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提时候,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到处都是激情洋溢的革命歌曲。似乎感觉,大人们唱战歌,唱毛主[xi]语录歌,就是他们的生活。
以红小兵的名义,曾经在小镇街口,拦下所有赶集的农民,非得要人家唱一首语录歌才放行。
更大些的时候,性格却开始变得内敛,不敢轻易在人前歌唱。而对唱歌的喜欢,却日盛一日。于是,每天上山打柴,在山谷中僻静的港湾,我可以放声地纵情高歌。尤其爱唱那时候的革命京剧样板戏,从《红灯记》到《智取威虎山》到《海港》到《沙家浜》等等,以至于后来把自己歌唱成学校宣传队的“男一号”。
在大山里歌唱,山谷为音箱,松林作听众,鸟鸣当喝彩,那些穷得叮当响的日子,却快乐如不省人事的小鸟。
上大学的时候,也是我歌唱的时光。我所在的314男生宿舍,就是我们系的“娱乐中心”。吉它一响,跟我兴趣最投的w同学,也抱了吉它凑过来,两个人,对着当时的流行歌曲乐谱,边弹边唱。唱到高兴处,寝室里所有的男生,包括路过听见歌唱然后进来的,硬是把一个楼层都让歌唱震动得波涛翻涌。
——那是需要歌唱的青春华年,我们用歌声纪录了那个时代的美好。
再后来,回到老家作了中学校长,一天忙得不行。歌唱,尤其放声歌唱,就像贫穷时候外婆给我们“打牙祭”(吃肉),得选时候,比如节日,比如学校演出。
那年中秋,等学生们都进入梦乡了,见月亮还高高的挂在天上,叫上刚刚从西南师范大学毕业分配来我学校的新老师y,抱上吉它,跑到半山的一个小山头,两个男人,一个弹分解和弦,一个用大三和弦打节奏,边弹边唱,搜尽了我们脑子里所有的怀旧好歌,直到把月亮唱进云彩,直到把自己陶醉为神仙。
还有一回放声歌唱,是每学年一次全校文艺选拔赛演出。那是费玉清和郁钧剑和费翔们的时代。我上台演唱费翔的《故乡的云》,初二二班的女生为我伴舞。那些着了牛仔裤和开襟的宽大体恤衫的少女,和着我高亢的歌声,硬是把一场演出,以全场起立鼓掌的方式,感动成高[chao]。
再再后来,随着离乡的脚步,放声高歌的日子,便愈加少了。倒是那些极浪漫的时刻,或者极怀念的光景,一个人,悄悄的,搂着吉它,找一个特僻静的角落,轻弹轻唱。最喜欢以自己的方式,漫谈低吟越剧唱腔的《葬花辞》,情感涌出那刻,可以瞥见六弦琴上的盈盈泪光。
——从放声高歌到轻吟低唱,我走过了人生的五十年。我用歌声纪录了自己浪迹天涯的人生。因为流浪,五十年来,至少有六把吉它伴随过我,见证过我的悲切和快乐,见证过我是怎样从一个高歌《满江红》的靓嗓子,演变为吴语呢哝的《葬花辞》的。
——犹忆当年放歌时,低吟浅唱是人生。
如果说,还有放声的时候,就是每年春节回家,老家一个叫c的女朋友,只要听说我回了,便不由分说要请我一场卡拉ok。而嘶哑的嗓子,与其说是在歌唱,还不如说,是在敷衍朋友的一片热情。
——时光老去,一个人的西域,突然想起那些可以放声歌唱的日子,很怀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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