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电影值得看一百遍。或者因为缠绵,或者因为幽默,或者因为良知,他们有的让你眼泪崩流,有的让你震撼警醒,有的让你的心颤抖很久。其中就有《十二怒汉》。
一句话概括剧情,就是一个在所有人看起来都铁定有罪案子,就剩最后一个环节了。12人的陪审团里十一人判定小孩有罪,唯一剩下的一个人也只是“有一点怀疑”没有确认!眼看事情就要结束,大家就要散开了。相信这一切不会超过五分钟。
然而,就是这一点小小的怀疑却开始迅速成长,倒是那些毫无疑问的铁证却一点点被攻破。两小时后,怀疑完全打败了铁证,一个眼看坐在电椅上的死刑犯,却被无罪开释!这结果不一定让人目瞪口呆,倒是这过程更引人注目。
事情看起来那样理所当然:一个贫民窟的孩子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有证人佐证,有凶器在手,一切一目了然。对这样一目了然的案子,警察巴不得早点结案,检察官巴不得抽身而退,被指定的被告律师更没任何办案动力,至于那些陪审员也各有各的职业,早厌烦了连续几天的庭审,一切就剩下“一致通过”、“圆满结束”了。—这样,很快就又是一次正义的枪声,又是一次法律的威严!
这无疑是对美国警察、检察官和律师们最大嘲讽。或者理智的说,世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凡人没人是上帝能预知一切。
然而,变化就从这一点可怜的怀疑开始了。很快,那些原先懵懂的陪审员们,忽然一个个变成了心细如发的侦探。他们从不同角度,抓住不同的细节,提出各自的质疑。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怀疑,每个人都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偏见,对结果产生怀疑和动摇。于是,就在这枯燥的论证和讨论里面,良知开始被唤醒,正义逐步在成长,责任慢慢被意识。
这一切,并非要求你有多专业,多公平,而只要求你拿出一点与生俱来的良知,证明出你脑袋里尚有一毫对生命的责任。于是,从1:11,到3:9,到6:6,不能说这个过程很顺利,因为其中仍然有偏见,仍然会争吵,但方向已经不可逆转了。
也许真相牙根儿就不存在,或者说他们争论后的结论更远离了真相,但这个过程仍然不可或缺:你并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杀人,而只是无法确切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这两者并非“非黑即白”的选择,而是介于黑和白之间的地带---而这个地带才是世界的常态。
一直以为,判断一个人有罪无罪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只有警察法官和律师才具备这样的能力,草民只有观望和被教育的份儿。现在知道一群彼此不相识,偶尔凑在一起的乌合之众,他们其实更专业:并非说他们的侦查技术专业,他们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专业,而是他们更注重常识,他们的眼睛更多,更关注了一些被人忽视的细节。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住过贫民窟的法官,一点不如刚从贫民窟走出的打工仔更熟悉贫民窟的状况。只会用枪的警察,玩弹簧刀不一定玩的过小流氓。双眼2.0视力的检察官,不一定理解一个长期戴眼镜的人的苦恼。很负责任的律师,也会忽视一些很重要的细节。以公平为宗旨的法律本身,也有自身难以克服自身的偏见。而这一切通过讨论,终究会被辨清。
一直认为“少数服从多数”就是民主的核心,现在知道作为多数派,他更有保护少数的道德责任!就算最后证明真理并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只有让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做出自由的表达,事情才能更接近于真理!如果只剩多数派标榜的永远正确,就算不是谬以千里,也只能是无根之木!
一直以为组织就是领导安排、下属服从,现在知道其实组织更是一个平等讨论的平台。就是一些你从不怀疑的小儿科名词,甚至都一直被你理解错了。“美国总统”并统“总”,他对议院和法院无能为力,就是面对自己任命的小法官都要卑躬屈膝!“国务卿”就是个“国务秘书”,而“会议主[xi]”其实只是“会议主持人”!---所谓领导,只表征你在你的寺庙的位置。离开那一亩三分地,你什么都不是!太阳底下,大家平起平坐!
一直以为民主就是争吵,就是打斗,甚至就是歇斯底里,但现在知道这些其实只是民主的过程,到最后还是要用票决说话。在此时,一切都很平静,一切都很理性。在此时,之前的一切都成了过去,你完全自由。不管你是正气凛然的老板,还是吊儿郎当的痞子,是刚从贫民区走出的打工仔,还是正在和儿子生气的父亲,在这张桌子四周,大家都理性的投出自己的一票!
说实话,那个最后坚持孩子有罪的人并不讨厌,因为他一直沉浸在对自己孩子的愤怒之中。倒是那个随口从有罪变成无罪的痞子,才是人渣。因为他反复无常的原因,居然只是因为厌恶讨论,想赶紧结束了去看球赛。对此,记住了那个娘娘腔对痞子说的话:
我们和这个孩子素昧平生,他的生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和坏处,但我们却有权决定他的生死。谁告诉你有权这样决定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你要投无罪票,必须说出为什么!而不是仅仅因为你讨厌讨论。如果你坚持他有罪,就要坚持下去!你难道没种坚持你认为对的事吗?
我觉得听这几句话的人,并非只是痞子,还有很多中国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你们听到了吗?如果听到了,就算有太多中国特色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严刑逼供、党的领导,剥夺沉默权....”至少你还算是个人!毕竟很可能有朝一日你也会站在被告席上,到那时你会希望别人也像你曾经做过的那样吗?
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电影结尾有点狗尾续貂。走出蒸笼,男主人公被老者叫住,彼此握手,问了姓名。何必要这样做呢?大家本就是普通人,以前陌生,以后分散。不如就这样离开那炎热的所在散开,消失在人群里。就算以后永不相见,但都知道心底的良知和理性不会消失!
理智的说,很多时候正义看起来并非华丽,而是无奈。正如有时候理智看起来很肤浅,倒是偏执有时候很有用。哪个庙里都有冤死鬼!就是包公手下也一样。无论如何,只有允许各自说出各自的观点,有一个平台允许讨论论证,才能更切近于客观真相。在这里,靠的不是拳头,不是嗓门,更不是权力,而只靠逻辑和制度。
设想一下,假如没有第一个男主人公孤军奋战的坚持,没有睿智老者的第二次跟进,一切早就团结一致皆大欢喜了!正像我们以前经常看到的那样,也像我们还要面对的那样!
于木鱼宅
2013-4-1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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