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伫立雨中,凝视墓前,泛滥的哀思如这似丝似线、如烟如雾的春雨一样缠绵,扯不断,理还乱。纷乱的思绪在这春寒料峭的清明雨洗礼下,时醒时迷。恍惚间,思绪的火花冷不丁地冲出了狭小的“祖宗”自我,从模糊的墓碑文字中冒出了频闪极高的几个网络方块字:杨佳、孙志刚。
渐逝的记忆闪电般浮现:
杨 佳——上海市公安局——杀害六名警察。
孙志刚——哈尔滨市街道——被六名警察打死。
无独有偶,事件就是如此惊人的相似:数字竟是如此惊人雷同:1:6,人物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杨佳、孙志刚,一个求职的青年,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均是社会关注的弱势个体,对方则为人民警察——历来是国家专政工具、为百姓敬而畏之的强势特权人群。唯一不同的只是结局:警察被害和被警察害以及数字的排列倒置:“1”杀死“6”和“6”打死“1”。
事传:杨佳是在受到警察“礼”遇后,铤而走险,撞入公安局内报复性杀人的,孙志刚是在跟警察争辩时被呼而纷至的六名警察群殴至死的。社会媒体各界反响也是大体一致。对杨佳事件,人们在愤然声讨杨佳凶残的同时,更多的是关注杨佳在公安局内问话的全过程。希望来驱散民众心头的疑团,以解读杨佳凶残的动机和原因。对孙志刚事件,众口说法较一,一个大学的在校学生,不管其家庭背景如何,也不管其本人一贯的表现如何,更不管他与警察争辩叫板的理由如何,人们追寻的都是:警察为什么以强凌弱,以众欺寡?警察为什么知法犯法,穷凶极恶?
杨佳、孙志刚事件涉及的当事人均是人民警察,自然更加重了民众的关注度,成为民众舆论的关注焦点。人民警察的执法不公和人民警察的野蛮执法,一次又一次地被推到了社会媒体报刊的风尖浪口,一次一次地被广大民众质疑他们职务行为中的大量的灰色暴力,一次一次地暴露了他们之中一些人素质之低劣、人性之凶残。不难想像:假如有警察的公正,就不会有杨佳这个悲情角色的出演,当然也不会有六名无辜警察惨遭杀戮的悲剧发生。假如警察有较高的素质,严明的纪律,以及未曾泯灭丧失的人性,当然也就不会有孙志刚的“含苞”凋谢,当然也就不会有媒体舆论的频闪哗然,当然更不至于出现后续的市公安局一次次媒体发布会乃至省公安厅的严厉批示。
“死者长已矣,生者且偷生”。清明雨中的哀思,让我们为六名无辜警察,为未曾涉世的孙志刚,同样的敬上三根香烛,燃上一叠纸钱,点上一串鞭炮,来寄托我们对亡灵的哀思,但更多的是对两起事件深层次的反思,为上演这两次悲剧的根因而沉痛哀思!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而使后人复哀后人也”。愿此类悲剧永远成为历史!
2008、05、1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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