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愈演愈烈的老师从事有偿家教问题,南京市教育局使出“硬招”,规定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教学的在职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可“一票否决”,对本校、本班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一经认定,即责令其“下课”。(3月3日《北京娱乐信报》)
仿佛是在一夜之间,老师在课后带学生回家或到学生家里补课并收取费用这种“有偿家教”风潮席卷神州大地,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可否认,这股潮流的初始阶段确实是个别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主动请老师上门给孩子“加餐”,并出于不过意而付给一定的报酬。渐渐地,有人从中看出了门道,把它做成了一项捞钱的“第二职业”,竟至变成主动到自己的班级或邻近班级“招生”,使得家教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许多学生为了不让老师不高兴,不得不随大流报名参加“课后辅导”,家长也只得违心地掏腰包,以致于不少孩子白天在校上大班级的课,晚上再到老师家里“读小班”。而家长为此支付的费用,也远远超过了交给学校的钱。
本来一个班级的老师跟学生之间也是一种契约关系,老师在课堂内外辅导学生都不应该收费,这也是各地想方设法加以治理的原因所在。即使我们退一万步地说,这种做法是可以的。那么,老师在“招生”时至少得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学生和家长自愿;二是要提高辅导质量,不让家长花冤枉钱。遗憾的是,现实中的“有偿家教”特别是针对本班学生的这一类型,实在就剩下了“赚钱”的功能。与此相随的还有令人心痛的师德的沦丧。以一个普通老师每月1500元工资计算,如果他招20名“补课”的学生,每人每月交100元,这位老师每月就增加收入2000元,超过了工资许多。面对如此有吸引力的“第二职业”,他不把主要心思扑上去才怪。
要想做好这份“第二职业”,首先得有生源。虽然可以变着花样进行动员,但总不能强迫学生去吧。于是一些老师便借鉴起“说书艺人”的传统做法——在课堂上“卖关子”。我们知道,说书艺人为了吸引观众,往往在重要关节处停止,制造悬念。这些成为“说书艺人”老师们,则在孩子领会所学知识的关键处打马虎眼,欲说还休,点到即止。你要想深入了解,完全掌握,课后请到我家里去吧!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是许多老师心照不宣的一着“妙棋”。
有了生源,还得让学生“出成绩”,以扩大影响,壮大“办班”规模,多赚一些钞票。不少补课的老师不在认真辅导孩子上下真功夫,而是走了歪门邪道。在每次考试前,他们想方设法搞来试卷,先讲一遍给“补习”的孩子听。这样,考试结果出来后,参加补习的孩子明显考得好于没参加补习的孩子,家长想要的“成果”也就出来了。可惜这样的把戏常常因为孩子的天真而“穿帮”。我们不止一次地听说,某个参加补习的孩子忘了老师的“教导”,大声告诉同伴:“这些题目我昨晚做过了!”从而在老师和老师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引起轩然大波,闹得鸡飞狗跳。
当伟大的老师为了家教赚钱而成为“说书艺人”,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愿南京的做法能为拯救这种沦丧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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