听到了争吵声才来将红梅劝走的。婆婆跟素琴述说着,冤屈一大把一大把地落。素琴就想,婆婆可能又想起了她的老头子,老头子说没就没了,儿子也不在身边,自己就成了任人践踏的草了,所以才这么多的委屈。

听了婆婆的诉说,素琴肺都要被红梅气炸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吗?不看生面看佛面,毕竟咱们两个人都是吃一口井里的水长大的,你这样欺负我的婆婆,跟欺负我有什么差别?

“红梅,你出来!”素琴省去了那个“姐”,你红梅做事如此绝情,不配!

“回来了?素琴。”红梅倒是一脸的笑,素琴不理睬她,开门见山地问:“为什么打我妈?”红梅说我没打,素琴说:“没打?你推她了吧?”红梅就从头到尾学了一遍给素琴听,跟婆婆说得一个样,看来两个人都没有添油加醋。红梅还想说什么,素琴不给她机会了,她连环炮一样质问着:“不就是个鸡仔吗?值得吗?人情连个鸡仔都不如?就算那个鸡仔是你家的,你没当场捉住她的手脖子,就证明不了它是你家的鸡仔。天底下一样的东西多去了。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没有证据就没有发言权,你凭什么还去推她?”红梅自知理亏,不说话,眼睛飘向远处。一番质问抛出,素琴胸中的气消了一半,接下来便缓和了口气:“树叶都有个高低,她再不是,也是你我的长辈,况且目前来说,二妈在这件事上还没有不是。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咱们有缘进了同一个门,这个门里的所有人都是咱们的亲人,亲人之间去打闹,不伤心?再说了,我们都还年轻,何必跟老人去计较?老人即使做错了事,那也是老糊涂了。咱们难道也要跟着她们糊涂去?你二妈如果真的有不是,你可以找我,为什么不等我回来?”

“都是我不理智。好了,你回吧。”虽然红梅一脸的不情愿,难得她能说出这样的话,比她妈强。

素琴的公爹烧五七那天,兄弟俩都回来了,王财也回来了,素琴的婆婆见了儿子,冤屈再次涌上来,好像素琴这个媳妇没给她做主似的。兄弟俩听了老妈的哭诉,火冒三丈地就要去找红梅理论。素琴见状,拦在了门口,说给老公听,也是说给大伯哥和婆婆听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就算你们今天打她一顿,又能怎样?事已过去,就不要再提了。我也去找过她了,她也承认了她的不是。你们再去闹腾,让王财怎么办?婆婆妈妈的事非得扩展成男人之间的事?”

因了这件事,红梅很少再来素琴家,也不再来素琴门前的那两棵梧桐树下清凉了。不过院子里的那棵葡萄熟了,她还是不忘记给素琴送几穗过来尝尝的。素琴知道,那小鸡说不定就是红梅家的,婆婆有这个毛病,就喜欢他人家的小鸡小鸭,为此事,公爹活着时背地里不知批评了她多少次。那时公爹活着,她不敢太放肆,素琴知道婆婆也在尽力克制着自己的行动。现今公爹已经过世了,又正值小鸡小鸭生长的季节,婆婆的心难免不蠢蠢欲动。公爹刚去,婆婆心情兴许还阴着,她怎忍心去责怪婆婆?只能违着良心指责人家红梅。为此,素琴始终觉得欠红梅的。反反复复再想想,素琴还是怪红梅,婆婆千错万错你也不该去推她,那么个头发已经花白了的老人你也下得去手?再说,婆婆在红梅身上是出过力的。大妈腿不好,离得又远,遇上秋收或麦忙,都是婆婆帮她红梅照顾孩子的。婆婆身上虽然有点小毛病,心肠却是热的,只要家里有好吃的,她都会拿给孩子吃。婆婆在红梅的身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红梅今天这么做,就是不对。不过素琴还是想,在以后的适合时间一定要找婆婆谈谈,老人要有老人的样子,别为此让小辈们看不起。

红梅的女儿秀儿在那个夏天的赶集日,不小心掉进了自家院子里的那口敞着口的水井里,捞上来时,已经没了呼吸。

红梅的精神开始了恍惚,后来被王财送进了精神病院。

三个月后,红梅出院了。素琴没事就去她家坐坐,陪她说说话。

李晓顺断断续续还来红梅的家,来了,多数是和王财拉扯。八九月的天里,两个大男人蹲在院子里的屋檐下,太阳不高不低暖洋洋地正好,他们抽着烟,各自瞅着眼皮低下的那寸院落。

“不准备出去了?”李晓顺问。

王财使劲地吸了口烟,仰起脸,把吞进肚子里的烟又使劲吐给了天空,说:“红梅这个样子,怎么外出?”

“要不”,李晓顺盯着王财的侧面道,“咱俩合伙杀猪算了。我管生肉,你管熟的。”李晓顺歪过头来看着王财。

“熟的?你还煮熟的?”王财也扭过了头。

“我是说下水,猪下水。咱俩合伙了,猪下水我就不卖给那些人了,咱们自己煮,还有猪血,咱们都可以自己煮了卖。保证比你外出打工赚钱。”

“不就五天一个集吗?”王财有点瞧不起李晓顺的生意。

“我那是图轻快,一个人懒得动弹。咱俩合伙了,就有劲头了,咱也可以去周边集市上卖。这样一来,一个集空下来最少能杀三头猪。”李晓顺说着说着,脸上就浮出了笑容,那笑容在秋末的阳光里滋润着呢。

王财和李晓顺合伙杀猪了。说他们合伙,亏了李晓顺,王财顶多能在李晓顺杀猪时帮着扯扯猪的腿,等李晓顺给猪开了膛,将猪的下水掏在了大盆里,王财蹲在地上,将猪肠子和猪的胃掏过来,把猪的大便清理干净,然后倒入清水,再清洗一两边。就这点小事,王财起初也做不好,把猪肠子给捅破了好几次,弄得猪屎里里外外都是,一旁的李晓顺看着,一脸的哭笑不得。

