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宋庆龄等呼吁释放“政治犯”——今天我们也已经取消了“政治犯”。而胡适认为政府“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这是明目张胆的法西斯言论,等于说政府可以随便剥夺公民的自由。鲁迅对这类言行是坚决反对的,不留情面的。敌人又恨他,又怕他。
——《四十不坏-鲁迅的痛苦》(华文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中国以前有一个罪名叫做“反革命罪”,就是对那些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的犯罪分子所制定的一项罪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此项罪名却成了某些位高权重的人物用来打击异己和政敌的工具。比如,彭老总因为“万言书”被打成“反革命”,刘主[xi]也被扣上“内奸、工贼”的帽子打成了反革命。俯视天下,唯我独尊,谁反对我,谁就是“反革命”。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用这个罪名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
改革开放后,很多“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人们才知道原来那些所谓的“反革命”其实根本就没有反过革命,而是被某些人利用这个罪名来打倒对手,达到自己专权的目的。
后来,人们意识到这个罪名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步伐,建议取消。直到1997年,“反革命罪”正式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不管是“反革命罪”也好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也好,犯有这些罪名的人都叫做“政治犯”。中国虽然取消了“反革命罪”这个罪名,但是“政治犯”仍然存在。把“反革命罪”换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只是换了个名称,其实质还是一样的。比如中国有一个叫秦的城里(李承鹏语,见《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就是关押政治犯的地方,一个姓刘的“诺贝尔”不就是住在那个“城里”吗?中国不是还有很多被称之为“异见人士”的人吗?如果他们被抓起来,也是属于“政治犯”。去年不是有一个盲人教师,因为在网上发了几篇文章,被认定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抓了起来吗?它也属于“政治犯”。
孔庆东睁眼说瞎话,说什么中国已经取消了政治犯,这完全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行为,他的目的一目了然,就是要做统治集团的“家丁”,为他们“美化”。
他在胡说八道的同时,不忘诋毁胡适,他提出了胡适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政府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到它本身生存的行为”。其实胡适说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他并不是为“专制统治”辩护,他是反对专制的,但是他也反对暴力,他主张的是从制度上进行改良,主张法制与民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实行宪政。他反对一些用极端手段暴力推翻现政权的这种方式,所以他才说,政府有权力去对付那些“搞破坏”的人。历史也证明了那些暴力革命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鲁莽的行动,如果中国一直走改良的宪政民主的道理,也许今天的中国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有句耳熟能详的话叫做“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其实这句话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国的社会改造其实走了很多的弯路。我们经过了一个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过程,最后又回到了原点,那些“路”其实是白走的,浪费了很多时间。所以说,暴力并不是改决问题的最佳选项。
孔庆东在批评胡适这句话的时候说,“等于说政府可以随便剥夺公民的自由”。不知道是孔庆东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什么原因,胡适的那句话能这么理解吗?难道公民的自由就是危害政府本身的生存吗?他说胡适的言论是法西斯言论,那么孔庆东你的言论就是“法东施”的言论?你说“文革是一场正义的起义”,这是怎么样的言论?
胡适的这句话,我们不能单独的拿出来看,就是说不能“断章取义”的来看待胡适,我们要结合胡适的全部文章与言论以及他的主张来分析。学者邵建在《胡适与鲁迅》里给我们作了详细地分析与释疑。
孔庆东很显然是一个“拥鲁反胡”的角色,他一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当代鲁迅”的样子。胡适是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孔庆东是一个反对自由主义的,他的一切都是为了专制服务,所以他的骨子里都是仇视自由主义的,他对胡适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到处只是找他的毛病,鸡蛋里也要挑骨头。胡适的长处他看不到,或者是看到了也装着视而不见,或者还要故意歪曲,给他扣一个“法西斯言论”的帽子。孔庆东之心,路人皆知!
四大名捕
2013年4月11日
于汉水河畔 书林隐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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