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龙表示正在考虑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间古建筑中的四间送出国门,捐赠给一所新加坡大学做教学之用。并且表示,“几乎有冲动想把其余那六栋也捐给他们”。
此条消息一出,争议四起。许多网友都表示不太能理解成龙的做法,客气一点的希望成龙能够慎重考虑,让中国的建筑瑰宝留在中国;不客气的干脆就指责他,说白拍了电影《十二生肖》,还说他这样的做法有点像卖国了。有些专家们也义正词严地说,这些古建筑倘若经鉴定后是国宝的话,是绝不可以送出的。成龙他没有这个权利这样做。
我看到这些评论,不禁颇为疑惑。这是怎么了?人家成龙的财产关大家什么事呢?这些古建筑,诚然是很有文物价值,但人家成龙是明明白白用钱买来的。他当时是打算给父母的,可是父母去世得早,于是房子就空置了。很明白,这是他私有的财产,是合理合法的财产,他有安排处置的权利。他卖给谁也好,送给谁也好,都是他自己的私事。宪法上不是写着吗?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他犯着谁了呢?
何况他的想法是很好的,他还没有钻在钱眼里,搞什么拍卖,他仅仅是想找一个他认为可以更好地保存它们的地方,所以他无偿捐给新加坡的大学。看过成龙诸多电影,关注他诸多活动的人都应该知道,成龙一向热爱传统文化。很显然,他其实是很心疼古建筑的,而自己在这方面无能为力,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打算。
为什么不反过来问问,为什么成龙不愿意捐给安徽的政府或国内的文物机构呢?为什么他要顶着骂名舍近求远呢?我不得不想起了余秋雨的那篇文章《道士塔》。1900年5月的一天,王道士无意中发现了满满实实一洞的古物,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打开的是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所以,他做的不过就是到县城,捡了几个经卷给县长看看,看能不能多换几个钱而已。后来甘肃学台叶炽昌知道了,他是金石专家,他懂得洞窟的价值,建议藩台把这些文物运到省城保管。但是东西很多,运费不低,官僚们又犹豫了。只有王道士一次次随手取一点出来的文物,在官场上送来送去。
大清的官员们根本没有那付赤肠,下个决心,把祖国的遗产好好保护一下。倒是欧美的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却不远万里、风餐露宿,急忙朝敦煌赶来。他们愿意变卖自己的全部财产,充作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路费。他们愿意吃苦,愿意冒着葬身沙漠的危险,甚至作好了被打、被杀的准备,朝这个刚刚打开的洞窟赶来。
难道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吗?难怪余秋雨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于伦敦博物馆里!
想我中华民族,一向自诩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可是我们中国人懂得保护和珍惜吗?我们有多少文物是被抢劫的?又有多少文物是被自己人毁掉的?就拿名人故居来说吧。去年1月,原本计划恢复原貌的“梁林故居”现已基本被拆掉,只剩门楼旁一小间。而市文物局局长则说,此前并不知晓故居被拆一事。可笑,这样的事你居然不知道,你当的什么局长?近些年来,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的同时,许多名人故居都遭到破坏甚至彻底被毁,这样让人难过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但是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了吗?为了眼前利益,为了从轰轰烈烈的房地产运动(不是建设,而是运动)中捞金,还用得着管那些死人吗?这些情况,成龙是清楚的,所以他的想法太正常不过了,凭什么要被指责?
真正该做的就是同成龙协商,要不就诚心买下人家的东西,要不就拿出实际行动,让人家相信国家政府是完全可以做到保护好它们的,请人家放心留在国内。不然,跟100多年前那些腐败的官员有什么区别?莫非还要让那样的悲剧重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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