这些活计毕竟不是绣花,不长时间,王财做得就有点样子了。赶集日,李晓顺卖他的生肉,王财就卖自己的熟肉,钱都放进一个钱匣子里。散了集,两人回家往炕上一坐,腿一盘,扒拉着一天的纯利,李晓顺的嘴就裂开了。裂开了嘴的李晓顺就会隔着窗户喊他的老婆:“永香,给俺们炒个菜,再凉拌个猪头肉,我和王财兄弟喝一杯。”王财是不胜酒力的,一瓶啤酒下了肚人就脸红脖子粗。李晓顺知道他的酒量,也从来不让他多喝。

王财和李晓顺的买卖做得越来越红火,红梅的病情也稳定了,脸上渐渐有了红晕,素琴就建议她再生个吧,红梅说:“等等再说吧。”素琴知道红梅心中还有阴影。

李晓顺的老婆本来就有气管炎,本来做地里的活计就相当吃力,只从李晓顺和王财两人合了伙,李晓顺再也没让她上过山,红梅从王财回了家,也再没上过山,山上,两家地里晃动着的,都是两个大男人的身影。和桂花家搭伙时,李晓顺的老婆也只不过是个衬托,她哪里能和桂花比?桂花可是里里外外一把手,地里的活计,半点不比男人差。每次劳作,她和李晓顺都是并肩冲在前,永香只能敢当落后。其实那时桂花也说过:“嫂子身体不好,就别上山了。”李晓顺看看佝偻着身子的老婆,再抬眼看看桂花,说:“去吧。能干多少干多少。”桂花知道,李晓顺的老婆也知道,李晓顺这是为了遮人耳目。李晓顺的老婆心里清楚,就自己这幅身子架,根本满足不了强壮的李晓顺的生理需求,可又有什么法子?谁让他李晓顺当初穷呢?不穷的话,就他那模样,那身子骨,找女人做老婆,得在周围村庄好好挑拣一番。

李晓顺兄弟五个,他是老小。村里老人都说,他家穷,就是穷在了五个儿子身上。那个年代,地薄,粮食少,白面馍馍不需提,那只是过年过节、或家里来了客人才会见到的舍弃品,多数家庭,玉米馍也供应不足,比如李晓顺的家,五个儿子齐刷刷地长大了,一个个如半头猪似的,正是能吃时,如果他爸他妈不精打细算,没有野菜和地瓜干来做填补,他们家的屋顶怕也要被他们吃掉了。随着五个儿子的长大,两个老人的心思越来越沉,压力越来越大,一边要给儿子准备新房,一边还要为他们张罗着婚事,直到把两把老骨头接二连三地折腾进了土里,结果还剩下了三个儿子没有坐落。有人说,幸亏那时李晓顺他叔干支书,不然他家一栋房子也别想盖起,没房,谁还能嫁进他们李家?模样虽都不差,可不能当饭吃,毕竟民以食为天,尤其在那个挨饿的年代里,食更被人重视。

李晓顺的爹妈死后,他三哥在他人的撮合下,嫁给了邻村一个死了男人的女人,那女人虽然带着个孩子,可人家有房。

看着剩下的四哥和李晓顺,他叔说:“老五,你身子骨硬朗,老住宅就留给你四哥吧。”李晓顺看着他叔没出声,心里却在抱怨:身子骨硬朗就可以住在露天了?他叔坐在板凳上使劲地吧嗒着旱烟,半天,抬起头看着李晓顺说:“老五,李贵来过我家,想收你做义子。”说到这儿,叔等着他的反应。李晓顺还是没言语,眼睛瞅着叔,等着叔继续,他知道叔的话没说完,果不然,叔又说:“他家女儿看上了你。”李晓顺这才低下了头,他认识李贵的女儿,模样不错,也温顺,平日偶尔在大街上遇见,头一低,细声细语地礼貌一句,便悄悄走开,若不是从小就是个气管炎,怕踏破门槛也难求的好主。

“我替你答应了。”叔见他半天不说话,就说:“他女儿虽然有病,但不是致死的病,生活跟上去就可。再说,他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家境又不错。”原来叔不是给他说媒来的,叔是看上了人家的家境呢。

“好,我答应。”就这样,李晓顺做了倒插门,说得好听点,是做了人家的义子。

李晓顺的杀猪手艺就是他的老丈人传给他的。李晓顺答应过老头子,会一辈子对他的女儿好。

李晓顺确实没亏待过永香,即使他和桂花,还有红梅有了那事,他对永香还是一如既往地好。他的话:“娘再丑,那也是孩子他娘。孩子回家看不到他的娘,心就空了。”李晓顺为了他儿子的心能够永远的踏踏实实,对永香身子的担心随时就写在了脸上,他越是对永香好,桂花和红梅在心里就愈发认定了这个李晓顺,这才是好男人,知冷知热。世事有时就是这么难下结论,好人坏人没有一定标准。

李晓顺的老婆知道李晓顺对自己的好,她也知道李晓顺和桂花、红梅那点事,可她乐意装哑巴,乐意和她们交往。

李晓顺的家离红梅家有些远,不比桂花家,就坡上坡下那么几步路。小村虽小,可东西走向却有些长,红梅的家靠河边了,是村子的最西端,李晓顺的家则属于村子的偏东位置,这样算起,李晓顺的家到红梅家也有三百多米。三百多米的路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不值一提,可对于永香来说,就成了难,况且这一路之上还连续两个大的陡坡,爬上一个坡,永香都要张着口喘好半天呢。因了此,人们眼里只看到了当年永香和桂花的好,却很少见着永香来红梅家串门。

红梅从他人嘴里听说素琴的婆婆又在背后对自己说三道四,肚子即刻就满了火,本打算直接上门兴师问罪,谁知刚迈进素琴家的院门,差点和正要外出的素琴撞个满怀。这不经意的一撞,那满肚子火气就被惊飞了一半,出口的话便软了一点:“这要去哪里?”素琴见红梅气色不悦,反问道:“有事?”

“没事。”红梅说着话,却不由地朝二妈的房间瞟了一眼,隔着玻璃,她看见二妈正坐在炕上和素琴的妈妈面对着面在拉呱。见了二妈的影子,红梅的火气再次填满了腔,眼里便多了些许恨意。

“进来坐会吧。”素琴已经瞥见了红梅不出声色的变化,返身,打开正门,和红梅一前一后进了屋。

“素琴,我有件事跟你说说……”红梅屁股刚刚落定素琴的炕,就迫不及待地说。

“怎么了?你说。”素琴猜不出红梅要说什么,但猜想一定和婆婆有关,要不然她那眼神也不会恶狠狠的。

“二妈,二妈怎么能这样?”红梅咽下口唾沫,怨气却丝毫不减,“她一个长辈,怎么能在背后那么说话?”

“她说你什么了?”素琴知道婆婆喜欢串门,虽然妈妈在这儿住着,可仍然挡不住婆婆串门的腿,妈妈,只是婆婆夜里睡不着觉时拉呱的伴。素琴也知道婆婆的嘴巴,碎,没有不敢说的话,尤其是她看不公的事,而且还敢说敢当。其实不需红梅说,素琴也知道了个大概,因为婆婆在她面前不止一次地叨唠过红梅,嫌红梅心眼不正,把个瘸腿的婆婆就那么一个人扔在村外,还说秀儿这孩子命苦,若生在他人家里,也许不会死于非命,都是她那个娘做的孽,结果就报应在了孩子身上。还说,那个李晓顺不是个东西,害死了桂花,现在又三天两头往红梅家跑,没有腥味,他跑个屁?提起这个李晓顺,婆婆就叹气,为她那个老实巴交的侄子:“这孩子,从小就老实,怎么就娶了红梅这个老婆呢?吃一辈子窝囊气吧!”素琴知道,婆婆是真心疼她这个侄子,可怜大妈,不过再怎么说,红梅也是王家的人,自家人的不是最好不要声张,能化了化了,不能化了化小,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素琴也看不惯红梅的作为,不过每听到婆婆的这些带着指责的嘀咕,她还是会劝道:“妈,这事和咱们无关,在家里说说就可,千万别说在他人面前。村里的女人大多嘴碎,传来传去,还不知给你添多少水呢。”

“我怕她干嘛?她本来就做事欠良心。”婆婆的理直气壮常常让素琴很无奈,不过妈妈在她还是闺女时就对她说过:“天底下没有不是的老人。即使有不是,那也是老糊涂了。小人千万不要跟着糊涂,跟老人过不去。”对于婆婆的我行我素,素琴和老公曾经说过一回,以为做儿子的能说服自己的妈妈,没想到老公的嗓门一下子提到了高八度,素琴赶紧捂上他的嘴,悄悄道:“行了行了,不用你去说,我自己去说。”素琴生怕火爆的老公和婆婆两人对上,那样的话,她素琴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婆婆一定以为自己是幕后教唆者,她可担待不起这个罪名,生养自己的妈妈更担待不起。可作为媳妇,她真的很为难,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说秀儿活该死。还说……”说到这儿,红梅顿了顿,没了刚刚的理直气壮,眼神四处投靠,最后将其安放到了地面,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还说我偷野汉子。” 

“谁说的?”素琴知道婆婆一定在外人面前提到过红梅,不过她也断定,婆婆绝对不可能说得这么难听。

“我不能将人家的好心当成驴肝肺给卖了。我就想问问二妈,秀儿到底怎么着她了?她怎么这么记恨她?死了,还咒个没完没了。还有,她说我偷汉子,我偷谁了?她那只眼睛看见了?”红梅的理直气壮瞬间又回来了,热锅爆豆一般,噼里啪啦爆个没完,火苗太旺,空气里满是焦糊的味道。素琴庆幸自己今天在家,若早一步出去了,婆婆和红梅将又是一场大战。女人之间的战争,永无止境,尤其是农村女人之间。

“红梅姐,你先熄熄火。”素琴说着,起身给红梅倒了一杯水,“二妈是否真的这么说过,咱先一放,你先想想,传话给你的这个人她什么意思?你说她传话给你是好心,那我问你,你听了这话不生气?”红梅张嘴欲答,素琴用手势制止了她,“你不用说我也看得出来,你不但气,而且气得不轻。你既然说那人是为你好,她就不应该传这个话给你,就不应该让你上这个火,况且二妈绝对不可能这么说。你也知道,秀儿生前二妈有多疼她,秀儿突然就去了,她心疼还来不急,怎么会去咒她?”

“可人家没必要骗我。”

“传话的人自有她的用意,明白人一眼就看破了。”素琴说着,两眼再次目睹着红梅,问:“那我呢?我对你怎么样?”

“你对我的好我知道。”

“我在你面前说过谁谁谁在我面前说过你什么吗?”红梅摇头,素琴接着说:“俗话说,谁人背后不说人?人无完人,谁人能不被人说?人言自由,说去吧。姐你记住:这个传话的人能将二妈的话添油加醋地传给你,某一天,她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把你出卖给你嘴里的那个人。这样的人就是吃饱了闲得慌,搜肠刮肚地就想给他人制造点矛盾,她好坐山观虎斗。远离她们一点就好,省得麻烦。”素琴的话语不重,却让红梅的怒气慢慢矮了下去。她捧着素琴递给她的水杯,眼睛盯着杯子里的水,慢慢将杯送到嘴边,吹了吹,轻轻地喝下了几口。

红梅和婆婆之间的矛盾虽然无声而息,但素琴知道,那火苗还压在红梅的心里,早晚有一天还会复燃。可她又说服不了婆婆,只好趁婆婆出门时跟自己的妈妈说一说,妈妈说:“你婆婆是刀子嘴巴豆腐心,这么大年纪了,就由着她去吧,有什么事,你就多替她担待着点吧。放心孩子,你做的,老天爷都看见。”妈妈向来慢声细语,如同她拍在素琴后背上的手,轻,却能让素琴隔着衣服体会到那股暖,和疼。

红梅没有同素琴的婆婆对打起来,却在不久的一个中午,和她的东邻居东东他妈对骂了起来。原因还是因为传闲话。女人骂架,那是山村常见的,语言的刻薄,达到极顶。素琴很少出去围观这样的场面,浪费时间不说,有些话语,根本就不堪入耳。可那天,她不能再假装听不见,况且又关系到红梅。东东他妈咬牙切齿的咒骂漫过院墙就扔进了素琴的院子里:“养汉逼,就该让你断子绝孙!养一个死一个!”红梅也不示弱,嗓门高高的扬起,关键的字眼还被她用力地拉长了,仿佛放在嘴巴里咀嚼了好长时间的泡泡糖,粘稠稠的:“你个孝服老婆,把男人早早克死,还有个逼脸笑话他人?别看你儿子貌堂堂,你敢打个铁箍箍着头,保证不孤?”从他们的对骂里,素琴才想起,东东妈是在东东两岁时带着东东嫁到这个村的,因为东东他爸出了车祸。素琴不明白,一个本来就不幸的女人,怎么说起话来还是这么歹毒?这么绝情?

“你敢打个铁箍箍着头就不孝服?”东东妈别看矮红梅半个头,骂起架来半点也不矮。素琴走到院子里,婆婆也从自己的房间跟了出来,嘴里还嘟噜着:“这婆娘,大人之间对骂,死了的孩子还给拉出来干嘛?”素琴一听婆婆这话,知道她出去一定会偏向红梅,虽然婆婆对红梅一直有成见,背后也没断过对红梅的嘀咕,今天,总归是别人欺负了自家人。素琴知道婆婆出去一定会把事态扩大,就和赶在婆婆后边出来的妈妈一起将婆婆劝回了屋。

素琴看到,村里的妇女大概出来了一半,那一半也许因为离得远没听到,听到了估计也会赶来的。巷子里,被这些看光景的女人围起了一堵人墙,个个脖子伸得老长,看戏似的。人墙内,东东妈和红梅在丈量着嘴巴的功夫,怕发挥不够,还外加了一些肢体的动作。她们的肢体都很夸张地张扬着,胳膊擎得老高,都想将对方抓进手里捏个粉碎,若不是有三两个人在她们中间推搡着,恐怕她们的头发多多少少都要掉下来一些,脸上也会挂上一两道抓痕。素琴扒开人逢走向前,挎起红梅的一条胳膊就往家拖,边拖边抬头道东东他妈:“嫂,都少说几句吧。光荣是不是?”红梅见了素琴,长了力气似的,一扑一扑地往东东他妈那边靠拢。素琴就喊:“怎么这么不嫌丢人?回家!”

围观者见好戏收场,终于让出了一条道,三三两两开始走开。少了观众的舞台,演员的发挥自然不够尽力,看见梯子,赶紧下了台。

李晓顺和王财合伙做生意一年多,正逢春节来临,李晓顺将原来破旧的脚踏三轮车换成了暂新的电动三轮,王财也跨上了一辆崭新的八零。王财本来不打算买的,是李晓顺一个劲地鼓动说:“买吧,闲来无事带上红梅绕着环湖路去逛一圈,也学城里人潇洒潇洒。”王财不想潇洒,他知道自己吃几碗米饭,知道自己这辈子和这些浪漫的词汇不会搭上边,他买了摩托也不是想兜风,他只想让老婆能瞧起他,说他像个男人。村里的地没被征之前,有人烤蔬菜大棚赚了钱,骑回了摩托,老婆看着眼热,就怪他没本事,说他不是个男人。可搬回了摩托的王财,在老婆那里,依然不是个男人。

说来话也不长,应该是从女儿走了后,具体时间王财也不记得了。反正从红梅出院后,在夫妻性生活上,他心里有那个想,却没有那个用了。常常把自己累得满头大汗,精疲力尽,把红梅折磨得在他身上又是掐又是挠,可那家伙就是不争气,直到红梅一脸怒气将他推下来,骂他一句:“屎包!”,他才气喘吁吁地滚落在炕上,像条快落气的鱼,张着嘴巴呼着无奈。为此事,红梅也曾建议他去看看医生,可王财嫌丢人,就任它一直疲软着。这样半途而废多少次后,红梅再也不让他靠近了。王财那样老实的人,虽然是自己的老婆,红梅不让他睡,他也不会霸王硬上弓,再说他这个弓上去了也是白搭。天长日久,他和红梅之间就成了有名无实的夫妻,最后发展成了分床而睡。

有人说夫妻之间的感情多数靠着*体的切磋来维护,正值干柴烈火中的红梅,心中对王财自然就有了越来越多的埋怨,那埋怨当然不能直截了当,得需要加工,经过别的渠道来完成。这样一来,王财身上就出现了一处又一处的缺点。开始,王财对红梅强加给自己的缺点还有所辩驳,可慢慢的,他不再辩了,因为他发现,他在红梅的眼里已经一无是处了。

对王财的越来越反感,红梅有时也纳闷:这是怎么了?到底哪里出了问题?难道仅仅因为王财他没有了那个能力吗?可是以前的两个人不也是三两个月才能相见吗?红梅找来找去也找不出个所以然来,她不找了,就只好任由事态发展下去。

王财的性格其实不适合做买卖,少言又寡语,给人家打工最适合。从自己的私处有了那病,言语更吝啬了,而且走路也喜欢把头低下去。在集市卖肉,有人说买,他就卖,他很少主动张开嘴巴问人家:“割肉吗?今天的肉火候正好。”和王财相比,李晓顺话就太多了,而且说出的话都特顺耳,所以多数人都喜欢到他的肉摊来割肉,尤其是女人们。都说好言逆耳良药苦口,天底下却没有人不喜欢听好话的。

又是麦香的季节,老天爷专门和庄稼人作对似的,一到麦季就多雨。这天,又是雨天,雨不大,却连着下了两天了,还没有停的意思,麦子站在地里耷拉着头,没精打采。守望者们擎着雨伞一遍遍地跑到村口张望:“这天,下到哪日算个头?”

李晓顺和王财也为这鬼天气叹气,不过他们不会跑到村口去抱怨,他们该喝酒喝酒。

“看有什么用?抱怨有什么用?如果能把雨看停了,我把自己当草人竖到麦地里,天天看,时时看。”李晓顺的话一落下,一杯酒就灌下了肚。

“就是,喝。”王财天天跟着李晓顺练,练了一年多了,酒量还搁在那里,丝毫没见长进。可他就是喜欢装出一副能喝的样子,时不时就“喝喝喝”,喝来喝去就把自己给灌醉了。灌醉了酒的王财就想让自己像点男人,于是红梅的话一飘过来,管它顺耳与否,王财都会以一种漠视的样子对待。扭过被酒精烧红的脖子,撇着嘴巴,朦胧着双眼,丢给红梅一个后脑勺子,视红梅的话为风。红梅最看不惯王财的这副德性,你能喝就喝点,不能喝就算完,成什么能?猪鼻子插葱也成不了大象。

“就知道喝,喝,早晚喝死!”红梅屁股搭在炕沿上,一边编织着毛衣,一边用眼剜着王财。红梅的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像块嚼了半天的牛筋糖,欲吐,还有黏在牙上的感觉。不过王财的眼皮还是没抬,也不回红梅一言,这样红梅的话就成了多于。王财的熟视无睹,让红梅的火腾地一下就窜出了老高,她顺手拾起一双筷子,朝着王财就要扔过去,被李晓顺及时发现给拦住了。其实王财不抬眼也看见,他不胜酒力,但他没醉,心里明白着呢,眼睛也亮堂着。他不动声色,是因为他对红梅的所作所为已经懒得上心,也懒得生气了。他无关自己的事一样,默默拾起炕上的那盒两元五角的哈德门烟,捏出一支,点上,再次扭头看向窗外。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落着,王财一口一口抽着自己的烟。

“你瞧瞧,你瞧瞧,怎么说话的?”李晓顺瞧着王财,又回过头来埋怨一声红梅,意思很明显偏向了王财这边,不过王财并不买他的情,依然望着窗外的雨落。

“怎么说话?嫌我说话不中听?不中听就滚!滚得远远的!”红梅的话带着情绪,很烈的情绪。李晓顺知道这是匹难驯服的马。以前的桂花是只猫儿,温顺的猫儿,她能把你彻头彻尾地揉碎在她的皮肉里。红梅恰恰相反,吃辣椒长大,全身上下充满了辣气。李晓顺也许是吃腻了桂花的甜,正好甜没了,索性就换个口味试试。没想到这一试就扔不下了,红梅就像盘老虎菜,能促进食欲,虽然吃多了辣得嘴里也会没了感觉,但时间长了不吃,又想。

“好,我滚,滚也得喝完酒吧?”李晓顺赶紧把红梅的话兜了过来,还不忘丢个眼色给红梅,示意她走开。

“来,王财,咱好汉不跟女斗,她说她的,咱喝咱的。”李晓顺说着话就端起了杯,仰脖灌了下去。

从王财的女儿出了事,从他决定不再外出打工,李晓顺和红梅偷青就不能光明正大了,不过两人合伙做生意后,机会在自然中又创造出来了。而且李晓顺明显地感觉到了,红梅对他越来越黏贴了,无论是身子,还是其他事情上。对红梅的这个变化,李晓顺自然是喜欢的,喜欢的同时也开始了后悔,不该将王财留在身边。可腿长在王财身上,他自己不想外出了,难不成我李晓顺要强人所难将其轰出?这样的霸道还不是他李晓顺能够做出的。再说,那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王财,如果他李晓顺真的把他和红梅的事给挑明白了,还不知老实人是什么反应呢,弄不好就会有意外发生,李晓顺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将性命搭上。不过李晓顺还是庆幸的,他庆幸自己能够说服留守在家的王财和自己一起合伙做生意,这样一来,不但买卖做大了,还掌握了王财的行踪,也算是一举双得。

雨,淅淅沥沥一直下着,王财的目光一直扔在窗外。他右手掐着烟,左手拾起杯子,看也不看李晓顺,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红梅的眼钉子似的盯住王财,盯了一会,恶狠狠地给了他一眼,抬屁股走人了。

红梅擎着伞出去了,这样的天,她没地去,应该是去了后屋素琴家。红梅的冷热反常是邻居们不待见的,以前和东东他妈还来往,只从两人打了架,见了面就成了冤家,唾沫液子乱飞,各自吐着各自的恨,直到嗓子眼里制造不出一星半点的唾沫了,还用嘴皮“呸”一声,以此代表各自的不败。

“王财,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婆娘嘴婆娘嘴,婆娘的嘴巴都碎,你去计较个啥?咱是男人,男人要胸怀大志……”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李晓顺的年龄虽然大了王财那么几岁,称他为父有点往死里咒他,所以每当听到他人对王财说:“向你师傅学着点。”这样类似的话时,李晓顺就会站出来纠正道:“什么师傅?我们是兄弟,兄弟之间相互切磋,共谋前程。”李晓顺今天却一反常态,竟拿出了父辈的口吻来教育王财,谁知他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被王财打断了:“可我不是男人!”王财因激动,声音有点高,这把李晓顺惊了一下。王财的酒今天喝得并不过量,李晓顺就不明白了,他怎么就醉了呢?不醉怎么会说自己不是男人呢?

红梅的嘴巴松,但她也没把王财的短处到处张扬,就连李晓顺她也没告诉。红梅自有红梅的打算。她是真心想要个孩子了,要个和李晓顺造出来的孩子,那该和李晓顺一样的帅气,一样的男人了。不过她又不想让李晓顺知道此事,她担心李晓顺一旦知道她怀的孩子是自己的,那么早早晚晚有一天,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她不是怕李晓顺和她争夺儿子,也不是怕王财戴了绿帽子,她是担心孩子将来不好做人。她想让孩子健健康康地成长,在王财这棵歪脖子树的掩护下,长成一棵堂堂正正树的摸样。她暗暗下着决心,等儿子上了身,就断了和李晓顺的来往。

“你怎么不是男人了?她说你不是就不是了?男人永远是男人。”李晓顺的口吻还是长辈似的,“红梅脾气不好,这我晓得,但她毕竟是你的老婆,你生得哪门子气?以后学着点,女人也需要哄,哄女人也是一门学问。”李晓顺说着话,给自己添了一杯,也给王财添了一杯,“来,咱干了这杯。难得大白天睡个懒觉。一觉醒来,一切就好了。”

李晓顺走时天还下着雨,走到他自家门前时,有人看雨回来了,闻到他身上的一股酒味,就问:“晓顺,又灌猫尿了?”

“是呢。和老天爷灌的,求他开眼呢。”李晓顺看那女人时眼神有点诡秘。

“求他开眼让你多赚钱?让你多交桃花运?”山村女人的嘴巴都不是吃素的,露骨的锋芒就那么直竖竖地立在那儿,像山间的野杜鹃,满身的刺,谁碰就扎谁。

“是滴,所以它让我今天交到了你。”李晓顺的话一落地就挨了女人一巴掌:“死鬼!猫尿喝多了吧?先回家挺会尸再来找姑奶奶练嘴巴子。”

“那你也快回吧,我怕梦里会爬上你的床。”李晓顺以为这下自己该得了便宜,没想到女人立刻还击道:“去吧。俺家的桃木剑一直挂在门旁呢。”李晓顺喜欢和这些女人斗嘴,斗着斗着,人的精神就抖擞起来了。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过家家,小时候虽说吃不饱,却挡不住孩子们过家家,过着过着,就忘记了饥饿。

十一

王财不见了。

王财就是在那个雨天的傍晚不见了。

红梅那天在素琴家一直待到傍晚,回到家时王财就不在,李晓顺也不在,家里的门,还有街门都大敞着。雨一直淅淅沥沥地没停过,红梅以为王财和李晓顺二人也关心起了庄稼,也和他人一样去村口看雨了,就随口骂道:“生怕夹了尾巴,门也不给关。”

一直到张灯时分王财还没回,红梅就想:两个死鬼可能又顺路进了李晓顺的家喝酒去了。本来拾起了电话,想问一问的,可一眼瞥见王财他根本就没拿手机。那是王财去外边打工时随身带着的手机,此刻它安静地躺在话机旁。看到了手机,红梅又想起了王财那副没种的样子,“啪”地一下又把电话给扣上了。

“喝吧,喝死算完!”红梅使劲地咒着。

夜半,红梅起身,身边空空的,去西炕上一看,也空空的。红梅有点担心了,她担心王财是不是喝多了睡在了回家的路上?那样的话,还不被雨淋死?虽然气他没出息,可毕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多多少少还有点牵挂的。不说小猫小狗,就是自己使用了多年的物件,如果一下子不见了,也会心疼得慌,况且他还是个人呢。 

“喂,嫂子,哥呢?在家吗?”

“在呢。有事?”电话响了半天,那头终于传来了李晓顺老婆的声音。

“王财”红梅刚想问王财什么时间从你家走的,又不敢断定他是否真的去过李晓顺的家,迟疑了一下,接着问:“王财没去你家?”

“没呢。怎么了?大兄弟不在家?”永香的声音永远是温暖的,哪怕是在焦急中。

“嗯。”红梅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跳突然间加快了。她自己都弄不明白,那个平日里她看也不愿多看一眼的王财,一下子消失了,自己也会心慌。 

“喂,喂,你快起来,王财不见了。”电话那边李晓顺的老婆在着急地喊着。不一会,电话里就传来了李晓顺的声音:“喂,红梅,怎么回事?”

“王财不见了。”红梅感觉到了自己鼻音的加浓,还有眼睛的模糊,这是在王财面前从来没有过的表情。在王财面前,她几乎没有感觉到自己还是个女人,即使两人身体黏在了一起,那也是因为需要和被需要。从认识到现在,她在他的面前没有表露过一丝脆弱,偶尔生活的难题把眼泪给压了出来,她也会立刻将其眨回,挺着细长的脖子,硬是把一棵藤挺成了树的摸样。她知道,她面前没有大树依靠,那棵摸样长得好看,个儿也不矮的叫“树“的男人,太脆弱,她不敢去靠,她怕自己的身子没等靠上,树就先行了断了。遇见了李晓顺,她这棵藤才算歇了下来,不过她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因为这棵树上已经缠了一棵藤,虽然那棵藤太单薄,稀稀拉拉的枝叶爬在这棵大树上单调得有些荒凉,可天长日久的盘缠,树和藤已经不分了彼此。而她,却是偷偷摸摸靠上了这棵树,就像一个走远路的人累极了,借人家的地盘歇了歇脚,最终还是要起身赶自己的路。

靠上大树的感觉真好,不用自己再擎着脖子挺着腰去支撑一切了,为此,她很想有棵自己的树。她曾经几次做梦都梦到这棵大树的身下长出了一棵小树,那是棵属于自己的小树,小树慢慢长大了,长成了她的依靠,她常常在这样的梦里靠着小树笑醒。

“你别急,我这就赶过去。”说完,李晓顺就扣了电话。红梅能感觉出李晓顺对自己的心,不是全部,但够真。

那夜,李晓顺叩响了好几家的大门,好几个男人在雨的夜里东找西寻,直到天亮,也没见着王财的影子。

红梅的精神一落千丈,不断地在心里埋怨自己,不该每次那么诅咒他,这样想着,泪就连了串。素琴劝她:“想开些,哥那么大的一个人,丢不了。可能跟你赌气呢,过不了多久,兴许就自己回来了。”嘴上这么说,能不能回来,素琴心里也没底。

“不会回来了。”红梅看着窗外,眼神很远很远,远得像被王财扯走了一样。 

“会回来的。放心。”素琴拾起红梅的一只手,心里为红梅,也为王财哥不值。这是不该走在一起的两个人。素琴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人的模样真的不能当饭吃。红梅当初就是看上了王财哥的俊俏,可没想到这个俊俏的脸蛋只是一个花瓶,她红梅又那么要强,眼里容不得他人的日子比自己好,天长日久,王财哥的俊俏自然就打了折扣。也许,两人换个伙伴都会很幸福,可婚姻不是游戏,说撤出就可以轻松地撤出,毕竟都投入了不少的情感,分开,好比脱层皮。

“不会回来了。”红梅依然重复着她那句话,像祥林嫂。

李晓顺主张报了案。但人们对公安并没抱多大的希望,电视新闻播出来都是破了的案,谁知道到底有多少无头案在悬着呢?王财这个案子,目前只能算是寻人启事,寻人的广告电视上也天天见,没见着有几个能找着的。公安,也没有那个闲心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去大海捞针。

王财的失踪,把小村的宁静又一下子给打破了,街头巷尾全是私语窃窃。女人们见了李晓顺招呼仍旧打,但温度却降了好几度,还有那眼神,怪怪的,忽上忽下在李晓顺的身上那么扫着,好像失踪了的王财就藏在李晓顺身上的某一处。直到李晓顺走出好远,那眼神还会钉子一样贴在他身上,这些,李晓顺都感觉到了,那感觉让他很不舒服。可人家都没说什么,他用得着做辩驳吗?再说,辩什么?人眼长在人身上,看谁,怎么看,你管的着吗?

红梅的日子也好不到那里去,婆婆虽然平日里不说不道,这回却不肯了。她老人家就放开了糊涂,一个劲地往红梅索要她的儿子,坐在院子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哭一声老头子,喊一声她的儿,任凭围观的人们怎么劝就是不起。她哭着向人们讲述,说王财只从回了家,就没有好日子过,虽然儿子没跟她说,可知儿莫若母。王财是个孝子,红梅虽霸道,却挡不住王财偷偷摸摸地往他妈妈那儿跑,每次来,将兜里的生肉熟肉掏出,多多少少还塞给妈妈几个小钱,然后屁股就搭在炕沿,开始抽闷烟。起初妈妈不要他的钱,说家里吃的喝的都不缺,不需要钱的。王财却说:“万一以后有了病呢?我又不一定永远待在身边。”妈妈拗不过王财,最后就收下了,说:“好吧。那我就给你存着,等你们钱紧缺了,就跟妈说一声。”看着儿子低头抽着闷烟,妈心疼,忍不住就问:“出什么事了?”王财摇摇头。妈又问:“是不是你来这儿红梅她不高兴了?那你以后别来了,妈不喜欢吃肉,有粮有咸菜吃着就行。”王财听了妈妈的话,眼就模糊了,这就是生养自己的妈妈,这么委曲求全为了谁?

王财往他妈妈那里送肉,他妈妈知道,李晓顺也知道,但李晓顺却给他守住了这个秘密,这让王财很是感激。直到有一次,他从妈妈那儿回来,那次他在妈妈那儿没停留太长时间,抽了支烟就回了。妈妈还问他:“家里有事?这么急?”他说没事,可他心里却始终觉得有事。什么事?自己也不明白,反正心不在然。那天王财回了家,街门竟然从里边上了锁,他就敲,敲了一会,红梅出来了,他还问:“锁门干嘛?”红梅没搭理他,扭头就往屋里走。跨进了正屋,王财一抬头,李晓顺竟然从天而降,直直地竖在他们的屋里,此刻正笑嘻嘻地迎着王财:“看好了?他家的猪怎么样?”李晓顺说着话,还不忘递个眼色给王财。王财这才从一片沼泽里爬出来,原来李晓顺已经在红梅面前帮他找了个晚归的借口,这个借口,也许他已经对红梅用过多次了。李晓顺的好意并没有让王财感动,他面无表情地顺口应道:“可以。等你下午抽时间再去看看吧。”

就是从那天起,王财再也不感激李晓顺了。后来去他妈妈那儿,也不再急着走了,心儿再乱,也雷打不动。多数情况下他会陪着妈妈吃了饭再回。反正回家红梅也不关心他是否吃过饭了,做熟了饭,两双筷子两个碗端上,吃不吃随便。确切地说,他对红梅就是从那个时间起,开始了冷,最后冷得连话都懒得跟她说了,家,只是个暂且容身的旅馆,这个旅馆里还有一个人,一个他曾经心爱过的女人,而今,两个人却形同陌路。他有时会莫名地问妈妈:“妈,如果哪天我再出去了,出去好远,也许要半年,或一年才回来,你怎么办?”妈妈拍一下儿子的背,笑他说:“妈妈又不是孩子,自己能照顾自己,你要去哪里,就安心去吧。”说完,妈妈又不明白了,扭着头问王财:“你们的生意不是挺好吗?怎么还想着出去?”

“只是说说。不一定。”

素琴闲来无事还是会过去陪陪红梅,婆婆却一脸的不乐意,时不时嘀咕道:“这样的人,活该!”素琴知道,婆婆和村里大多数人一样,也怀疑王财的失踪是红梅和李晓顺联手导演的戏。素琴却不相信红梅会这么歹毒,虽然红梅不待见王财。

“妈,别人怎么说咱不去理会,毕竟这是咱们自己家的事,自己家出了事自己家的人不相互信赖,指望谁?相信,王财哥终有一天会回来的。”素琴不希望婆婆也和别人一样不分青红皂白就把红梅冤枉了。

十二

麦收期间,有外村人报案说,在他们的麦田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公安就让红梅去确认。

尸体已经腐烂,不过红梅从死者的穿着上确定,他不是王财。

后来,东东他后爸从外地打工回来了,听老婆说起了王财的事,他不信,两只眼珠子瞪得溜圆,说:“前些天我还在那座城市遇见过王财,我还去过他的宿舍。”

“真的?你真的见过王财?谢天谢地!好了好了,人命关天,你赶紧去红梅家报个信,就说王财还活着,你见过。把他的新地址、电话都给红梅。”东东他妈像催魂一样催促道。

“我跟他要过电话,他说没有。确切地址说不上来,不过我能找到他。”东东爸一脸的老实。

“那你就带着他们去趟,去把王财给找回来。”

东东妈没告诉男人她和红梅干过架,而且还相互下了那么狠的诅咒。王财这一失踪,让东东妈好一个后悔,后悔当初自己不该那么咒红梅,她怕红梅把怨恨都记在她的头上,好几次都想踏进红梅的家门道声安慰,又怕被红梅骂出来。今天听男人说王财还活着,她心头的阴云立刻就散去了,王财的失踪,和她无关,她要让红梅知道,她的咒其实就是屁一个,不起什么作用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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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走出沼泽地点评:

上、下两篇并读,更显出小说的厚重和魅力。不同的几个人物,作者赋予了他们各自的灵魂,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纠葛,但所流露出来的还是人性善良的一面。通篇小说叙述平稳扎实,情节如行云流水,一份隐隐的痛和伤情弥漫其中,有让人掩卷沉思的魅力。
要说小说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出现几处错别字和有些地方用词欠考虑。但瑕不掩瑜,仍然是一篇上乘之作。推出共赏!

文章评论共[32]个
一叶秋419-评论

沙发占个位,问候秋儿!(:002)at:2013年05月06日 晚上10:47

秋泪儿-回复再次感谢叶子编辑!出家了?怎么看着像在敲打木鱼呢? at:2013年05月07日 中午2:31

走出沼泽地-评论

秋泪儿的文字透着生活和人生的哲理,欣赏!at:2013年05月06日 晚上11:18

秋泪儿-回复再次谢谢沼泽!辛苦了!这么长的篇幅,本来我已经检查了两边了,不曾想你还能检查出错别字来,说明你看得多么仔细了。让人不得不感动!再次把祝福送给这么认真的编辑:幸福快乐永远! at:2013年05月07日 中午2:35

醉人秋色-评论

问候秋儿,拜读,问好祝福。at:2013年05月07日 中午1:27

秋泪儿-回复再次感谢秋色!祝福深深! at:2013年05月07日 中午2:37

一啸长歌-评论

好一幅再现农村生活的风情画卷,欣赏了。问好秋泪儿!at:2013年05月07日 下午3:43

秋泪儿-回复再次感谢长歌老师!谢谢你的一直支持和鼓励!祝福深深!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26

燕语千千-评论

真可以,拜读,学习了!祝好!at:2013年05月07日 下午5:01

秋泪儿-回复千千,向你学习!你的文字很真,很美!祝福!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26

燕语千千-评论

真可以,拜读,学习了!祝好!at:2013年05月07日 下午5:02

红叶620-评论

上下篇都欣赏了。真是两篇不错的小说,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情入理。喜欢学习了!at:2013年05月07日 下午5:39

秋泪儿-回复谢谢红叶!名字真漂亮,人也一定很漂亮,说出的话都这般喜欢!问候朋友!祝福!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28

荒野一夫-评论

接续上部,迫不及待地读完了下部,先有个总体评价送给秋儿——非常精彩的一部小说!at:2013年05月07日 晚上9:41

秋泪儿-回复让老师费心费力又费眼了!学生好茶敬上,老师慢用!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31

荒野一夫-评论

接续上部,迫不及待拜读了下部,先送给秋儿一个总体评价——非常精彩的一部小说!at:2013年05月07日 晚上9:43

秋泪儿-回复老师也来盖楼了?(*^__^*) 嘻嘻……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31

荒野一夫-评论

秋儿对乡村习俗熟悉入微,描写细腻却又恰到好处!at:2013年05月07日 晚上9:47

秋泪儿-回复老师,秋儿就是在山村长大的,是听着山村的故事长大的,所以,忘不了本。再次感谢老师的鼓励!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33

荒野一夫-评论

“女人的村庄”,时下许多乡村的真实写照。人未亡,家已破,男人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女人为了生计留守田间。离别成了寻常事,相聚相亲成黄粱!如此境况之下,受到冲击的首当婚姻和家庭,这已不能再简单地套用传统的伦理道德来评判是非!且不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单只看肉体凡胎欲望天生,偶尔的阴差阳错,便可能成为冲破那一堵伦理道德的围堰,而反过来又受制于这堵围堰的禁锢。道德取代不了人本(当然包括欲望)的尊重,善良难以抵御现实的压抑和诱惑。于是,悲剧也就在所难免!这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良知的人们应该共同关注!at:2013年05月07日 晚上10:05

秋泪儿-回复再次感谢老师深夜临帖!其实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我故事里的两个事件是真实的,都是几年前的事了,是村里的来客告知的,我喜欢听故事,喜欢在这些故事里寻些快乐,寻些痛。这篇文字里,我却找不到快乐,里里外外全是无奈。这样的事件发生,到底应该怪谁呢?祝福老师幸福快乐永远! at:2013年05月08日 早上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